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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守「真善忍」 兩女子被判重刑關押於甘肅監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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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明慧通訊員甘肅報導)張振敏,四十七歲,是蘭州肉聯廠工人;張萍,四十歲左右,是原甘肅省信託投資公司證券部(現華龍證券公司)職工。她們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的要求在做好人。在中共的打壓迫害中,因堅持自己的信仰,遭到殘酷的酷刑迫害,被分別非法判八年和五年的重刑。目前,她們還在甘肅女子監獄遭被強制做苦工、遭惡警毒打、電棍暴打、戴刑具等酷刑迫害。

一、看到真相修大法 八年重刑仍堅守「真善忍」理念


張振敏

張振敏開始修煉大法還有一段曲折的過程。張振敏的丈夫牛萬江先開始修煉大法,一身的病痛全部消失了,還能扛著麵袋子上七樓。牛萬江就把這好功法給自己的妻子張振敏介紹,可張振敏很固執,就是不接受。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謊言報導接踵而來,張振敏看著電視上的新聞報導怎麼和丈夫牛萬江煉的法輪功剛好相反,為了弄清誰是誰非,她拜讀了《轉法輪》,明白了丈夫是按「真、善、忍」的要求在做好人,而電視上說的恰恰和《轉法輪》中對修煉的人的要求相反。張振敏徹底明白了電視上的新聞報導是在撒謊,丈夫的一切言行都是在做一個好人。在這種的情況下,張振敏開始走上了修煉之路。

張振敏以前患有氣管炎、偏頭疼,髖骨被摔裂等疾病。修煉前,張振敏每天下班,望著自己七樓的家真想哭,摔裂的髖骨爬起樓來,鑽心地疼。修煉法輪功後不久,她的這些症狀也全部都消失了。

二零零二年五月三日上午,蘭州市城關分局的一群警察以檢查煤氣的名義把門騙開,非法劫持張振敏,並將其丈夫牛萬江的工資卡(內有七千多元)、家中現金三四千元、家中孩子學習用電腦等財物劫持一空,張振敏被非法關押到西果園看守所,後又轉到華林山第二看守所。惡警強迫她做苦工,她絕食抗議,惡警給她戴上腳鐐,把雙手反銬,用大約長四十釐米的八號鐵絲,把腳鐐手銬固定住,名叫後穿刺。這種酷刑使人站不起蹲不下,只能跪著,晝夜銬,吃飯、喝水都是犯人幫忙,就連上廁所也不開手銬,由犯人幫助大小便。

張振敏被後穿刺酷刑迫害長達三十九天,手腳全腫,全身浮腫,鐵銬卡在手腕肉裏,銬子打開都取不下來,打開腳鐐手銬後,幾天之內腰直不起來,腿抬不起來,胳膊抬不起來。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非法秘密判張振敏八年重刑。張振敏上訴蘭州市中級法院,中級法院於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六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張振敏現仍被非法關押在甘肅省九州開發區女子監獄四監區,強迫每天做苦工,但「真善忍」的理念永遠在她的心中堅守著。二零零四年七月,張振敏擦掉惡人辦的污衊大法的板報,遭惡警毒打,惡警就把她吊起來,用電棍暴打。張振敏慘厲的尖叫聲,其它監區的人都能聽見。之後把她關起來,帶著刑具吊銬在四監區的水房裏,迫害長達7、8天,致使她的一隻胳膊往起抬都很費勁。

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牛萬江和張振敏夫妻二人幾乎一直都在遭受著迫害,家裏只剩下年幼的兒子跟著年邁的姥姥、姥爺,靠姥爺一人微薄的收入艱難度日。

二、法輪功學員張萍屢遭酷刑迫害 被非法判重刑五年

自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多次被非法關押,受到殘酷虐待,包括坐鐵椅子五天五夜不讓睡覺等。多次被拘押,多次走脫,遭到邪黨通緝,後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三日,遭到惡警魏東、陸××及蘭州市公安局一處多人,非法侵入居所暴力劫持,並遭惡警魏東暴力毆打、用寬一尺的布條充當繩索勒住嘴及頸部,迫害長達四五小時,後被綁架至市局一處(國安處)非法審訊一夜。第二天送至蘭州市西果園看守所繼續迫害。

在看守所裏,張萍被戴上幾十斤重的腳鐐和連在一塊的手銬,只能蜷縮著身體。在僅一天一夜未吃東西的情況下(被打傷沒法吃東西),看守所即給張萍鼻飼,因面部受傷嚴重,頻頻嘔吐,吐出大多是血。後看守所即令市局一處,將張萍送至醫院治療,時間是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五日,編號:政零一。經過四十多天治療,出院後被轉至陝西迫害。

