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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非人折磨 非法判刑七年

——甘肅省天水市惡警馮繼堂對李春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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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九日】(明慧通訊員甘肅報導)2002年9月下旬的一天下午,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馮繼堂帶著兩名惡警,將李春生綁架到天水市麥積區公安分局,進行了長達4天4夜的非人折磨,然後將李春生非法判刑7年。

李春生,男,今年58歲,是甘肅省天水市小隴山林業局職工,修煉法輪大法前,曾患有肝硬化及多種疾病,經多方醫治,病情不見好轉。自從1997年修煉大法後,一身頑疾不翼而飛,身心健康,按「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更好的人。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發動了瘋狂鎮壓以來,李春生這樣一個好人只因為告訴人們 「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治好了我的病,還教我做好人。」而長期受到天水市麥積區公安分局以國保大隊隊長馮繼堂為首的惡警的殘酷迫害,其家人也不能倖免。

2002年9月下旬的一天下午,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馮繼堂帶著兩名惡警,突然來到小隴山林業局貯木場,將正在單位上班的李春生綁架到天水市麥積區公安分局。

馮繼堂他們把李春生銬在椅子上,不讓睡覺,白天進行無休止地侮辱、逼供。晚上馮繼堂親自動手和另一惡警把李春生的一條胳膊從身體前上方繞過肩膀擰過去,另一條胳膊從身體側後下方擰到背部,然後將兩手緊緊銬在一起。每次緊銬長達一個多小時,使李春生疼痛難忍,全身汗水直流,衣服都被汗水濕透了。

這樣的酷刑每天都要進行兩、三次。然後他們就把李春生的兩手分開,分別銬在一個長條椅子上,上身只能往前傾,不能站直,也無法坐下。他們還逼迫李春生把腳後跟抬起,並用一根方木棍不停地狠狠抽打李春生的腰臀部及腿,還在李春生的腳面上使勁踩搓,致使李春生的腰臀及腿嚴重淤血、腫脹,整個變成了黑紫色,腳面嚴重挫傷,三個多月後傷勢才癒。深夜兩點以後就給李春生再戴上腳鐐。整夜不讓睡覺,也根本無法睡覺。

就這樣,馮繼堂、武紅霞(女)及其他兩名惡警對李春生進行了長達4天4夜的非人折磨,將李春生非法枉判7年,投入到天水監獄。李春生遭到關小號、酷刑及精神迫害。幾次家人探視,李春生被迫害得脫相,枯瘦如材,面色蒼白,幾乎無法認出。

在這期間,馮繼堂還對李春生的家屬經常進行騷擾,對其妻子賈明蘭多次跟蹤,監控。甚至在賈明蘭到秦州商場買生活日用品後回家的路上,馮繼堂帶著三個惡警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將賈明蘭綁架到公安局。四人採取車輪戰術,拿著水杯口粗的木棍將賈明蘭連續暴打長達18個多小時,使賈明蘭全身紫黑,軟組織受損。在得不到任何口供後才將其放回。並派人長期暗中監視其住所及賈明蘭的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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