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剛剛開學的時候,交了學費後,我家的經濟有些緊張,我的生活費每月只有300元。一天我往家裏打電話的時候,媽媽告訴我她不想在現在上班的地方工作了。有一個同修給她介紹了一份照顧小孩子的工作,每個月的收入是1200元。媽媽和我商量去還是不去,當時我甚麼也沒想就說:「去,賺的那麼多為甚麼不去啊!」話一出口,我便後悔了,這是多麼的大的重利的執著啊,家裏的正法事沒有人做,現在還想為了錢去外地上班。但是由於是在電話裏面,不能馬上把自己的執著說出來,於是就閉嘴了,甚麼也不說了。
晚上放學回家坐車的時候,一掏口袋,發現自己這個月的生活費全部不見了。當時心裏真的非常著急,可是馬上又想到「是你的不丟,不是你的想要也要不來」的法理,心裏馬上就平靜了一些。我馬上給家裏打電話,媽媽接了電話,我們同時意識到自己都對利有著很強的執著心。放下電話後,我把自己的執著都找到了,心也平靜下來了。
之後我回到了學校,抱著試試看的心理進到了教室去找錢,可是沒有找到。當我馬上就要走出校門的時候,一個同學跑過來告訴我:「我們班的同學揀到錢了,和你丟的數目是一樣的,你明天早上就能去取錢了。」我聽了以後心裏很激動,不是因為錢找到了,而是師父時時刻刻都在看護著我,讓我趕快把執著去掉。
通過這件事情我悟到了,修煉是嚴肅的,哪怕是一點執著,也會造成嚴重的干擾,從而使邪惡有了空子可鑽。修煉人必須要在一思一念上嚴格要求自己,時時刻刻把心放在證實法,救人上,才不會出現不必要的干擾。
個人層次有限,如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