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藝形式講真相路要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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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最近一段時間,在一些講真相媒體上,有學員以「愛情小說」、「言情小說」等文藝形式來講真相,引起了不少的討論與交流。

喜歡寫、看愛情小說、言情小說,是學員個人修煉中未去的執著,但若內容牽涉到大法相關內容、大法真相,及大法修煉者的形像,會影響到讀者對於大法修煉及大法修煉者的觀點,就不可不謹慎。寫的不正,不但會在自己的修煉史上留下污點,也會對人類社會起到負面的影響;通過媒體廣泛傳播出去之後,更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寫這些愛情小說、言情小說的學員,應該問問自己,為甚麼會覺的用「愛情」才能吸引人了解真相,用其它純正的方法不行嗎?當讀者被一些「所謂的修煉者」的卿卿我我的情節打動,並且「順便」看到了真相後,會不會在這過程中,反而對於大法修煉及大法修煉者的形像,產生了錯誤的認知?覺的所謂的修煉人,日常生活中的行為舉止其實也不過爾爾?大法修煉生活中也不過是這些風花雪月?那麼,雖然讀者因此知道了真相,但對於大法修煉的嚴肅性及讀者日後的得法、修煉,是否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對於更多以真、善、忍法理來嚴格要求自己的言行舉止、樹立修煉人端正形像的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是否也是一種污辱?

明慧編輯部《男女關係與婚姻問題》一文中提到:「現代人類的思想道德普遍是非常敗壞的,因為太司空見慣,以至於隨著現代人類滑下來的人已經感覺不到。其實稍微對照一下過去,就會發現人類道德落差有多麼巨大,過去人們視為罪孽和莫大恥辱的事,現在反被當成莫大樂趣與時尚,比如現代人對待異性,往往重色重性而輕品德涵養,對待兩性關係如同對吃飯飲水一般,為滿足色慾之心可以沒有廉恥,甚至還有搞同性戀的。而在過去人在對待異性時所持的是甚麼道德標準呢?中國古人講男女授受不親,認為搔首弄姿是輕浮放蕩,夫妻之間也要「相敬如賓、相成如友」,把「褻狎虐戲」看成是「夫婦之醜」。」

這裏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除了未婚男女之間卿卿我我、情感糾結、肢體接觸、多角戀愛的內容當然是不宜登大雅之堂的,即便是夫妻之間的親暱互動,也是不適合廣而宣之的──「褻狎虐戲」乃「夫婦之醜」。作者在寫、編輯及在刊登這樣的稿件時,要警醒自己是在甚麼樣的心態下去看待這樣的內容?是不是自己思想中一直容許了這些不正的因素而未察覺,反而還廣傳給讀者?甚或污染了不知不覺中看了這些文字的同修?

「喜聞樂見」並非媚俗或低俗的同義詞,不能成為寫作不正之內容的藉口。神韻晚會的演出,為我們做了最好的示範──全然都是美的、善的、高雅的、純淨的內容,但卻吸引了不同種族、不同職業、不同年齡、不同背景的人,讓觀眾在看過晚會之後,心靈獲得洗滌,明白了真相,對神佛世界及修煉樹立起正念,對返本歸真之路有了嚮往,對大法修煉者及神韻演員升起了無比的尊敬。我想,這才是大法弟子文藝創作要朝向的方向!

正法走到最後關頭,在師父慈悲的引導下,大多數同修的思想行為舉止都越來越端正,但偶爾仍會聽聞到,有少數的學員,在與大陸民眾講真相過程中動了情,上了特務設下的情感圈套,或在大法工作中對已婚的異性同修產生了不正的感情,造成許多矛盾及影響到周遭大法工作的開展等事;這些令人遺憾的事情足以證明,在講真相或大法工作中摻雜了「情」,是多麼危險的事──很可能自覺在為講真相做貢獻,但在修煉上卻已節節往下掉。

建議大家都多看看師父的相關講法及明慧編輯部《男女關係與婚姻問題》一文,徹底清除自己思想中對男女之情殘存的不正的因素,為未來人留下好的典範。並且,如得知周圍同修有這類問題,要正面的指出並協助其釐清法理上的誤區,以維護大法修煉環境的嚴肅性。

最後,也以師父在《美術創作研究會上講法》中的一段話與大家共勉:「現在,在正法期間,世上的一切都在圍著大法動,這是肯定的,因為三界為正法而造。我為甚麼今天要和大家講這些問題?因為有這種藝術技能的大法弟子是有能力的、是有能量的,你們做出的事情如果不是正的,或者是不夠正的,你們就會加強那個不正的因素,會更加影響人類社會。修煉嘛,你們本來就是修正自己、修去不好的一切。你們在哪裏都應該是好人,那麼你們在藝術這個領域裏也要做好人,在你的作品中也要表現美好、表現正、表現純、表現善、表現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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