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玉華(著紅衣者)歷劫歸來,八月六日平安抵達台灣。 |
十一年前從河南南陽嫁到台灣的大陸配偶邵玉華,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今年七月帶著十歲女兒返鄉探親,住在姐姐家中。三十一日傍晚,邵玉華從河南南陽煙廠出門被中共國安人員綁架、非法抄家。
台灣政府相關單位行政院陸委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法務部第一時間得知邵玉華獲釋消息,感到欣喜。
六日下午五點四十五分,邵玉華帶著十歲的女兒步出機場大廳,看到久候的丈夫鄭書達,兩人感動地流下眼淚。他們感謝法輪功學員及國際社會組織積極營救,此外,也感謝台灣政府的正面回應及支持。
雖然回到自由的土地,邵玉華仍然心繫著在中國大陸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她說:「我出來後,我自由了,但是大陸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他們的處境艱難不是一般人想像得到的。我希望國際組織,包括台灣社會,能像營救我一樣,營救大陸的法輪功學員。」
中共國安誘騙邵玉華寫悔過書的大綱(此為中共國安的筆跡) |
歷經三個小時的會談,律師詳盡地了解邵玉華這七天來所受到的對待。邵玉華在中國大陸受到的待遇,單純是因為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而受到綁架關押。包括過程中不讓她睡覺,強迫她寫悔過書、威脅洗腦,威脅對家人不利,種種不法手段都發生在邵玉華的身上,令她身心受創。
國際組織呼籲營救
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加拿大台灣之友協會副主席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八月四日去函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兼發言人劉德勛及海峽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張樹隸,請陸委會及海基會主管大陸事務的官方及民間兩大單位,積極協助營救邵玉華。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將訊息廣發給美國人權法律協會、世界各地人權團體,包含國際特赦、自由之家、人權觀察等國際組織。
台灣各界人士的關注
台灣法務部主管兩岸司法互助事項的窗口檢察官表示,收到家屬案情書後,會與大陸對口單位進行交涉。台灣司法改革基金會、CIPFG(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亞洲分團等民間組織也積極呼籲救援邵玉華。
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 |
台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律師說:「如果邵玉華根本就沒有犯罪,按照國際人權標準,中共抓了台灣公民,必須對外說清楚抓人的法律依據和事實證據,並提出司法審判程序的說明,否則的話,它沒有權力綁架任何人。」
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邱晃泉律師接受有關邵玉華案的訪問 |
前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邱晃泉律師表示,邵玉華事件碰觸到兩岸關係中最敏感的神經,亦即人權和法治的根本問題。如果,(中共規定)修煉法輪功是犯罪,那麼中共違反普世價值,同時侵害人權。如果中共根本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修煉法輪功是犯罪,那麼它就違反了法治原則,因為沒有一條法律允許可以抓人。邵玉華事件觸及到兩岸本質上的不同,台灣是保障人權,有法治的。但是大陸是侵害人權,不講法治的。
鄭書達和邵玉華夫婦居住在台灣淳樸小鎮新竹縣芎林鄉,邵玉華自二零零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以後,身體健康,心情開朗,時常向鄰居友人介紹修煉法輪功的益處,家鄉人士見證邵玉華的變化,也支持她修煉。
新竹縣縣議長張碧琴表示,她自己的婆婆也是法輪大法的修煉者,法輪功讓人身心受益,值得推崇。立法委員邱鏡淳呼籲中國大陸當局尊重信仰自由,盡速釋放法輪功修煉者。
八月五日,英文台北時報(TAIPEI TIMES)以社論方式專題報導邵玉華案件。
歷劫歸來的邵玉華感謝台灣政府及國際社會的積極營救,針對因為修煉法輪功,而受到中共的非法關押,她說:「我出來了,我相信修煉法輪功是信仰的自由。」她期盼國際社會繼續關注中國法輪功學員。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9/8/10/109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