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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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六日】師父在《轉法輪》中講到:「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的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最近發生在我身邊的一件小事加深了我對師父講法的理解。

我家開了一個小賣點,附近住著一個在本地打工的外鄉人,經常到賣點來,趁我不注意,不只一次拿賣點零錢,十元或者二十元。我發現後,雖然沒有太在意,認為是以前我欠他的。但是從此對這人很厭煩。有一天晚上,我準備參加同修的切磋會,順手把手電放在櫃台上。又被這個外鄉人在買完東西後順便拿走了。我覺察後非常著急,因為不只是丟個手電,這天黑路遠的我怎麼到同修家去呀!心想這人太可氣了,真是看我善良好欺負。

正想著,頭腦裏一個聲音告訴我:「你是個修煉的人。」對呀,自己是修大法的,只因自己平時學法少,遇事想不起師父在《轉法輪》中告訴我們的:「你就得向內去修,不能向外去找。」剛才只想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影響了自己的修煉了,這些為私為我的人心多強啊!竟然忘了作為大法修煉者,在任何環境下都要放下自我替別人著想這個最基本的要求了。此時我想偷東西的人太可憐了。我要給他講清真相,讓他棄惡從善,改過自新,從而得救。

當這個人再次來賣點時我就用平和的語氣給他講了,我在大法中理解的「善惡有報」和「失與得」的法理。並且給他講了一個典故:從前,有姐妹倆住鄰居。姐姐雙目失明,妹妹用篩籮子從姐姐家借來小米,還時用篩籮子底還的。妹妹死後,托生個小雞下蛋還她姐姐三年。還夠的晚上,給姐姐拖個夢說:「篩籮幫借米,篩籮底還,托生小雞還三年。」姐姐早晨發現家裏的下蛋雞死了。這個典故說明:天理是公平的,欠了別人的東西一定要還的。最後我告訴這人經常念「法輪大法好」和「真善忍好」會有個好的未來。我說這一番話的時候,這個外鄉人表示接受並連連點頭。

通過這件事情,我從內心感謝師父的苦心安排,使我更明白了一層法理,在修煉的這條路上,只有多學法,學好法,這樣心裏有法,才能在自己一思一念上發現為私為我的人心,並修去它。才能在一點一滴上做起,不執著自我,為他人著想。最後才能「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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