二零零五年六月被不明真相者舉報,張萍再次被綁架到蘭州華林坪看守二所關押迫害,並被起了個化名叫「王倩」,也不通知其家人。在遭綁架時,非法搜身抄走銀行卡(此卡買斷工齡存有3萬多元)。

二零零六年,張萍被非法關押在蘭州市第一看守所。張萍多次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每次都被惡警插胃管迫害。四月中旬被插胃管迫害後,她嘔吐不止,第八天張萍被送到勞改醫院。張萍絕食期間,惡警田慶萍指使獄警給張萍砸背銬,手腳都被銬上直到去勞改醫院,張萍被迫害的大小便都不能自理。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一日上午10點30 分,蘭州市西固區法院在第三法庭對法輪功學員張萍和駱秀峰非法開庭。西固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與一女檢察員在法庭上羅列了針對張萍和駱秀峰的所謂證據,其中證人證言中的證人都是法輪功學員,其中幾人已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張萍和駱秀峰在非法庭審中正面反駁檢察院的公訴。結果公訴人無言以對。

法庭指定的所謂辯護律師當庭撒謊,說開庭前與駱秀峰的父母交談過等。駱秀峰質問律師,拒絕讓這個說謊的律師為自己辯護,律師只好退庭。在非法庭審中,旁聽席陸續坐了十來人,旁邊法警有7人,靜靜地聽,沒有任何嘈雜聲,只有張萍和駱秀峰的聲音。

張萍講了對真相光盤「天安門自焚偽案」的慢鏡頭分析,接著講了其中的幾個疑點,並檢舉蘭州市公安局26處惡警魏東等人及陝西戶縣惡警的惡行,並要求法庭依法追究這些惡警的犯罪行為。

駱秀峰指出,自己就因為做個好人,三天兩頭被抓。此次他被幾個身份不明的人從單位綁架、非法關押、直到非法開庭前,他一直要求綁架者出示證件,結果無人敢出示證件。

在非法開庭中,兩位法輪功學員均否認有罪。結束時,法院審判長陳健稱:本案需請示院長,經審委會通過。

後張萍被非法判刑五年,非法關押在甘肅女子監獄。入監時因喊「法輪大法好」而被直接送往禁閉室迫害長達一月,後因身體不適而被送往勞改醫院(康泰醫院),回來後便被分到三監區迫害。原三監區監區長王富坤(音)對其很邪惡,後被戴銬子,還被強迫白天到車間,晚上不讓睡覺,由專人監視包夾,長達十天左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份,因甘肅女子監獄惡人舉報張萍晚上煉功為理由,張萍被加戴刑具迫害整十四天。這種酷刑比關禁閉更令人難受,在張萍違心寫檢查後才解除該刑。至今張萍仍被非法關押在甘肅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張萍的母親龍連秋因上訪,發大法真相資料,也多次被拘押,送洗腦班迫害,老人精神受到嚴重傷害。二零零二年十月在洗腦班時間不長就昏迷住院。因身體狀況極差,幾個月後才得允許回家養護,二零零五年六月張萍被綁架後,惡警拿著二零零三年元月陝西戶縣的逮捕證逼迫張萍的母親簽字。身體和精神遭受極大傷害的老人,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含冤去世。家人多次請求讓張萍能盡孝為其母親送葬見最後一面,竟遭無理拒絕。雖然火葬場與張萍被非法關押的看守所近在咫尺,也難以相見。使其父親及親屬的心靈受到更大的傷害。

甘肅女子監獄信箱:蘭州市九州開發區68號 郵編 :730046
監獄長:幹玉梅
副監獄長:戴文琴 朱憲中
生產科長:趙春燕
獄政科長:袁錦萍 丁軍環
反邪X科:朱鴻 孫麗偉 肖晶 曹萌
一監區長:王玲
二監區長:安瓊
三監區長:王磊  朱俊紅(教導員)
四監區長:王富坤
五監區長:馬梅英
六監區長:徐瑞萍 教導員:拓萬斐
各監區幹警:
葛靜穎  李麗 孟慧玲 孟憲輝  馬振亞  薛慶  徐芮 王丹疑 單麗蓉  薛苑  嚴珍 李曉慧 張桂琴  張光華  張林魂  張美蘭 張玉花 左慧玲  方瑋  張林明 張玉花  丁寫環 多吉菊 達曉明  馬梅英  溫雅琴(監區長)  侯俊紅(教導員) 楊小芳  安冬冰 馬紅梅(教導員) 侯培 陝淑麗  劉穎(教導員,最為邪惡)  固紅英(大隊長) 張麗蓉(中隊長) 蘭海晴 魏雪梅  盧春梅  王文輝(監區長) 楊愛蘭(教導員) 陳小彤 劉園園 龐瑋 王玲 靜雲  李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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