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號晚上十點左右,咸寧市溫泉二號橋公安局一群警察非法闖入胡紅梅家中,一把將她按在椅子上不讓動也不讓喊,然後在她面前亮了一下一張紙,沒等她看清楚是甚麼,就開始強行抄家。胡紅梅拼命站起來,並大喊:有人迫害法輪功啊,快來人呀!搶劫啊!其中一彪形警察用力狠狠地打了她兩巴掌,當時就把臉打腫了,並恐嚇她不許動不許喊。
中共警察們在胡紅梅家非法查抄了近三個小時,搶走諸多私人財物,價值人民幣一萬五千元左右。直到深夜一點左右,警察把胡紅梅強行塞上警車,一共三輛警車,把她綁架到溫泉鐵療招待所非法軟禁和審問,十幾人分兩班輪流看守著。警察們採用威逼利誘和謊言欺騙等手段,並拿出非法搜查到的有關材料,給胡紅梅羅列罪名。胡紅梅對他們講述法輪功真相,並絕食抗議迫害。直到第三天早晨七點左右,在警察們交接班時,胡紅梅跑了出來,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輾轉到上海打工。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共當局以上海世博會為藉口加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胡紅梅再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在那裏,她被強迫看誣陷、誹謗法輪大法的錄像,胡紅梅不看,他們就每天安排四個人強制抬她去看,最後沒招了,就把她關到嚴管房間,不讓她和任何人接觸,怕「轉化」不了她還影響一大片,據知情人士透露,胡紅梅現已平安回家。
湖北咸寧的公安、派出所等機構以及咸寧煙廠的惡人還利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勒索受害者本人或其工作單位的錢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胡紅梅因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溫泉公安分局宋瑞生、原咸寧煙廠的王永光、夏明翰等人去北京以找人為由開支四萬多元。一九九九年九月在煙廠以辦所謂「學習班」(實為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洗腦班)為由開支二萬五千元,由受害者單位買單。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當地四名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自己回家後,被綁架關押二星期,每人罰款二千五百元,並勒索單位大約一萬多元,共計二萬多元。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原岔路口派出所所長白玉平到咸寧煙廠抓捕法輪功學員辦所謂「學習班」,讓單位開支二萬元。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又綁架原煙廠法輪功學員到雙鶴拘留所辦所謂學習班,關了兩個多星期,煙廠開支二萬多元。同時每個法輪功學員在這段期間,經濟損失都在四萬元以上。單位前後損失大約二十萬元以上。原煙廠惡人王永光利用這些錢蓋了私房,未住就遭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