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4日,位於中心市場的草原興發肉食店被朝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夥同前進分局非法查抄洗劫,店內和臥室內的7萬多元現金被搶劫一空,還搶走了臥室內的法輪功資料,綁架了肉食店的主人-李華和賈桂琴夫婦。然而,綁架李華和賈桂琴是為了「除暴安良」、保一方平安嗎?還是搜刮民財、另有圖謀?
賈桂琴在1999年以前身患類風濕、心臟病、關節變形等多種嚴重疾病,給他們正常的經商和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困難。當時患病的賈桂琴生活不能自理,痛不欲生。她聽說法輪功對祛病健身有奇效,也就顧不得江氏集團利用電視、報紙等中共媒體對法輪功的抹黑宣傳,想辦法找到了法輪功的書籍──《轉法輪》,認真閱讀後,她發現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功法,中共媒體的宣傳完全是歪曲法輪功、欺騙人民的謊言。
修煉法輪功一個多月後,賈桂琴久治不癒的各種頑疾不見了,身體好起來了,健康的身體、旺盛的精力使她家的生意越做越好。
修煉法輪功以後,賈桂琴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不斷提高自己的道德修養,給家庭、鄰里和社會帶來了許多溫馨與和諧。
以孝心侍候公婆
賈桂琴的公公癱瘓兩年,她天天去送飯,直到壽終;賈桂琴的婆婆癱瘓在床,她把婆婆接到家中,擦屎端尿,侍候婆婆兩年有餘,直到過世。賈桂琴的高尚行為得到家族親友的由衷敬佩。
以善心對待鄰里
賈桂琴看到鄰居的困難,總是主動幫忙,無論誰管她借錢借物,她總是有求必應。居民樓的下水道堵了,她總是一個人出錢找人維修,無怨無悔,樂於奉獻。
以熱心服務顧客
凡是到她家買肉的顧客,她總是給人「抬頭秤」;沒在她家買肉的顧客把肉拿到她的肉食店加工肉片,她從來不收加工費,總是樂呵呵地免費為顧客加工肉食,深受顧客信賴。
修煉法輪功使賈桂琴身心健康,受益匪淺;她在自身受益的同時,萌發了回報他人、回報社會的善心,做了許多好事。但是她覺得做點好事只能幫人一時,要想使他人身心健康,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最重要的是讓世人明白法輪功的真相,能修煉法輪功最好;若不能修煉,對法輪功有個公正的態度也將受益良多。
基於這樣的認識,為了讓他人得到健康和幸福,賈桂琴總是將自己的安危置於腦後,誠心告訴世人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在這麼險惡的環境下,做出這麼慈悲的行為,這是多麼難能可貴啊!然而,就是因為法輪功的美好和法輪功學員修出的慈悲行為和高尚境界,自然而然地反襯出江澤民之流的渺小和醜陋,因而江氏集團利用中共瘋狂打壓法輪功,這是法輪功受迫害的真正原因。江氏集團和中共內部的壞人,他們不敢讓法輪功說話,拼命地封鎖法輪功真相,不讓人們了解法輪功的美好,就怕修煉法輪功的人越來越多,就怕他們所幹的壞事在人民面前曝光,就怕他們專制的權力受到一點點的衝擊,他們完全是出自於自私自利的目的在行事。儘管他們嘴上說甚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但他們甚麼時候真正地把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和民族的利益放在了心上?
1958到1962年,中共媒體高喊大躍進、跑步實現共產主義的口號,逼迫全國的農民砸鍋煉鐵,吃共產主義大鍋飯,「全民大煉鋼鐵」,使得糧食該收割時無人收爛在地裏,而中共的官員卻大肆吹噓畝產幾萬斤、甚至10多萬斤糧,致使人民在這「共產主義天堂」中餓死了3000萬,這是對人民負責嗎?
1966到1976年,毛澤東為了自己的私慾,發動了持續十年的 所謂的「文化大革命」運動,無視人民的疾苦,挑動群眾鬥群眾,使全國各地民眾團體互相殘殺,整肅了多少知識份子,多少「當權派」,多少「地、富、反、壞、右」?毀掉了多少家庭的幸福?奪走了多少無辜的生命?把不惜把國民經濟置於崩潰的邊緣,這是對國家負責嗎?
1989年,熱心愛國的大學生自發地向中央政府提出「反官倒、反腐敗」的請願,中共政府不但不接受、不悔改,反而用坦克車和機關槍開道,害死了多少愛國大學生,這是古今中外絕無僅有的暴行。專制和暴政激怒了國際社會所有的民主國家聯合起來對中國大陸進行經濟制裁,這是對國家的未來負責嗎?
