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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依蘭縣韓麗華遭迫害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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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依蘭縣大法弟子韓麗華,女,一九五八年出生,家住黑龍江省依蘭縣五國街四委,在家中開個服裝店以維持家庭生活。韓麗華是一名殘疾人,因為修煉了法輪功,一身嚴重的疾病都好了。但在邪黨迫害法輪功後,韓麗華屢遭當地邪黨人員、警察騷擾、抄家、綁架。

以下是韓麗華自述遭迫害經歷。

為法輪功鳴冤 兩度遭綁架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到省政府上訪,被縣公安局的龍雲飛,還有縣婦聯等人接回被扣在公安局的會議室內。期間有警察審問有縣政法委和公安局的頭頭訓斥。同時反覆播放中央電視台編造的誹謗法輪大法的節目。不過沒有一個大法弟子看其播放的節目。在公安局扣押了兩天兩夜後,勒索每人一百五十元錢,並逼著寫了不到外面煉功的保證書後才讓回家。

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我去北京上訪,被縣公安局的龍雲飛等人接回後,直接關入看守所(在依蘭縣駐京辦扣留期間,有位姓程的把我們的錢要了去,)說是幫助保管,但回來時錢並沒有還給我們,這次被扣留了二百多元(錢數沒記清)。

我在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近三個月,期間因背誦大法經文被女管教谷海英打了一嘴巴;因走路不低頭背手被當時的副所長林忠踢了一腳;因惡警迫害男同修嚴重及把所有大法書全部收走,我曾絕食抗議兩次;之後惡警勒索了親人二千多元錢後才放我回家。回家的那天是四月五日。

此後的幾年中,五國城派出所經常派警察到我家中騷擾,搜家無數次,也有街道街長於力隨往。

人在家中坐 惡警上門擾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的一天晚上九點多,我在家中煉功,五國城派出所的警察孫力明、韓廣波領著「六一零」警察全力民等人闖進非法搜翻,原因是他們在高速公路上發現真相條幅是用縫紉機縫的,就認為是我做的。他們將我帶到五國城派出所審問,半夜十二點多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二年九月的一天,我晚飯後出去,路經五國城派出所,被一輛警車攔住,被強行拉到了派出所。當時我和妹妹兩人分別關在兩個房間,警察非法審問後,用警車把她們帶回家,在家中進行非法搜翻。這次主要行惡惡警是韓廣波、王軍正。

二零零二年九月末的一天晚上九點多鐘,五國城派出所的副所長葛臣、惡警韓廣波跑到我家按門鈴,讓開門,我說要休息了,有事明天辦。沒有給他們開大門。第二天所長李明秋帶來四、五個警察氣勢洶洶的來到我家,第一句話就問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答了兩遍「煉」之後,他命令副所長車新宇馬上做材料上報,那意思是抓起來。當時我一直給他們講真相,警察第三遍問還煉不煉,我說:「我現在接待的是顧客,你們哪位的衣服壞了,我給你們縫,否則我不會回答你任何問題。」所長李明秋說:「你很聰明,要再說一句煉我就把你送進去。」我當時接過李明秋的話說:「你怎能忍心將我這樣的好人送到那裏去呢?你們誰家沒有姐和妹?我原來滿身的病,通過修煉一片藥沒吃病全好了,並且能自己維持一個家庭。不但管我自己的家,娘家、婆家有事我也都管。不信你們就去打聽一下,先問問我的婆婆和繼母,她們有沒有養過我,還有我的親朋好友,包括我的顧客,問問他們我怎樣?如果有一個人說我不好,那就是我還沒有修好!我師父告訴我們對誰都好,在哪裏都得做好人,這有甚麼錯?電視上演的全是假的,我才是真的,就像吃餃子,我吃了很香,你說是臭的不好使,因為真正體驗的是我。」

所長李明秋這時也承認說:「你們法輪功有許多值得同情的地方,你們對社會是沒有甚麼危害。」我說:「我們哪裏都好,只是政府硬要把我們往不好裏說,可你們要黑白分明啊!對於法輪功的問題,你們不要太認真,否則過後吃虧的是你們。」

正好這時我的婆婆家來電話,說婆婆和她老兒媳打起來了,別人勸不了,讓我馬上去。我要求警察用車將我送到婆婆家,當時所長李明秋還說你不怕我把你送進看守所去呀?我說怎麼會呢?後來警察真的用車把我送到了婆婆家附近,這樣他們多走好一段路,並問我用不用接我回去,我說:不用,謝謝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

