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在反迫害掩蓋下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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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四日】由於對不承認這場迫害認識不清,被邪惡鑽了空子,二零零三年兩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兩次均正念走脫,一年後正念否定了有家不能回的迫害,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回到了家鄉。但在上班的問題上,始終沒能認清,一直認為不寫保證就不讓上班。因此五年來一直沒能上班,自己也知道這種狀態不對,邪惡不讓上班就不上班,是在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指使,但是究竟怎樣反迫害始終不懂,自己也一直很苦惱。

直到二零零七年底,因為找工作問題與家人吵起來,家人說我放著正事不幹,要我去單位要工作,單位不給解決就逐級上訪。當時一聽,就感覺是師父點悟,在法上悟著逐級上訪也是曝光本單位邪惡、不承認本單位邪惡迫害的一種方法。由於覺的這樣做是站在了法上在反迫害,還認為正法必成,自覺的膽壯了,氣也粗了,去找領導簡直就是怨恨、爭鬥、憤憤不平的打架去了,完全是常人式的找工作去了,把這場迫害實實在在的當作了人對人的迫害。那時候連學法看書都看不下去,滿腦子就是找工作找工作,我得這麼做,我得那麼找,還想著工作找成了,我怎麼樣救度班上的同事,歡喜心、顯示心、求名的心暴露無遺。

雖然知道修自己,但執著太強烈了,硬是往前戧著解決問題,帶著怨恨心給上級正副局長各寫一封信,信中根本沒講真相,而是帶著怨恨的情緒埋怨本單位領導不給解決問題,逼著我上訪。信發出沒幾天,我就聽說單位要給我除名。聽到這個消息猶如當頭一棒,我想我這是在反迫害呀,做的對呀,這個路怎麼能越走越窄呢?一定是我哪塊不對勁了。

就在我靜下心來向內找時,一段法在腦中出現:「或是把心一放到底像個堂堂的大法弟子,無怨無執、去留由師父安排」(《洛杉磯市法會講法》)。通過這段法我悟到,我的修煉路是師父說了算的,不是另外空間邪惡操控的世人說了算的,我與單位領導包括局領導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不是迫害與被迫害的關係,我就應該把求結果的心一放到底,給他們講真相。

恰好此時《明慧週刊》登了兩篇同修的信,我認為寫的很好,就加上了自己身體的變化,寫了一封真相信,給局長寄去了,我是親自送給單位領導的,隨後加強了發正念:清除操控局長和單位領導另外空間的一切邪惡,我的路不是你們說了算的,我與你們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同時把求結果的心往下放。十幾天後領導告訴我,單位想讓我上班,讓單位「六一零」人員寫寫我這幾年的情況,讓我看看行不行。好傢伙,這執著心又出來了,且不說歡喜心、顯示心、求名的心有多強,而且又分不清是誰說了算了,又開始指望局長、指望單位書記了。不幾天就得知,書記外出學習一個月,覺的別人指望不上,還得指望書記,那就只好等了。

出現這種狀況,我也在向內找,我為甚麼能被常人帶動的這麼厲害?有一天隨手一翻《法輪佛法──在新西蘭法會上講法》一段法映入眼中:「但是你腦子裏經常想:我要修成佛,我甚麼時候修成佛呀?我就要成佛。有著這樣強烈的想法,這就是執著。」我一下子明白了,我找工作這段時間,時時總在想:強加的迫害我就是不要,正法必成,我就是要上班,我一定得上班。唉呀,弄了半天,我要上班已經成了非常強烈的執著了,而且在反迫害正法名義的掩蓋下還難以發現。

以後通過學法,我悟到執著上班就是執著人世間的得失,執著大法弟子在人中的一面怎麼樣,以前根本就沒有把人世間的事情放下。悟到此,就努力的修,家人讓我去學開車,另找工作,我就答應了,我發出正念:是師父安排的,我就去,是強加給我的,堅決不去。在此以前,家人一提找工作,我就以我要上班擋著,每次都是頂幾句嘴也不向內找,這次一出來想上班的念頭就鏟除它,告訴自己,不執著在人世間幹甚麼工作,只要能活著能證實大法做三件事就行,就這樣一點一點的去想上班的執著心。

直到零八年六月初,單位通知我去一趟,說讓我上班,但讓我在說我違反勞動紀律的文件上簽字,我堅決不簽,並告訴他們非法抓我在先,我出走在後,煉法輪功沒有任何錯誤,你們強行不讓上班是你們不對。不過事後,我想起了單位副書記說的一句話:沒事,她能簽字,因為她想上班。我恍然大悟,想上班的執著還是沒有徹底去乾淨,另外空間的邪惡看的很清楚。接下來的日子繼續修這個執著。

六月底的一天,我突然想,這件事情好像又回到了原點,單位領導好像沒人管了,如何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指使呢?猛然間想起了,剛找工作時,家人說的逐級上訪,我明白了,要繼續上訪,緊接著給市委書記、市長、市上訪辦各寫了一封信,內容與給局長的差不多。發信之前,我靜心問自己,為甚麼要發信?回答是:我不承認這場強加的迫害,邪惡說了不算,師父說了算,不管上訪到哪級領導,都是給他了解真相選擇未來的機會,我與所有牽扯到的領導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不是迫害與被迫害的關係,逐級上訪的過程就是在救度那些與此事有關連的世人眾生,無論誰看到這封信,就一定要救度他!最後我又問自己,把求上班的執著放下了嗎?放下人世間一切得失了嗎?回答是放下了,並且確定我應該是一個完全為了別人的人。在這種平靜心態下,我發了信。第三天,單位書記就通知我上班了。

寫出此事,是想請同修注意,有一些執著在證實法掩蓋下不容易被發現。我本人在二零零三年兩次從洗腦班走脫,是憑師父說的:「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說而是行為上要做到,師父一定為你做主。」(《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那時我知道洗腦班不是大法弟子待的地方,我得從洗腦班出去。當然當時心性不正,一看闖不出去,就想離家出走,但是兩次都確實是在把求出去的心放下後才有機會出去的。

我知道有一些同修,在被非法關押中,面對酷刑毫不畏懼,應該說是放下了怕心,甚至還惦記著外面的眾生要得救度,可還是沒從牢籠裏出來。我想起《師父在海外電話會議上的講法》中說:「其實神看到的是:出來揭露迫害是承受不住了啊,求出來的心才是真正放不下的執著呀。」同修們都會說,我們不承認這場迫害,監獄不是我們待的地方,邪惡說了不算,可是同修還是沒出來,是不是求出來的心,在不承認迫害的掩蓋下沒放下呢?

再往裏挖一挖,被非法關押的同修為甚麼會有求出來的心呢?個人所悟是人世間得失沒有完全放下,還是執著在監獄裏活著,還是在監獄外活著,執著這方面在人世間的得失。師父在《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中說:「看上去表面好像是人的表現,實質上不是。是修煉到那一份上了,真正達到那個境界了──抓來了我就沒有想到過回去,到這兒來了我就是來證實法來了,那邪惡它就害怕。」我當時學到這,都不理解,這是怎麼回事呢?勞教所不是大法弟子待的地方呀?這個同修怎麼能被抓來了就沒有想到過回去,他怎麼能不想著回去呢?直到找完這個工作我才懂了,原來同修當時就已經達到放下世間一切得失,無論在哪裏生活都不執著,但是不管在哪裏生活,心中就只有證實大法,結果勞教所不敢要他。

以上為個人所悟,難免有偏頗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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