2000年,江澤民與葉利欽簽署了中俄邊界協議書,將我國幾代人力爭收復的、相當於100個台灣島面積的領土,首次以國家條約的形式送給了俄羅斯,這是為中華民族的利益負責嗎?
難怪有人說,共產黨壞事幹的太多了;而你法輪功太好了,太正了,共產黨才要鎮壓你。真是這樣的話,人們退出中共的黨、團、隊,不與禍國殃民的中共為伍,這不是明智的選擇嗎?
忍辱負重做好人,捨生取義講真相,這是像賈桂琴一樣成千上萬個法輪功學員的真實寫照。然而這些法輪功學員的慈悲行為和高尚境界至今還未能喚醒那些不辨是非、見利忘義的糊塗人。在朝陽的公、檢、法系統中就有這樣的人,他們不是以除暴安良、保一方平安為己任,而是借江氏集團利用中共政權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一是謊報大案要案,騙取政治資本;二是藉機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巧取豪奪、圖財害人。
2007年,朝陽市開發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闖進寡妻薄彩鳳家中,翻箱倒櫃,連灶坑裏的土都翻個遍,連櫥櫃的隔板都砸下來,這是在找法輪功資料嗎?這是在找錢。直到他們將薄彩鳳大女兒剛結婚收到的財禮8000多元翻到手才走人。
2008年,市公安局和光明分局國保警察到李文生、吳金萍夫婦家搜走了法輪功書籍、綁架了兩人,並且查封私人帳戶和公司帳戶、強佔車輛、劫走存款摺、銀行卡以及現金2.6萬多元,並企圖用「以商養功」的名義使案件升級,邀功請賞;同時欲對李、吳兩人判重刑,久陷大牢,以便所有的財物無人追要、中飽他們這些警察的私囊。他們哪知蒼天有眼,豈容壞人肆意!
2009年開發區居民陳昭民,被開發區公安分局勞教,因身體不適,被瀋陽馬三家教養院退回朝陽。開發區公安局的警察又多次到陳家騷擾,害得60來歲的陳昭民有家不能回,最後被勒索2000元現金才算罷休。
2010年,李華和賈桂琴夫婦經營的草原興發肉食店又被市公安局和前進分局國保人員盯上,他們誇大其詞,說甚麼李華是「遼西地區法輪功的頭目」,謊報大案、撈取政治資本,企圖為升官發財鋪路。國保人員的目的是「除暴安良」、「保一方平安」嗎?李、賈夫婦守法經營,熱心助人,他們危害了何人?他們給家庭、鄰里和社會帶來了那麼多的好處,那為何要超期拘押他們?明眼人都知道,如果把他們放出來,那搜刮來的7萬多元現金如何能留在警察們自己的腰包裏?
錢財被搜刮,自由被剝奪。那麼,賈桂琴修煉法輪功真的有罪嗎?
賈桂琴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這是中國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的權利」。1999年以來,中國的法律和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包括公檢法部門從未認定過法輪功為甚麼「×教」。2000年,國家公安部(公通字〔2000〕39號)文件,是江氏集團鎮壓法輪功以後出台的,也是我國大陸認定「邪教」最為權威的法律文件。該文件總結歸納了我國迄今為止的14種教派為「邪教」,而法輪功根本就不在其中。可見江氏集團利用中共對法輪功的打壓是完全非法的。
最近幾年,大陸的正義律師以公安部(公通字〔2000〕39號)文件為準繩,以信仰自由受法律保護為依據,以法輪功學員的善行為事實,為多名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駁斥得檢察官和法官目瞪口呆,無言以對。為此,自知理虧的公、檢、法、司官員,千方百計地阻撓辯護律師出庭辯護,並以「取消律師的資格證」相要挾,甚至對著名律師高智晟施以人身傷害,幹出了比流氓、黑社會還要殘忍的行徑。在中國大陸,在已經過去的長達11年的迫害中,為了加害像賈桂琴這樣的好人,中共各級610人員和江氏集團的追隨者,置法律於不顧,置好人於不顧,強行非法判刑、勞教十萬多名法輪功學員,迫害死法輪功學員多達3300多人(有記錄的)。
中心市場的居民們,草原興發肉食店的顧客們,中共警察綁架了賈桂琴,他們不但迫害了賈桂琴本人,也剝奪了你們聆聽賈桂琴講述法輪功真相的權利,剝奪了你們明辨是非、選擇光明的機會,你們不也在同時受害嗎?
