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用法來純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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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過去我有一個壞毛病,那就是所謂的「嫉惡如仇」,眼裏容不得沙子,所以在一生中得罪不少人,啥官也沒撈到,不是沒有機會,就因我的「看不慣」、「愛管閒事」,每次機會都成了個雞飛蛋打。不要說在外面,就是在家裏,橫豎也要爭個理字,這吵鬧嘛,當然少不了。

得法修煉了,在不斷去掉名、利、情的過程中,私心少了很多很多,可就這毛病仍堅持著,得罪了不少內內外外的人,同修最多,可直到不久之前還沒認識到這是個毛病--很大的執著。

當時認為,這不是毛病,是剛正啊!截窒世下流啊!為法負責、為同修的安全負責啊!等等,等等,就是看個常人電視,看見壞人行惡,好人愚善,都氣得不行。甚至還想用法理來掩蓋自己的這個執著,一邊用法理分析對錯,一邊口中念叨「這個該下地獄、受懲罰,那個是笨蛋……」評論著,尤其更希望周圍的家人(也是同修)能懂得用法理分清對錯,不要對前車之鑑視而無睹。可往往總是好心沒好報,連家人也不理解,說我是人心、不善,被常人行為帶動等等。

可我還不認為自己有甚麼「毛病」,還堅持著:我是就事論事啊,是讓你們明白法理呀!

對犯錯誤的同修,尤其是哪位不聽勸告,還深感一絲委屈的,我就不想與之交往了,被家人提醒不善時還在法中找理由。這毛病拖了很久,這疙瘩一直沒解開。直到有一天……

那個星期天,我們同修照常在一起集體學法。有個同修提出了個疑問讓大家幫他悟一悟。他說,他們公司有個員工,業務成績不好,可要求回報很高。有一天下午那員工找到同修要求漲工資。同修給他好好講:你為甚麼要求漲工資?你的月業務計劃沒按要求完成,我憑甚麼條件給你漲工資呢?員工中每個人的待遇都是以自己完成任務的情況為根據的,我可不能給你漲。那員工不依不饒,就死賴著要漲,而且以如果不漲就提出辭職相威脅。同修雖在給他講著他如何不對的道理,可自己漸漸地說話聲音也大了,這時這個員工突然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嘻嘻哈哈的問了一句:老闆,你是生氣呢?還是聲音大?同修一下愣了,「是啊,我是修煉人,我在歸正常人的行為,只要他思想轉變了,工作做好了,我就給他一兩萬都不在乎,那我是生氣呢?還是聲音大?看來師父通過常人的嘴來點化我,我是真的有點生氣了,因為我最看不慣的就是這種人。」

同修把這經過拿出來,讓我們在法上幫他悟一悟,他明明是在歸正人心,「截窒世下流」,道理講得都在法上,為甚麼還有「生氣」這種人的狀態出現呢?

他這一問,讓我一下茅塞頓開,我一下明白了!我說:在講道理時,我們的出法點的確是在法上,可在處理事情的這個環節上,沒有真正做到用「真善忍」法理去善化眾生,在歸正有錯誤的人時摻了情,摻了自己的觀念、喜好及自己的生命特色而做衡量標準,符合我的我就高興,不符合我的我就不高興。師父說:「因為人有情在,生氣是情,高興是情,愛是情,恨也是情,喜歡做事是個情,不喜歡做事還是個情,看誰好誰不好,愛幹甚麼不愛幹甚麼,一切都是情,常人就是為情活著。」(《轉法輪》)當我們在處理事情時,面對矛盾時,看見常人甚至是同修有缺點時,不自覺的用了自己的喜好,自己的脾氣、秉性、特點來衡量,產生了厭惡或嫌棄等人心。理也講對了,可不能打動人心,使人心向善,更不用說讓別人感動得落淚了。

沒有完完全全站在大法的法理上無私的衡量,摻了個人感情這些不純淨的雜質,當然有漏,當然是自己錯了。

在學法小組上我們學「附體」這一節時,當讀到「有的人沒有師父,可能有個過路的管一管。因為覺者在各個空間多了,那個覺者一看這個人,瞅瞅他,跟他一天一看不行,走了;明天又來一個,瞅瞅這個人不行,又走了。」更悟到,甚麼才是神佛應有的境界啊!無私──不是他的人,只要他有修煉的心,他也管,做而不求;不執著──瞅瞅不行,走了,拿得起,放得下。從中又聯想到師父《洪吟二》中「無善無惡出了極」和「師徒不講情 佛恩化天地」的大慈大悲。大法弟子作為未來的覺者,不同世界的主和王,應真正站在理上去衡量、處理對錯、善惡、好壞的,公正又無私,真正甚麼都能夠理解,甚麼都能夠寬容的胸懷,時時處處用不同層次的法理來衡量,不摻雜一丁點為私為己的東西。

所以學好法,放下人的一切,真正從人中走出來,才是做好三件事的關鍵。

我終於解決了應如何正確對待有執著心和有明顯錯誤的人的問題,終於找到了我在處理與人之間的關係上的疙瘩並可以解開了。

個人體悟,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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