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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德安縣木環鄉熊家自然村的兇殺案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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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明慧通訊員江西報導)2001年8月18日,在江西省德安縣木環鄉熊家自然村發生了一起兇殺案,21歲的陳超用鋤頭向同村的四個小孩行兇,當場砸死一人,傷三人。傷者被轉送到南昌市某醫院治療,後痊癒出院。死傷者都與陳超有親戚關係。

案發後幾天,在木環鄉以至整個德安縣就紛紛傳出了「陳超因練法輪功而殺人」的謠言。德安縣電視台的新聞節目就播出了「陳超因練法輪功而殺人」的新聞,同時配有電視錄像,錄像畫面展示的是一本法輪功的書和一張法輪功的照片。看到之後,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可能會以為行兇案與法輪功有關,其實事實並非如此。

據陳超的父親講,陳超是個間歇性精神病患者,曾治療過幾次,因時有復發而放棄了治療。並說,陳超從來沒有煉過法輪功,但他練過一種其它的功。陳超煉功時,在頭上和腰部份別繫上一條紅布,頭朝地,腳朝天,像蠍子倒爬牆(這與法輪功兩腳與肩同寬自然站立和雙盤腿的姿式完全不同)。陳超案發時,公安人員在其家中也只找到一本每頁用黃紙對折裝訂成的《武林秘笈》,並沒有找到與法輪功有關的任何書籍和物品。那麼上述謠言又是怎樣編造出來的呢?

一、與陳超同村的有一個叫熊炳火的人與陳超家一直有很深的矛盾,他在陳超案發後首先造謠,說:「陳超煉法輪功要升天,同時要帶他的幾個親戚的小孩一起升天。」可是當有人追問他怎麼知道陳超煉法輪功時,熊炳火卻說:「我看到陳超用鋤頭砸人。」看到別人用鋤頭傷人不去制止,或者不去喊眾人來幫忙制止,任其事態惡化,卻在事後造謠惑眾,其人的品行可想而知。

二、德安縣公安局、政法委在明知陳超是個精神病人、沒有煉過法輪功的情況下,加大力度繼續造謠。逼迫陳超的父親到外面去「借」法輪功的書籍,為栽贓法輪功做偽證,以便製造出「陳超家中有法輪功書籍」的假相。因為陳超的父親在外面沒有借到法輪功的書,縣公安人員就從他們在縣屬各地收繳過來的法輪功的資料中拿來一本法輪功的書籍和一張照片,放在陳超的家中進行錄像,然後在德安電視台新聞節目中播出,以此欺騙世人。

三、三個小孩在南昌某醫院住院治療期間,在省、縣政法委的授意下,江西電視台的記者和醫院領導找到陳超的親屬,用利誘的手段勸說陳超的親屬:「只要說陳超是因煉法輪功而殺人,就可以免去三個小孩的一切醫療費用。」 陳超的親屬在了解真相之後,沒有配合他們造謠,使他們想借陳超案繼續造謠誣陷法輪功的目的沒有得逞。

由上可知,陳超用鋤頭行兇殺人案完全是一個精神病人所為,與法輪功毫無關係。在當時,有一位德安廣播電視台的記者就在德安縣看守所當著許多幹警的面說過,「一號橋殺人案是一個精神病人,不是煉法輪功的」話。可德安縣政法、公安人員為了迎合上面精神,昧著良心,用偽證來栽贓誣陷法輪功,可謂荒唐。如此類推,如果弄來一本《黨章》或其它共產黨的刊物放在姓陳的家中,那麼就可以說:「共產黨又殺人了!」是不是?

希望鄉親們看清事實,同時也看一看煉法輪功的到底是甚麼樣的一群人,──他們是按照真、善、忍進行修煉,不僅身體健康,而且處處為別人著想,一心向善,助人為樂的一群品德高尚的好人。請鄉親們都來了解了解法輪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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