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身為南宋主要將帥,其俸祿頗豐,但他卻一直堅持過著非常儉樸的生活。其後妻李娃有一次穿了絲織衣服,岳飛發現後,一定要讓她換成低檔的麻衣。而他將自己的俸祿,大部份用來補貼了軍用。有一次,他變賣家中宅庫中的物品,造了二千張弓。在其蒙冤被害後,抄家時,其家中沒有半點值錢的金銀珠寶,只有三千匹麻布和絲絹,還有五千餘斛米麥,顯然這還是準備貼補軍用的。
當時的高官貴族很多都貪圖聲色享樂,抗金名將吳玠沉溺酒色,韓世忠更是妻妾成群。岳飛的原配之妻劉氏在戰亂中自行改嫁後,岳飛又娶了賢惠有德的李娃為後妻,以奉養母親,撫育孩子。岳飛與夫人李娃廝守終身,直到去世一直維持著「一夫一妻」的天理人倫。
岳飛攻取襄陽時,將領吳玠派使者到岳飛軍營中商談軍務,岳飛設宴招待他,使者發現岳飛身邊從無姬妾、歌童、舞女之類作陪或勸酒,非常驚訝,於是回去告訴了吳玠。吳玠也很吃驚,於是花高價在四川買了一位仕宦家出身的美貌女子,派人送去獻給岳飛。岳飛為避嫌,把這個女子安置在一間空屋中,隔著屏風婉言拒絕了她,並將其退回四川。
岳飛戎馬一生,馳騁疆場,御敵無數,建立豐功偉績,但其只求精忠報國,無半點貪圖功名利祿之心,可謂淡泊名利,謙慎恭敬。他曾經幾次上奏表明心跡,希望功成身退。由其名篇「滿江紅」中一句「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可見其視功名如虛無縹緲的塵土一般。百姓們稱讚他:「手握天戈能決勝,心輕人爵只尋幽」。
在岳飛的嚴厲教導下,其兒子岳雲年紀輕輕便驍勇善戰,屢立戰功。在著名的穎昌之戰中,岳雲身先士卒,前後出入敵陣十餘次,全身受傷百餘處,最終率領八百背嵬軍大敗數萬金兵。但是,一般情況下,岳飛都只報將士們的戰功,對於岳雲的戰功他都不報,並且還多次拒絕朝廷為岳雲升官。
岳元帥以其高尚的德行和節操,數千年來被人們所敬仰和尊崇,被視為忠義做人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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