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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腳事件」當事人:這件事與法輪功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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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多年來,湖北咸寧市不時有人舉出「金鳳砍腳事件」,反對法輪功,誤認為這事與法輪功有關。本文旨在揭露這件事的真相,消除世人的誤解。

事情是這樣的:1997年8月份的某一天,咸寧市電視台副台長金鳳在家裏用菜刀砍自己的右腳脖子,目的是要飛起來。但她飛不起來,就用菜刀砍自己的右腳脖子。因為她聽到有人告訴她,她飛不起來的原因是因為她的右腳拉住了她的緣故。金鳳在家裏用菜刀砍自己的右腳脖子,幾乎把右腳脖子砍斷了,鮮血直流。她的這一異常行為,被她的放假在家休息的大學生兒子及時發現後制止住了,並把她及時送進了咸寧市中心醫院骨科治療。

由於當時法輪功在咸寧很普及,於是有的人就認為金鳳的這件事與法輪功有關。

1999年7月20日以後,中共全面迫害法輪功,電視媒體宣傳的東西,都是法輪功如何如何不好、如何如何可怕的內容。當地的百姓有的人就認為金鳳的這件事與法輪功有關,就認為:身邊的人就有人自己砍自己腳的,那中共電視上宣傳的內容,一定是真的。於是,當地的很多人就肯定的認為金鳳的這件事就是法輪功造成的,從而對法輪功產生仇視的心理。

2000年中央電視台專程來人邀請金鳳到高級酒樓吃飯,叫她配合製作新聞,承認自己砍腳的原因是因為自己煉法輪功的緣故。金鳳自己不願意配合,金鳳的家人也不願意配合。金鳳自己還對來人反覆強調說:「這件事與法輪功無關!」這件事才不了了之。

請當地法輪功學員把「金鳳砍腳事件」的真相廣泛的告訴當地民眾,這事與法輪功無關,當事人金鳳自己就是這麼反覆強調的。請世人不要用猜疑之心來對待這件事情。試想一想,如果這件事是你們想像的法輪功教的,那麼在法輪功的書中應該能找到依據,可是翻遍李洪志先生的所有著作也沒有這樣的內容。如果這件事是煉功煉的,那麼咸寧有這麼多法輪功學員,出這樣事的人就可能不只是金鳳一人,應該有很多人!實際上,出這樣事的人只有金鳳一人!這還不能說明問題嗎?中共媒體所宣傳的那些可怕的內容都是中共對法輪功的栽贓、誣陷,都是欺騙世人的惡毒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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