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相中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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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最近我才體會到,我勸親友三退不順是因為私心大、情字重。

師父在《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中說:「大法的尊嚴不是靠常人的手段維護的,是我們大法弟子每個人的真正慈悲、善的表現帶來的,不是創造出來的,不是人的行為、用人的手段創造出來的,是慈悲中產生出來的,是救度眾生和你修煉中體現的。大家整體上都修的好,世人就會說大法好,都尊敬大法。」「我們大法在世人面前也是這樣,有人說不好,你用常人的辦法跟他去辯論、你去堵他的嘴啊、如何如何,會越使矛盾激化。我們就自己表現的好,慈悲對待一切,你不用跟他去爭、去辯論,人有明白的一面,人的表面也會被感化,他自然就會說你好。」

師父這段講法直指我的問題。要使人家認同大法,自己修的好不好是很關鍵的,自己修的好,不用開口講,人家也會感受到大法的美好;自己修的不好,人家就不會認同大法,你再講也起不到應有的效果.我對我的親朋好友講真相,人家有的不接受「三退」,當時我氣的不行,但具體又說不出啥,只是自己在一邊生氣,心裏還暗自說反正為你好,你愛聽不聽,愛退不退。就沒做到像師父告訴的:「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精進要旨二》〈理性〉)事後在學法中與同修交流,認識到還是自己沒講到位,法學的不深不透,有私心、情字重的結果。

這件事情對我有很大啟發,我只重親友的接受與否,只怪常人不理解,有時只是想我是你們的親人、朋友、我是為你們好,我說了你們就得退(三退),沒有想到他(她)們是常人,是受黨文化毒害多年的人,腦袋一時轉不過彎來也是正常的,對他(她)們是應該理解的。這還是自己工作沒做好,自己法學的不深不透。當我勸其不退時,自己便生氣,甚至不理他(她)們,不願與之交談。事後通過學法自己意識到:修煉人認識到矛盾出現不是偶然的,是讓自己提高的機會。

修煉是修去自我的,與常人發生矛盾,就是一個強調自我、證實自我的體現呀!自那以後,每逢與人講真相時總是常常提醒自己是一個修煉人,是在救人,不是與常人較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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