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利用法律手段講真相救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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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因希望大家在利用常人法律手段講真相救人方面走正,達到更好的證實法效果,現將自己認識到的一個方面,寫出來與同修分享。

繼高智晟律師介入法輪功案件、首次向世界證實邪黨對法輪功迫害的慘烈程度後,李和平、滕彪等六位律師在中共法庭上為法輪功抗辯,而且發表了聯合簽名的辯護詞,對講真相起到了好的作用。目前各地陸續有正義律師為法輪功辯護,在很大程度上震懾了邪惡,這些律師也正面的擺放了他們的位置。特別是北京律師頂著壓力,很好的表現出了對法律尊嚴和人間正義的維護,當然每個案例都是同修整體配合在起主導作用,才達到了很好的證實法效果。

其實,邪黨一直在利用各種流氓手段打壓為法輪功辯護的正義律師,尤其是北京的國保、國安人員氣燄囂張,經常電話或上門騷擾律師,強制談話,每到所謂的敏感日甚至24小時監控不讓出家門,北京市司法局律管處、北京市律協也常常在其中扮演很壞的角色,對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施壓。高智晟律師被判三緩五軟禁下落不明;李和平律師曾經被蒙頭綁架、毆打電擊七小時;滕彪律師失蹤過40小時、又被沒收護照;張立輝、李蘇賓等律師不給年檢註冊律師證;黎雄兵、江天勇、王雅軍律師被強制談話;李勁松律師任主任的億通律師事務所被惡意查賬;程海、張建國、唐吉田律師被律師所解除合同;等等,給律師在精神和生活上造成了極大的壓力,同時也影響到其他律師和當事人家屬的正念,起到了很負面的作用。尤其高律師一家、包括上初中的女兒和5歲的兒子在一起承受煎熬,高律師本人因為不屈服經常遭受令人難以想像的折磨;李和平律師每到所謂的敏感日,國保警察以「執行上面命令」為由,開著兩輛警車堵著家門不讓離開,態度惡劣,不斷發生肢體衝突。

相關的同修應該重視針對邪惡迫害正義律師加大力度發正念,同時要在法上悟一悟,我們心性上有沒有漏,正念對待這些迫害正義律師的邪惡。

首先我們一定要擺正請律師的基點,記住我們請律師辯護的整個過程是以此為契機,通過法律手段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救度眾生的過程,救度律師、家屬和案件涉及的公檢法人員,明白了真相的世人是活傳媒,自會主動的傳播真相,表面上是我們求助於律師,其實也是在救度律師這個特殊群體。

第二,我們不可產生對律師的依賴心理。我們一定要在法理上認清,這不是人對人的迫害,依靠法律途徑、依靠律師的高超辯護技巧是解決不了的。證實法是大法弟子的責任,明白了真相的律師和家屬是在擺放他們的位置,我們的正念正行才起決定作用,不可有依賴常人的想法。在這方面的教訓已經很多了,師父並為此給我們講法。表面上我們作為當事人家屬要配合律師,但實際我們必須清楚,律師的出現是正法進程的必然結果,是為配合大法弟子救度眾生的。我們做好了,律師的狀態也會很好,很多事情就會有變化。加大力度發正念,徹底清除另外空間迫害大法、大法弟子和眾生的一切邪惡因素,大面積有針對的講清真相,自然會柳暗花明又一村。

第三,我們必須意識到,正義律師為法輪功辯護,這是明白了真相的眾生的選擇,他們應該是有福報的,應該在常人中受到人們的尊敬的,這才是人間的正理。然而,邪惡勢力為了阻止正義人士聲援大法弟子,阻止更多的人站出來為大法說公道話,做出了許許多多罪惡之事,我們知道這都是有另外空間的舊勢力和破壞正法的壞神操控的,這些都是不應該存在的。我們必須有堅定的理性認識。有條件的學員加緊對國安、國保、律師事務所和司法局、律師協會講清真相。

第四,我們在和律師接觸時要充份的體現出修煉人的心性標準。充份考慮律師的處境,真正從內心裏只把他們當成眾生,關心、理解、鼓勵律師,不催不急。

第五,真正的以大法弟子為主導。協調好參與的同修,發正念、講真相,發表案情消息,同修會打電話配合,家屬可以當面去要人等,這些事情都應該做在律師介入的前面,而且一定要貫穿始終。而律師的專業特長是闡述法律觀點、維護程序公正、會見被關押的同修、複印案卷、接受媒體採訪等。在整個過程中,協調好參與的同修、律師、家屬、親友等各方力量,按照每個人的特點,都發揮到最好,就一定能達到證實法的效果,救度更多的眾生。

建議北京的大法弟子,加大力度發正念,徹底清除操控北京市及各區國保、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協惡人的一切邪惡因素和邪惡生命。

一點個人體會,不對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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