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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一名大法女弟子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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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她終於走出了監獄的大門回到了久別四年的家。家中家徒四壁,滿目淒涼。孩子在她被惡警抓走的那天晚上,在院子裏獨自走了一夜盼媽媽回家(父親在外地打工),不敢睡覺,身心受到了強烈的刺激,至今心有餘悸。

她是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一個普通的法輪功學員。在九八年九月份,因為身體不好,經人介紹,她開始習煉法輪功。自煉功後,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幸福,丈夫很支持她,孩子也一起煉功。

從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起,不法警察總是上門或派人來監視她行蹤,嚴重干擾了全家人的正常生活。在二零零二年一月十日把她抓入看守所,醫生檢查後拒收,佳木斯市六一零成員陳萬友連夜趕到看守所強制收下。

後來因身體虛弱,生命垂危,她被送往醫院急救。陳萬友到醫院看其病危,怕擔責任讓家屬抬回家。

回家後三天,派出所派人讓家屬去交錢,家人沒有去。郊區內保科的李萬義因沒收到錢,在後來的幾個月中不斷地抓這名大法弟子。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惡警夜裏把她帶走。當時家中只有孩子一人在家,她的丈夫在外地打工,孩子不讓警察帶走媽媽,他們欺騙孩子說一會兒就送回來。

這一去,孩子再也沒有見到媽媽。惡警們直接把她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這名大法弟子對他們說:「我的孩子只有14歲,獨自一人在家會害怕,別把孩子嚇著,你們不也有家嗎?為甚麼要這樣對我呢?」

可邪黨的警察們卻說:「算你倒霉吧,抓你們只是湊數,我們可管不了那麼多。」

她在看守所一直被非法關押至同年十一月二日,在郊區被邪黨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那兒她才知道,當年的四月份她已被非法勞教二年。多荒唐可笑的一件事,人在家裏,未經過任何手續,就會被判刑,在中國,法律可以任意踐踏,警察是怎麼為了人民的利益,法警肩上的天平並不平。

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她被送往哈爾濱的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檢查身體後拒收。在返回佳木斯的途中,看守所的崔所長和管教張豔麗打電話讓呼蘭監獄的獄長給哈爾濱女監的褚獄長打電話要求送入病號監區。在病號住了十五天返回到集訓監區。

從入看守所到監獄,家屬並未接到任何通知。九月二十日哈監幹警牛翠淞、鄒南方把她帶到一間值班室強制寫四書轉化,她不寫。幹警說,我們寫你簽字,不簽,她們威脅說要通知她的丈夫和她離婚,不允許任何人見她,把她送去禁閉一直到刑期結束,再不轉化就再加刑一直到把牢底坐穿。她還是不寫、不簽。這時的牛翠淞臉變得很難看,像瘋了一樣沖到她的面前抽耳光,打了很久才止住手,她的眼底被打充血,臉頰黑紫色,她們才把她放回教室。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九日,這名大法弟子被劫持到五監區,在這裏實行所謂的「五聯保制度」迫害大法弟子。其實所謂的「五聯保」就是讓五個人一組互相牽制的一種連作形式。如一人有錯,其他人也將同樣受懲罰。每個大法弟子被編入五個犯人之中,讓犯人監控她們。

十一月末,惡警們強制把大法弟子們趕下樓,帶到監舍西北角的路邊,迎風站立,開始體罰。近十二月天氣,滴水成冰,強制大法弟子站在風口處,不許戴手套、帽子,給剪「鬼頭」,手必須伸在外面,男幹警用皮鞋踢大法弟子的手,有的手指被踢彎曲致殘,凍僵的手、臉被竹條抽得血流不止。

幾天後不許穿棉衣、毛衣,更有甚者把五、六十歲的老人扔到雪地裏,其人性全無,令人髮指。

獄長劉志強在全體犯人大會公開宣布不允許強迫法輪功轉化、不准體罰、毆打、謾罵、人身攻擊,不許誘導法輪功轉化,這些冠冕堂皇的話甚至印在了監獄報上,可是這只不過是欲蓋彌彰、欺騙宣傳,他們做的卻是另一樣。監獄幹警指使犯人把大法弟子關到空屋子裏去,把人打的死去活來,甚麼時候打到轉化甚麼時候為止。堂堂的警察拿著人民的血汗錢卻明火執仗的去對付手無寸鐵的百姓,這就是所謂的人權的體現嗎?!

再說十四歲的孩子,從她被惡警從家裏綁架那天起一直不敢睡覺,不能承受這致命的打擊,孩子原來在班上學習是前兩名,在此後無心學習甚至想到輕生。

這名大法弟子的丈夫所在廠倒閉,失業後,只能給別人做零工維持生計,冬季活難找,父子倆的溫飽都得不到保障。孩子的願望是一直去上學,可是媽媽被警察綁架關押後,繼續學業是一種奢望,自尊心受到極大傷害。無奈的孩子中考的題只答了幾道,其餘都全空白交卷。他已無法承受任何打擊,回家閉門不出,不見任何人,並把家中帶字的教材的書付之一炬,孩子怕看到書就會想上學,自己會痛苦,絕望的認為這一生毀了,沒有希望了。可他畢竟是孩子,想最後見母親一面。四年過去了,孩子仍不能忘卻那一切從這陰影中走出。

以上是中國大陸一名大法弟子的經歷,還有多少家庭在遭受這樣的痛苦。這一場迫害不僅給大法弟子造成了巨大的傷害,而且使大法弟子的家人也承受了巨大的迫害,給他們心靈造成的創傷無法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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