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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如臨大敵,成都武侯法院誣判、阻礙上訴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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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八日】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成都武侯法院不顧七位律師有理有力的辯護,非法對十一位大法弟子及家人判刑。開庭之日,邪黨當局不許家屬旁聽,並動用大量警察、便衣,幾乎戒嚴了武侯法院所在的高升橋東路。十一月三日,上訴期的最後一天,成都大法弟子鐘芳瓊、姜洪媛的律師克服法院人員的種種刁難遞交了上訴狀。

開庭當日

開庭之日,當局如臨大敵。十月十日,武侯法院所在的高升橋東路整條街黑壓壓的布滿了警車、警察、聯防隊員和便衣。甚至周圍的茶樓裏都坐滿了警察和便衣。據知情者稱:成都市所有的派出所,包括周邊鄉鎮的派出所都被抽調了警察到武侯法院附近,看有沒有本轄區的大法弟子在那。如果有,就綁架(一如當年「截訪」)。大法弟子吳賢謹就是在通往武侯法院的路上被綁架的。當日還有另一名大法弟子也是在武侯法院附近被綁架的。武侯國保、公檢法等大量人員也都聚集到了法院附近。

法庭上,七位代理律師一致認為,武侯檢察院對鐘芳瓊等大法弟子的所謂「指控」,適用法律錯誤、事實不清、沒有證據;當事人的行為根本沒有構成任何社會危害,根本就不應該被偵查和起訴!並從各個方面進行了深入的闡述,做了無懈可擊的無罪辯護。

然而,武侯法院無視基本事實,強行對十一名大法弟子及家人誣判三至七年。其中:大法弟子鐘芳瓊被非法判七年,劉嘉、毛坤各五年半,蔣宗林五年,姜洪媛四年半,祝仁彬、丁澤揚(四川大學退休副教授)、各四年,毛琦、秦敏、陳世坤各三年。大法弟子劉邦成已是七十二歲高齡,也被非法判五年。

法院裏面,有警察公然侵犯公民權利,對法院裏的家屬等攝像。當被家屬制止,不許侵犯公民肖像權時,警號為「009788」的警察竟公然說:甚麼違法?你知道我的工作是甚麼嗎?(編註﹕即使特務也沒有權利侵犯公民的肖像權)

儘管家屬一再努力,律師也一再與法院交涉,並提出書面申請,家屬仍然被拒旁聽。旁聽席上坐的幾乎全是各地610人員等。庭審期間,他們甚至不斷的對律師出言辱罵。庭審中,當事人和律師的發言被不斷的打斷,尤其當律師談及普世價值、憲法對信仰自由的保護等,公訴人苟仲謀等立即舉手打斷,以致律師多次感歎「在中國的法庭上不能談中國的憲法」!甚至當律師談及《刑法》300條及「兩高」司法解釋的合法性時,苟仲謀竟問律師「是何居心」!

鐘芳瓊等十一名大法弟子及家人是去年八月和九月被綁架的。後都被非法拘禁於洗腦班二、三個月。律師稱,整個「案子」從偵察過程到審理過程都是違法的。過程中,公權機構的違法犯罪多達十多處,如令人髮指的刑訊逼供(周惠敏已被迫害致死),洗腦班的非法拘禁等。

上訴

成都大法弟子鐘芳瓊、姜洪媛的律師在十一月三日,也就是十天上訴期的最後一天,趕到武侯區法院,遞交了上訴狀,過程中遭到該法院人員的種種刁難。

十月十日,武侯法院對鐘芳瓊等十一名大法弟子及家屬進行非法審理並口頭宣判。十月二十三日,十一位當事人收到所謂「判決書」。但律師沒有收到。律師到法院要求領所謂「判決」,法院卻以各種藉口拒絕,要麼說複印機壞了,要麼說人開會不在。直到上訴期最後一天,才有律師領到所謂「判決書」。

十月二十三日,鐘芳瓊和姜洪媛的律師在會見了當事人後,下午到武侯法院遞交了她們的上訴狀。

律師見到非法誣判的主審法官稅長冰,表示是來遞交上訴狀時,稅長冰竟故意刁難說,是當事人自己簽的字嗎?是不是律師代簽的?上訴要是當事人自己的意思才行,等等。律師回答說可以做筆跡鑑定和指紋鑑定嘛。

同時,稅長冰還責問律師將十月十日庭審情況傳出去,稱當庭沒有一個家屬旁聽,也沒有其他人,只可能是律師把情況透露出去的。當律師問稅「你怎麼能保證不是旁聽的人傳出去的呢?」稅長冰無言以對。

