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七日上午,武穴市邪黨法院對二零零七年被綁架的大法學員郭春生與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被綁架的大法學員武亞琴、陳峰、方天明、李學珍,劉吉剛、李基國進行非法開庭審判,隨後在七月份非法判刑。
據悉,從二零零九年十二月開始,周圍的人發現郭春生出現精神表現不正常:自言自語,說話語速很快,不讓別人打斷自己說話,而且開始不分時間場所說話(如半夜三點鐘醒來就找人說話;或中午午睡時大聲說話、吹口哨,使同監室內的人不能睡覺。)
一天半夜時分,監督崗(監區內值班犯人)、房班(監舍內值班犯人)及一個包夾(監獄指派來專門監視法輪功學員的犯人)三個犯人把郭春生打了,事後當班獄警未做任何處理。同時有人發現包夾犯人偷偷給郭春生餵藥,後來郭春生被偷偷轉到病監(專門關押身體有病犯人的監區)關押。有人告訴,在病監有專門用來關精神不正常的人用的鐵籠子,擔心他們會把郭春生關到鐵籠子裏。
二零一零年一月范家台監獄獄醫張某等人到郭春生家中,不知監獄方面有何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