縣長劉文斌出五萬元令警察抓人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九日晚近十點鐘有人按門鈴,我問是誰?沒有人回答,只聽到好多人在大笑,我以為是酒鬼呢,就把門鈴線弄下來了,外面的人就走了,可沒多久又回來了。這次回來是敲的門,我沒給開,就又走了,大約11點鐘的時候他們又來了,跳牆進來用鐵鍬砸碎了門玻璃開門進了屋,帶隊是派出所所長李明秋、副所長車新宇、高臣等,他們在我家大翻一陣,弄的我家一片狼藉,然後強行把我帶到五國城派出所。一到派出所,燈全滅了、停電了。我當時就說:你們無理抓我,老天都覺得不平,電都停了。當時他們為了捏造罪名,給我錄像,當天的主要人物是縣國保大隊的大隊長鄭軍,還有「六一零」人員。

我當時除了講真相外就是勸他們不要這樣做,但他們還是在沒電的情況下,開來好多輛警車,車燈都打開對著我,李明秋拽著我錄像,我說:「你們錄也白錄,人家一看我就是不情願的,你那麼大的人硬逼我,多掉價。」他說:「你說啥也聽不著,我們讓錄像的怎麼說就怎麼說。」看來共產黨造假是傳統了。

後來聽說是縣長劉文斌下令抓我的。原因是縣政府裏發現了法輪功學員送的《九評》,在劉文斌家樓道內也發現真相資料,所以給警察下了任務,多抓多給他們獎金,劉文斌個人出五萬元賞給這些惡警。因此警察這樣賣力。這次抓我的有:劉興濤、孫玉輝、王軍正、還有我不認識的,當晚他們造完假就把我直接送進了看守所。說是要拘留十五天,藉口是我沒有配合他們「工作」。

闖出魔窟

被抓進看守所的第4天,我就和看守所管教講:我以前沒煉功時心臟病特別重,煉上法輪功就好了,可這次他們砸玻璃把我嚇著,我的心臟又出了問題,隨時都有過去的可能,別說我沒跟你們打招呼,如果在這裏出了問題,你們可是要負責的。當時那裏的獄醫孟瑩偷偷的觀察了兩天後,向看守所的所長全利民彙報了我的情況,送我到醫院做了心電檢查,結果是嚴重的心律不齊。但看守所沒有放人的權利,又過了2天,我的症狀更明顯了,另外看守所裏的伙食不如人家餵豬的豬食,我告訴他們我自己在家也不吃這種飯。因為我一頓飯也沒有吃,明顯消瘦,本來我就瘦小,這樣就加個「更」字。他們有些害怕,就給我大米飯、糖水,這在犯人中是沒有的待遇。但我堅持要回家,他們說讓我用點藥配合他們一下,我沒有答應,我說我自修煉那天開始就沒再吃過藥,只要回家煉上功就會好的。這樣他們又帶我去了醫院。

當時女管教谷海英和我說:「你就說不煉了,我去公安局找局長說說放你回家。」我當時告訴她:「我當初真的滿身的病,真是煉法輪功煉好的,你讓我說的話我真的說不出口。」

後來醫生檢查為「心衰」,這回他們都有些緊張,看守所的所長到公安局反映情況,我當時表現出的情況,在他們看來是馬上就不行了,他們沒有徵求我的意見,不知道給我打的甚麼點滴,但我當時心裏非常清楚我要回家做我該做的了。這時進來好大一幫人,因當時我的眼睛睜不開,只知道有縣政法委的、「六一零」的、公安局的,再就是五國城派出所的。

這樣他們怕擔責任,就讓五國城派出所的人去我家把我媽給找來了,因我媽聽說我的事後,就來我這給我看家了。警察當時把兩次檢查的費用,包括車費讓我媽付了八十元錢,然後這夥人連半分鐘都沒有停就跑的無影無蹤了。她們走後,我的眼睛就能睜開了,自己拔了針就和我媽回家了。

自那以後,五國城派出所的孫輝來過我家三次,都是讓我去派出所留指紋我都沒有去。二零零八年十月末,李明秋領著劉興濤,還有誰沒記住,也說要我去派出所留甚麼指紋。我說:我不能去,你看《西遊記》了吧,唐僧取經九九八十一難,每一難得過去,我也一樣。他一聽,說那就算了。

二零零三年那次後,五國城派出所警察不怎麼來我家了,可「六一零」和國保大隊的張文國等人來過兩次,「六一零」的人我一個都不認識,我問他們都姓甚麼、叫甚麼時,他們都不說,怕我給他們上惡人名單,當我問他們是誰下令抓我時,他們三個人他指他,他指他的,都不承認。

自迫害後,我這裏來過的警察、縣人大的、街道辦的,還有我丈夫單位的,我都記不清了,下面我把我知道的記一下:五國城派出所的,除文章中提到的,還有:姚力、李國軍、王勝利、劉丹楊、於麗(街道)等等。直接經濟損失共計:2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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