律師表示,既然是公開開庭,難道還有甚麼秘密嗎?為甚麼害怕世人知道庭審的情況呢?本來拒絕家屬旁聽、旁聽人員只針對小部份特定人群就是「假公開」,是嚴重的程序違法。

律師在會見鐘芳瓊等當事人時,他們都表示,已向所謂「管教幹部」提出上訴;但一直未得到回覆,不知是否已交至武侯法院。據分析,武侯法院可能是想先將「判決書」送到當事人手裏,等十天上訴期過了之後再通知律師。也就是說,武侯法院想耍花招阻止當事人上訴。

本「案」書記員、武侯法院刑庭的雷星接到上訴狀後拒絕打收條,卻信誓旦旦的表示:既然在這裏(武侯法院)接到了上訴狀,就一定會把它交到成都市中院。

被非法誣判的九名大法弟子情況簡述

鐘芳瓊,女,一九六五年出生。修煉前曾患世界少見的先天性血管瘤,被華西醫院專家診判為絕症。修煉法輪功後不治而癒,修煉九年從未復發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鐘芳瓊遭邪黨人員三十次綁架、非法關押,受盡各種折磨與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多年。她在《疾風勁草》一書中詳述了她遭迫害的經歷。二零零七年十一月,鐘芳瓊被武侯檢察院非法逮捕,二零零八年五月,「案子」被非法轉至武侯法院。在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鐘芳瓊遭到刑訊逼供,惡人毒打鐘芳瓊,並向她臉上抹青芥辣的藥物,藥物所到之處全部紅腫、脫皮,使她面部嚴重受損。

毛坤,女,四十四歲,家住成都市五里墩,是一位非常有經驗的會計師,工作盡心盡力,業務嫻熟,在每一家公司工作都受到稱讚。因堅修法輪功,毛坤曾分別於一九九九年底和二零零一年底兩次被綁架至楠木寺勞教所非法勞教(時間分別為一年零八個月和一年零六個月),期間曾遭受關小間、拳打腳踢、用電棒打、長時間不讓上廁所、不許洗澡等等酷刑迫害。

蔣宗林,男,六十歲。原成都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明遠建築設計所所長。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擺脫了長年困擾他的病痛;同時他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工作兢兢業業,不計個人名利。將在其任職之初連電話費都繳納不起的設計所扭虧為盈,自己卻拿所裏最低一級的獎金。

丁澤揚,男,四川安岳縣人,現年六十三歲,是四川大學高分子學院副教授。從事教學工作三十多年,盡職盡責,任勞任怨,他修煉大法後,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修心向善,與世無爭,在同事和學生中是一位公認的好人。九月二十五日其律師到看守所,卻無法見到丁教授,後家人經輾轉多方打聽,才得知丁教授被關進成都市青羊區人民醫院(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了。這個醫院與看守所勾結,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窩,已迫害致殘致死多名大法弟子。與丁教授一同被非法逮捕的周慧敏就是在這裏被迫害致死。四川大學外語學院教師房慧也在這裏被迫害致殘,幾乎喪失語言能力,癱瘓在床已近五年。

祝仁彬,男,一九七一年出生於一個樸實的農民家庭,他家境貧寒,但他很有志氣,先後獲得了電子科技大學兩個專業(會計和英語)文憑,還利用業餘時間出版了一本詩集《永遠的故鄉》。

劉邦成,成都市醫藥局退休幹部,現年七十二歲。因不放棄信仰,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八日被青羊分局非法拘留十日。

劉嘉,原為某保險公司經理,是一位事業有成的年輕人。二零零一年因為法輪功上訪在上海被非法勞教兩年。

姜洪媛,家住成都市武侯區,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因堅持信仰被非法勞教兩年。

陳世坤,家住成都市錦江區,於二零零七年八月被國安、雙流惡警綁架、抄家,送到成都市新津洗腦班迫害致舊病(心臟病)復發,生命危險時放回家。陳世坤回家後,通過煉功學法,身體剛剛恢復正常,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下旬,在家中再次被國安、公安惡警私闖民宅綁架至成都看守所迫害。


此次非法誣判相關責任人:

武侯法院刑庭:
所謂「審判長」稅長冰82872711
所謂「審判員」黃奕:82872962
所謂「書記員」雷星:82872742
所謂「人民陪審員」馬選義

武侯檢察院:
所謂「公訴人」苟仲謀
代理公訴人:肖禮政、胡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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