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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鄂倫春王雪梅被迫害致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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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明慧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鎮法輪功女學員王雪梅,2010年5月21日被迫害死在阿里河旗看守所,年僅46歲。王雪梅被非法抓捕前身心健康,體重150斤,死時體重只100斤左右。另有30多名被所謂「專案組」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情況不明。

王雪梅
王雪梅

王雪梅2009年11月6日被大楊樹鎮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在阿里河旗看守所,2010年3月9日被非法判刑。生前家屬在探望時,看守所用各種藉口不准看,家屬只是在非法審判時見過一次王雪梅,除此之外,家屬沒有得到任何關於王雪梅的消息,2010年5月21日再見到王雪梅時已經死在牢房裏。

2009年11月份以來,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鎮公安局,以李本學(電話:13847072678)為頭的所謂「專案組」非法抓捕了30多名大楊樹地區的法輪功學員,現均非法關押在鄂倫春自治旗阿里河看守所(註﹕大楊樹鎮公安局沒有看守所)。「專案組」操控惡警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的家中,進門就問「煉不煉」,說一聲「煉」,惡警立即就抓人。「專案組」夥同阿里河旗看守所迫害法輪功學員,一天每人只給2個饅頭,二碗帶泥的菜湯。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多次被毒打,身體健康出現大量問題。

看守所警察以各種藉口拒絕所有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看望:「沒有主管局長批條,任何人不准看」;「沒判呢,不能看」;對已判的家屬就說「有一個人上訴,其他家屬都不能看」。從2009年11月份至今,所有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都沒見到自己家的人,為親人的安全非常擔心。

內蒙古自治區鄂倫春自治旗公、檢、法中共人員聯合迫害大楊樹地區法輪功學員。
2010年3月9日和10日連續三次非法開庭,共枉法誣判18名法輪功學員皮長富及妻子、女兒皮麗麗、樊鳳英、樊鳳珍、王桂蘭、王雪梅(身體出現嚴重病情,想要保外就醫)、金胡木、甄海燕(被迫害不能行走、用被子抬到法庭)高玉昌等,分別判為1至7年徒刑。5月份又非法判法輪功學員。

2010年3月末到4月中旬,大楊樹地區法輪功學員李鳳飛、陳麗、老劉、牛老四等被非法抓捕。

內蒙古自治鄂倫春自治旗區阿里河旗看守所
所長:王良森 13848075599
教導員:鄭文龍 13847046488
副所長:郭廣輝 13847088193
副所長:敖釘柱 13789601158

鄂倫春自治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管公安局長:於世春電話:13947013077
副局長:侯清傑 電話:13804707007
鄂倫春自治旗公安局大楊樹地區分局;0470-5712307
大楊樹森林公安 局;0470-5720439
鄂倫春自治旗大楊樹鎮公安局,李本學,電話:13847072678
專案組成員有組長李本學,成員許曉峰、梁越、高茂玉、張學文、孫國、歷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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