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功能給人看病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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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近期與同修交流時聽說在我市有一位同修以大夫的名義私下用功能給人有償看病,且收費不菲。「病人」不少都是其他同修的親朋好友等,診所不掛牌,沒有固定場所,除給人看病的同修,還有同修專門負責收款,還有為數不少的同修引薦病人上門。當有同修對這種看病形式提出質疑時,竟有好幾個在場同修解釋說,用大夫的名義給人看病符合常人狀態,此為其一;其二,所收款項全部以「搬運功」的形式轉贈給了明慧網;其三,法正人間即將到來,給同修的親人看病,也是解決了他們的身後事等等。

我們幾位同修在一起切磋後認為此行為極為不妥,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從常人這層理看,不掛牌沒有營業執照,有逃漏稅之嫌;從修煉層面看,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隨師正法救度眾生,同時,也在開創未來,我們的路一定要走正,師父怎麼說我們就怎麼做。師尊在《轉法輪》中明確告訴我們:「法輪大法修煉的弟子絕對不能看病。」用功能看病就更不對了。師父說:「你要用它掙錢,要用它發財,在個人奮鬥中達到你常人中的目標,那就更不行。那是用高層次的東西干擾常人社會,破壞常人社會,想法更壞」(《轉法輪》)。那麼身為弟子,「不聽師父的話」,那算甚麼啊?同修啊,我們修煉的路是很窄的,偏一點就不能跟師父回家。我們真應該清醒、理智的走好最後的路,歸正我們的一言一行。

用「搬運功」把看病的款項轉給明慧網,明慧網曾發表聲明:從沒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向大陸弟子收過捐款。我們認為大法弟子證實法、救度眾生用的錢一定是堂堂正正掙來的錢,不符合法的錢不能用,用了是對大法的褻瀆。另外做的事不符合法,能如意的運用「搬運功」把錢轉贈給明慧網嗎?是不是自欺欺人呢?如果用「為大法做事」來掩蓋自己的名利心,豈不更糊塗嗎?

給親朋好友看病為解後顧之憂,也不對,同樣不是修煉人所為。是對法認識的不足所致。「有的人講:我多掙點錢,把家裏安頓好,我就啥也不管了,我再去修道。我說你妄想,你干涉不了別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別人的命運,包括妻子兒女、父母兄弟他們的命運,那是你說了算的嗎? 另外,你沒有後顧之憂了,你甚麼麻煩都沒有了,你還修煉甚麼?舒舒服服的在那煉功?哪有那種事啊?那是你站在常人角度上想的。」(《轉法輪》)有病或遭罪是業力輪報,是在還業債,這個理同修都明白,為甚麼碰到利益就糊塗呢?根子在於沒有學好法,學法沒入心,沒有接受法理。沒有同化法就容易出問題,路就是走不正。

這種現象雖不多見,已在部份同修中引起了波動,希望能藉此文提醒同修,不要被執著心干擾作出不理智的行為,更不能被邪惡鑽空子。師尊留給我們的時間不多了,在有限的時間裏做好三件事,修好自己,救度眾生是我們當前最主要、最應該做好的。

有悟的不妥之處,望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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