今天中共敢於肆無忌憚地迫害李華和賈桂琴夫婦,我們不站出來發聲,說不定明天就會以其它的理由再迫害其他的同胞。賈桂琴是為了讓我們明辨正邪、認清好壞,為了我們擁有健康的身體和美好的未來而身陷囹圄的。即使我們暫時沒有做出聲援的行動,但是我們也要知道賈桂琴是個好人,她是為了讓我們識破中共的謊言,在天滅中共之時擺脫被牽連的厄運而失去人身自由的。
從善者得福報,從惡者遭天譴,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迫害修煉法輪功的好人一定是逆天叛道的邪惡之徒,退出中共的黨、團、隊,就是遠離邪惡,選擇光明的未來。
朝陽的父老鄉親,珍惜這萬古的機緣吧!
朝陽法輪大法修煉人
你們原本都是一些善良的好人,是在中共謊言的欺騙下,無知躍進了迫害法輪功的陷阱之中。相信你們也有一個幸福的家庭,有自己的爸爸媽媽,有需要關愛的妻子、孩子,如果能將心比心換位思考一下,相信你們一定能感受到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親人所承受的痛苦與無助。在沉默中,有多少家庭骨肉分離,有多少罪惡得以發生。下面僅將張國芬、代淑娜母女家人的生活現狀反饋於你們,願你們反思之後能有一個正確的選擇。
張國芬因修煉了法輪功於2009年9月17日被你們非法抓捕並抄家。她認為自己做好人無罪,不接受迫害,故當晚走脫。之後你們為了追求工作業績,獲取金錢利益,不肯善罷甘休,一直在國芬家附近蹲坑、盯梢。今年正月,家中只有兒媳和十來歲的小孫女娘倆居住,曾兩次有幾個大男人突然闖入家中說是要抓國芬。其中一次是半夜,幾個男人翻牆而入,氣勢洶洶地問國芬是否在家,四處查找後沒見到人便揚長而去。而弱小的娘倆卻被嚇得魂不附體,覺得這家沒法呆了,於是兒媳帶上孩子回了娘家。本來兒子和兒媳一直是在外邊打工,由國芬在家中種地和照看小孫女。自國芬有家不能歸之後,兒媳為了孩子放棄了打工接替了婆婆。可自從兒媳回了娘家後,家中因久無煙火,院中雜草叢生,屋內老鼠成群,一片淒涼。
再說國芬的大女兒代淑娜的家庭現狀,更是讓人心痛。代淑娜曾經因嚴重的美尼爾綜合症久治不癒痛不欲生。跟母親學煉了法輪功後不久病就好了,因此也開始修煉心性、學做善良的好人。然而就在09年9月17日晚,城東派出所與刑警大隊因沒抓到張國芬本人,而到大西章村將代淑娜及其丈夫和未斷奶的小女兒三人一同劫持到了城東鄉派出所非法關押了兩天。當時你們因抓不到張國芬,便強行將代淑娜勞教一年半,期間還因淑娜強烈要求無條件釋放,被一警察打得嘴角流血。
警察們恐嚇和打罵代淑娜時都沒有脫離未滿兩週歲的孩子的視線,而且又突然斷奶,無論怎麼哭也喚不回媽媽了,孩子不知所措,被嚇出了一場大病。高燒不退,不吃不喝昏睡了兩三天。醒來後拼命掙扎著找媽媽,每天從天黑開始哭一直到深夜,哭沒了氣力為止,然後再從噩夢中驚醒。很長一段時間,天天如此。可能在孩子的幼小的心靈裏總也抹不掉媽媽被打罵的陰影,似乎媽媽再也回不來了,一種深深的思念、恐懼撕心裂肺的痛苦盤踞在孩子的心中。所有她認為是媽媽的物品都不許別人動,自己抱著守著坐在牆角閉著眼睛哭,哭著哭著就睡著了。
就這樣孩子三天兩頭的發高燒,目光呆滯,不言不語,讓誰看了都心疼。再加上家中又實在沒人看孩子。孩子的爺爺奶奶都是七八十歲的老人,又都有病,孩子的大伯沒娶媳婦,因有精神病,是需要別人照顧的人。面對可憐的孩子,國芬實在忍不下去了,冒著危險接過了孩子,東躲西藏的看了三、四個月。在跟姥姥一起的日子裏,孩子似乎忘了媽媽,以姥姥為最親的人了,只是那種無形的恐懼感還沒有消失,不敢接觸陌生人,從不願離開姥姥半步。可就在不久前在國芬的二女兒家你們土匪般的抄家行為及強行綁架張國芬的慘景又發生在這兩歲多的孩子面前。這回孩子病得更厲害,又是幾天昏迷不醒,高燒不退,面無表情……到此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孩子的心靈不能儘快安撫,因此而落下後遺症,影響其一生的幸福,你們所有參與者拍拍良心能心安嗎?沒有自責感嗎?中國的婦女兒童是享有特殊法律保護的。張國芬和代淑娜沒有違反國家任何一條法律。而你們的行為不是在執法犯法嗎?
