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資料與講真相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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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七日】我是九八年得法的大法弟子。一九九九年六月我去了孩子家,因孩子的工作需要經常外出,他們夫妻倆又不在一起,我得長期在這裏照顧他們上中學的兒子。

師父在《二零零四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中說:「我叫大家做好三件事,這三件事大家一定要做好,一直到你圓滿之前你都應該把這些事情做好,你的威德、你們未來的一切都從這些中產生。」所以我雖長期獨處,也一直堅持做這三件事。下面談談我發資料與講清真相的一些情況。

我每年回單位二、三次。把同修給積下的師父新經文及真相資料帶回來,每份資料不但要看,有時還要複寫多份,把醒目的標題折在外面,用塑料袋裝好用信寄出,之前對真相資料發正念:你們也是為法而來的,一定要落在有緣人手中,決不能讓邪惡壞人當廢紙扔掉。出去發資料之前也發正念:請師父保護,不要被邪惡壞人看到。每次不在同一個範圍內散發,也絕對不把發資料當作是完成任務。如果這些資料都發完了,就用毛筆寫成A4大小的傳單貼出去,每次用不同字體寫十張左右,早晚去貼。

有一次因大院內鐵門鎖了,就把資料全部貼在大院內了,早上八點多鐘,來了三輛摩托車和四個惡警,又是照相,又是用刷子刷,用水洗。還有一次晚上十點多,貼了六、七張時,經過一個活動室,一男子老盯著我,我一邊走一邊貼,一邊發正念,還剩一張了,那男子也離我很近了,我發正念請師父加持,不讓那人跟著我。繞了一大圈,安全回家了。

還有一次,我在學校的傳達室門口、地下通道口、電話亭、活動場、休閒椅等處貼了十多張不乾膠後,又貼了幾張退黨聲明,第二天晚上九點多片警敲門查戶口,等片警走後,我一看,單單查了我家,老伴嚇壞了。我立即發正念,連續發了好長一段時間後也再未來過了。「你有怕 它就抓 念一正 惡就垮」(《怕啥》)。所以沒有被以上的舉動影響我做該做的事。一般超市都裝有電子眼,我就在彩色廣告紙下夾真相資料,借挑選商品時放下。

幾年來我一直堅持向世人講真相。夏天早晨冬天下午溫度適宜,外出的人比較多,週末更不會放過,隨身帶著真相資料拿張報紙作掩護,根據不同的人,不同的文化層次,不同的工作性質,不同的方言,不同的年齡用不同的話題切入,如,寧鄉口音的,就以劉少奇被邪黨迫害說起;修養好的就從道德敗壞,社會腐敗說起;身體不好的就從法輪功去病健身效果好說起。附近有所小學,一般都有大人護送孩子上下學,利用他們等孩子的時間講真相,汽車站利用等車的時間也可以向別人講真相,平時,無論是年輕的求職人員還是超市的老闆,馬路清潔工,擦皮鞋的,農民工都是講清真相的對像。一次見一外地人在看地圖,我就主動去打招呼,後來既告訴了他要找的地方又講了真相,送了護身符,還勸他三退了。當然,也經常會碰到釘子,但都要本著慈善的心,寬容以待。

深知自己與精進的同修比差距還很大,還有很多時間未放在做好三件事上,白白浪費了。寫出此文,並非自己做的有多好,意在與和我有同樣情況的同修交流,為了跟上正法的進程,不能以任何藉口放鬆自己。

層次有限,不妥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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