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佳木斯市成利被非法關押勒索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一月三十日】我是1998年得法的。有一次我到妹妹家去,她家被子上的布單掉了下來,我把布單蓋回時,順著被子掉下來一本書,拿起來看,是《轉法輪》。我跟妹妹借了,把書拿回了家,我就這樣得法了。

看書的過程中,我覺的這書很好。因我沒有多少文化,好多好多的字都不認識,白天我就向別人請教,晚上接著看。晚上老伴要關燈睡覺不讓我看,我就去外面的路燈下看;不認識的字記下來,等到第二天再請教人家,就這樣我把這本寶書看完了。後來我去了煉功點學法、煉功,提高很快,腿也能盤上了,一身疾病也沒有了,走路一身輕。在學法之前我總是和老伴吵架,吵的簡直要分手了;學了大法以後,不但不吵了,他還能幫我幹活了,這樣我更堅定了學習大法的決心。

1999年7月20日開始,江××一夥邪惡之徒動用國家全部宣傳機器開始了對法輪功的迫害,製造假相、欺騙世人。我於2000年10月份到天安門證實大法的清白,師父講的法是正法、還我們師父清白,橫幅沒打出去就被邪惡警察非法抓捕送到很遠的地方,關在一個大房間裏。那裏面關的全是各地大法弟子,還有抱著小孩的,孩子哭著要喝水,那些警察看都不看孩子一眼。真是一些邪惡之徒。

後來惡警把我送到駐京辦事處,也記不清在那裏關了幾天,我兒子和分局一個人去北京接我,到辦事處不讓我回來,他們勒索了錢才放我回來,下車後我就回家了。晚間永紅和新立派出所的警察來了我家,老伴就說我沒回來,從那天起家人就常被騷擾。

有一天我做晚飯時,石秀文帶十個人闖進我家,說讓我到局裏做筆錄,做完就回來,我不去,他們就把我拉到了局裏。我告訴他們,沒學大法時我身體一身疾病,心臟病很重,腰腿都痛,也沒錢吃藥、打針(因我和老伴都不開支);是學了法輪大法,不用吃藥也不用打針,我身上的病全都沒有了,而且還一身輕,我們不像你們吃藥、打針還能報銷,我們學大法得到了身體的健康這有甚麼不好的,都學法自己管自己,社會也安定了,也不用警察維護治安了,為甚麼不讓我們學?我真不理解。

他們說:上級不叫學,你們就不能學。我要求他們放我回家,他們說得上級批准才能放人,就這樣把我送到了看守所關了15天。石秀文到看守所說讓我回家,後來才知道勒索了家人5000多元錢。回家後新立派出所一個姓趙的每天都來我家騷擾。後來我上樺南縣土龍鎮做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非法抓捕到土龍派出所,報到樺南縣公安局,以國保科大隊長李軍為首的一行人,將我送到樺南縣看守所,李軍、姓鄧的等人勒索家人1萬多元錢才放我回家。回來後經常受到新立派出所的騷擾。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