再說代淑娜的丈夫保傑,自家中沒有了淑娜以後,上有二老下有兩個孩子,加上一個傻哥哥,既要種地,又得抽空掙點零花錢,生活的重擔壓得他真是喘不過氣來,整天愁眉苦臉,恨不得一下子叫淑娜回來。去年淑娜的兒子在讀初二,性格內向,是個好孩子。媽媽被勞教後,很不理解,怕被別人說三道四,覺得在同學面前抬不起頭來。因此還不滿十五歲就輟學了。孩子很懂事,為了幫助家裏解決經濟困難,他去了蠡縣一家小工廠打工,結果左手中指第一個手節被機器軋斷成了殘疾,至今已兩個多月手節還在紅腫,傷口沒有長好,頂端還露著骨頭……現時發生在淑娜兩個孩子身上的不幸,至今仍在被非法勞教的代淑娜全然不知。就是知道了,失去自由的她也只能痛哭,她無能為力。
但是你們這些製造痛苦與不幸的警官們卻不應該一走了之,置其孩子與老人的死活而不聞不問。如今國家講和諧社會,溫總理也說要讓百姓過得開心自由,請你們實地去看看這兩個家庭有開心自由而言嗎?你們可能說誰讓她們煉法輪功。你們錯了!這是你們根本就不了解法輪功而固守著的一種偏見,這種偏見若不及時糾正,不久的將來,不僅會害了你自己,也會連累你的家人。所以各位急需來了解一下法輪功。那麼法輪功到底是甚麼?我們僅從四個方面簡單做一介紹。
教人向善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5月從長春公開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標準修煉人的心性、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加上舒緩優美的五套功法,經億萬人的修煉實踐證明,法輪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煉的人帶到高層次的同時又能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
使人健康
1998年5月15日,國家體育總局局長伍紹祖親赴法輪大法發祥地長春考察。98年9月國家體總抽樣調查法輪功修煉人12553人,疾病痊癒和基本康復率為77.5%,加上好轉者人數20.4%,祛病健身總有效率高達97.9%。平均每人每年節約醫藥費1700多元,每年共節約醫藥費2100多萬元。從1999年7月開始,在中共邪黨持續十年滅絕人性的迫害下,法輪功不但沒有倒下,僅台灣一地,修煉人數已超過60萬人。
福益社會
對社會來說,法輪功修煉能提升個人道德水平,增強社會穩定、包容與祥和。法輪大法在中國曾獲多項褒獎與讚譽。在1993年北京東方健康博覽會上,李洪志先生榮獲博覽會最高獎項「邊緣科學進步獎「和大會」特別金獎,以及「受群眾歡迎氣功師」稱號。到2007年5月,法輪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等已被譯成近30種語言並出版發行。所有法輪大法的書籍和音象資料一直都可以從國際互聯網上免費下載。首家法輪大法書籍專賣店──天梯書店(非營利機構)2007年11月在新澤西州開張至今,使更多人受益於法輪大法修煉,受益於「真善忍」。
弘傳世界
法輪功已弘傳世界114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世界人民的愛戴和尊敬;給中國贏得巨大的國際聲譽。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對人類身心健康作出的傑出貢獻,獲得各國政府褒獎、支持議案信函超過3000項。自2000年起,李洪志先生連續四年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
你知道嗎?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
許多人都認為國家已經把法輪功定為了×教,其實根本就沒有。是江澤民在1999年10月25日接受法國記者採訪時第一次提出「法輪功就是×教的說法」。第二天,《人民日報》便發表了題為《法輪功就是×教》的社論。
可《人民日報》的社論是法律嗎?不是。《憲法》規定立法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何其它機構、個人均無立法權。所以江澤民和《人民日報》評論員均無特權對任何團體、個人定性定罪。他們稱「法輪功是×教」的說法本身就是非法的、是無效的。
而1999年10月30日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也僅是對「邪教」的認定與處罰,根本就沒有說過「法輪功是×教」
顯然,江氏集團利用了許多老百姓不懂法律而玩了一個偷換概念的把戲,很多人就以為鎮壓法輪功有了法律依據。
依據法律,嚴肅的說直到今天,煉法輪功在中國也完全是合法的。而對法輪功的鎮壓才是中共集團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犯罪行為。
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元凶江澤民已在18個國家和地區被起訴,罪名是群體滅絕、酷刑、反人類罪。孰是孰非,誰善誰惡,一目了然。
我們期盼各位能明白真相,別再參與迫害善良,給自己和家人留下一個美好的未來。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縣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