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大法弟子召開交流會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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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十月初昆明有三十多個學員在某公園後山交流時被非法帶走,據悉大部份人違心簽字後已回到家中。此事件導致二、三個資料點被破壞,聽說被抄走的資料、設備裝了兩卡車,給當地證實大法的工作帶來極大損失,在同修中也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大部份同修認為,這麼多人在戶外聚集是極不理智的行為。還有同修認為,是因為在去目地地的途中,一同修給出租車司機講真相並送資料,可能暴露了身份而導致的。這部份同修贊成經常開法會,但不贊成在開法會途中講真相的行為。(因條件所阻,了解的情況不全面,請知情者補充、完善。)

在此談談個人看法,有不妥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法會是師父教給我們的重要交流形式,但在大陸當前特殊的環境下,召開法會一定要慎重。當一定範圍內出現了緊急事件或普遍存在的問題需要協調解決的時候,應該及時召開法會交流。但時間、地點、參與人員一定要周密考慮。人員一多,會帶來各種複雜因素,組織者一定要考慮好安全問題,為同修負責,為大法負責。如果不是有特殊事情,沒有必要經常特意的組織十人以上的交流切磋。其實大家平時經常接觸的同修之間也時常在一起交流。

聽說,昆明各種範圍大大小小的法會一直在開,但很多法會沒有針對性,目地性不強,有許多人心摻雜其中,比如,在師父生日時組織大家分吃蛋糕;交流時談一些常人話題,臨走戀戀不捨,搶著付錢。這些行為暴露出一個濃重的「人情」。我們對師父感恩,我們珍惜同修之緣,但修煉人不要人中之情。師父說「師徒不講情 佛恩化天地」(《洪吟二》〈師徒恩〉)。我們應把這種人中之情昇華為對證實法的責任感和神聖感,而不是追求形式上的轟轟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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