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叢日旭被枉判三年 辯護律師被秘密抓捕打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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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明慧通訊員大連報導)2009年6月16日下午,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法院非法審判大法弟子叢日旭,北京律師韓志廣、大連律師王永航為叢日旭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公訴人員啞口無言,理屈詞窮,到最後已經沒有任何話說,法院當庭沒有宣判。


大法弟子叢日旭被枉判三年


辯護律師王永航遭毆打、綁架

之後的一段日子,叢日旭家屬多方打聽而無音信,也不知道叢日旭的下落。2009年7月4日,辯護律師王永航在大連家中,被二十多個惡警綁架,腿被打骨折,傷口處嚴重感染,現被非法關押於大連市看守所。王永航律師家屬要求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他,當局卻以該案「涉密」,拒絕律師及家屬會見。

近期了解到,甘井子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判刑,枉法判叢日旭三年。據某開庭法官透露,叢日旭本人已接到非法判決書,而下一步的去向不知。據了解,對很多大法弟子的所謂庭審,都是走過場,法庭無權做判決,由維穩辦(610、政法委)決定,並且很多時候開庭前就已經決定。

優秀青年被綁架、刑訊逼供

叢日旭是一名優秀的青年,在大連文都考研培訓學校擔任校長助理,他在工作單位中是一名優秀的好員工,在社會上是一個人人皆知的好青年,在家庭中他是一個好兒子、好丈夫。他於二零零五年七月畢業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新聞學專業,隨後參加支援西部建設志願者活動一年,於青海省門源縣科技文化局擔任文秘職務,由於他工作出色,人品又好,因而獲得國家頒發的「傑出志願者」證書。

叢日旭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和妻子在大連香周路附近被大連市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便衣中隊一一六室幾個惡警綁架、刑訊逼供。叢日旭說:「刑偵大隊有一個40多歲沒穿警服的人動手打過我,開始打了我兩個耳光,後來在我左胸狠狠地打了一拳。使我留有內傷,肺部疼痛,呼吸困難,後來他又用掌打我的額頭,大概有四五下。第二次是2009年3月2日四個警察帶我外出提審的時候,他們把我帶到大連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116室,他們讓我按手印,照相,我拒絕,有個好像是中隊長(好像是姓鄒)名字記不清了,他先朝我腰上踹我一腳,然後又打了我很多耳光,又用我的頭撞牆,撞了有四五下,又將我踢倒,用腳朝我身上、頭、胸、腰踹了很多下,當時我鼻子和嘴都出血了,右額角和右頭後側都腫了,下嘴唇也腫了,也破了,之後,四個警察強行架起我,強迫我錄指紋。」(那四個惡警是:趙嘉獎、金中、苗健、鄒某)

五月份,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惡警把編造的叢日旭案子移送檢察院後,檢察院兩次說證據不足,退回甘井子分局。但是甘井子分局沒有放人,而是不斷湊黑材料,圖羅織罪名。五月末,叢日旭收到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五月十九日起草的起訴書,檢察院的檢察員是張鑫釗和楊濤。

6月16日下午兩點至五點半,大連市甘井子法院故意踐踏法律,對無辜好人叢日旭開庭。為叢日旭辯護的是北京功道律師事務所的韓志廣律師、大連正義律師王永航以及陪同律師大連唐大律師事務所的姚合香律師。大連司法局下紅頭文件不允許律師為大法弟子作無罪辯護以及外地律師必須要當地律師陪同才能見被告人。

辯護律師被秘密抓捕打傷

大連律師王永航,36歲,2003年3月份通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成為正式的執業律師。先後在乾均律師事務所、觀濤律師事務所、泛舟律師事務所參加過法律訴訟活動。曾經利用週末的休息時間,為群眾免費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2008年7月發表致中共最高司法局公開信,從法律的角度、從犯罪構成四個要素上,分析了當前中國法律框架範圍內以「刑法300條」第一款強加給法輪功學員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提出這項罪名的本身就是違背法律原則,要求最高司法機關認清問題嚴重性,立即糾正自己的錯誤,釋放自1999年以來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以擺脫自設的困境。

王永航多次為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法律援助,2009年6月16日,為大連法輪功學員叢日旭作辯護,觸怒當局。六月二十日,王永航和朋友一起吃完午飯後在外面等人,身邊走過來一個小伙子,用手機對王永航拍照。當王正視那個人的時候,他又慌忙拿開手機。

7月4日下午5時許,剛剛要出門買菜的王永航妻子被破門而入的一夥不明身份的人按在室內的地上,年近八十歲的王母也被這夥人把頭按在地上不讓動,看不到他們的面孔。問他們想幹甚麼?沒有人回話。這二十多人站滿了整個房間,他們大肆抄家後,把王永航和妻子一同劫持到看守所。參與綁架抄家的人有遼寧省大連市國保、大連市公安局、沙河口區分局、錦繡派出所的二十多名警察,以及錦霞社區石書記。

7月5日,王永航的妻子被釋放回家,年邁的婆婆已經被嚇壞了,大小便失禁,病倒了。家屬去派出所要人,那些警察不告訴人在哪裏,而且她們到哪裏要人哪裏的便衣就打她們。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那些對王永航綁架的人拿給家屬一張「刑法三百條」的刑事拘役通知單。

7月6日,王永航的妻子到錦霞社區石書記處詢問情況、尋求幫助。石書記卻找來錦霞社區片警李友增對王永航的妻子進行打罵,又二次非法把她劫持到錦繡派出所。王永航的妻子再三詢問王永航律師下落,才被告知王律師已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市姚家看守所。隨後在七月六日王永航的妻子和母親到大連市姚家看守所去看望王律師。看守所人員在電腦上幾次尋找後,承認有叫王永航這個名字的人在押,但不准接見,不准通話,不予確認。王永航律師的母親和妻子只好留下換洗的衣服,並在不能確認王永航律師本人的情況下,在那個被關押的「王永航」的名下存了四百元錢後才離開。

7月14日下午,於曉豔和委託的北京律師,到大連市沙河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向吳姓政委及宋姓警官遞交律師函,及要求會見當事人的申請書;兩律師被要求到當地司法局去備案。48小時後(7月16日),律師及家屬再去國保大隊,遭百般刁難,以案件「涉密」逼律師寫了「涉密會見申請」,而吳某和宋某此次未露面。於曉豔稱:「當時律師很擔心我丈夫受到虐待,所以即使警方違法,他們也不得不照辦。但是到了7月20日,大連公安電話通知律師:「王永航的案子屬於涉密案,不予會見。」

7月21日,不得不黯然離開大連返京的蘭律師曾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實際上這個案子根本就不涉及國家秘密。我做刑事案件辯護十幾年,還從來沒遇到過一起案件像這個案件,我們在大連等了將近一週都沒有會見上當事人,當局一拖再拖。」蘭學志還指出:「公檢法在處理案件中明顯違法的一致的偏見,讓我感到法輪功學員很不容易。法院或檢察機關的司法人員沒有真正的依法辦事,感覺他們後面有甚麼東西在支撐著他們,我雖然還沒有甚麼證據說到底是甚麼東西的支撐,但是肯定是不正常的。」

7月24日,蘭律師再次前往大連,要求會見王永航,又被大連公安、國保以案件「涉密」為由拒絕。

7月27日以前,王永航妻子於曉豔都被告知:「放心,你丈夫身體狀況非常好。」但7月27日這天,派出所突然告訴她,王永航發生骨折。

8月4日,王永航妻子到大連錦繡派出所要警方的答覆,所長張克利告知:王永航不但骨折,還有外傷,且外傷感染;不能在看守所的醫院,把他送到外面「最好」的醫院治療,並繼續對家屬隱瞞具體情況。於曉豔得知王永航身體惡化,但仍被拒會見。經側面了解得知,王永航右腳後跟部粉碎性骨折,而且傷口感染的非常嚴重。身為醫學博士,於曉豔擔心重度感染。

8月5日到7日,於曉豔從早上就聯繫大連市檢察院駐看守所辦公室、轄區派出所等,要求見其主管,都被推托說主任、所長不在。於曉豔表示,王永航律師為人權受踐踏、身體受到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辯護,是律師應該做的,她要求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王律師。

眾所周知,在任何文明國家,不管是誰做了何事,都有權請律師為自己做無罪辯護,而參與辯護的律師其人身安全是絕對受到法律保護的,這也是現代所有法治社會所共有的基本原則。王永航目前的情況是被二十多個警察毆打,被迫害的腿骨折,打著石膏,傷口處感染,非法關押在大連市看守所。


一、大連甘井子法院

主審叢日旭的法官:高某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區號:0411)
院長黃,辦電:0411-86600405
副院長張彬(主管迫害法輪功),辦電:0411-86601290
副院長苗剛、張彤、曲雲傑
甘井子法院負責案件的責任人:都哲
甘井子區法院刑事庭庭長陳晶 辦公電話:0411-86600626
甘井子區法院審判長王麗娟 辦公電話:0411-86568836 (506 房間)

二、大連市甘井子分局

辦案人員:趙嘉獎、金中(趙嘉獎警號:206215;車號:遼BA8024)辦公電話:0411-86600395
檢察員:張鑫釗、楊濤,起訴科電話:0411-86574192
同意立案人:叢貴江(甘井子分局副局長)
經辦人:王國江、周震廷(好像是國保610的人)
假證人:劉文波(男54歲,初中文化,住址:甘井子區營城子鎮營城子村聯繫電話:15940805466這個小老頭對大法弟子非常惡,是個惡警,參與非法抓捕叢日旭。)
參與非法抓捕叢日旭的惡警有:1、趙嘉獎(警號206215),2、趙岩,3、一矮個戴帽小老頭,4、一個白臉高個較胖的惡警。
趙嘉獎電話:13941169511,車號:(遼B A8024)
趙剛電話:13130494526,此案的主要負責人
甘井子分局局長 辦公室:0411-86601306 0411-86601386
甘井子分局副局長:劉正 辦公室0411-86600617
甘井子分局紀檢處0411-86599622
甘井子分局政治處0411-86600461
甘井子分局政保科 范垂德 副科長:0411-86600743 0411-86600333

三、大連市姚家看守所

大連看守所提審室電話:0411-88053434(可以打通)
大連市姚家看守所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姚家街270號 郵編:116031
大連姚家刑事拘留所:0411─86870728 、83792725
大連看守所總值班室:0411-83792702
大連看守所電話區號0411
86886166、86887811、86887816、86887815、86887813、86887812、86870718、86870728、86870857、86870508、86871988、
電話:0411-86870728

四、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檢察院與法院很近,幾乎在一起)

甘井子檢察院起訴科負責叢日旭案子的是──張鑫釗。(起訴科電話:0411-86574192)
甘井子區檢察院起訴科:0411-86574192(這個電話可以找到張鑫釗)
甘井子區檢察院批捕科:請諮詢0411-86600693(值班室)
甘井子區檢察院公訴科:0411-86579991
甘井子區檢察院 王健  辦公電話:86579991
甘井子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岩坡  辦0411-86601635 宅0411-84661377
甘井子區檢察院副檢察長:0411-8657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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