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非法關押:高壓洗腦迫害
二零零一年陰曆四月初六晚上,村委人員,木泉鑫、木海路、政府人員馬豔紅、公安人員劉福輝、木院夼村刁福建到我家,叫我到下丁家610洗腦班去。我不去,晚上10點多鐘將我強行帶到石良鎮政府非法關押了一宿。
第二天,把我和大法學員吳玉英、欒本榮一起送到610後,白天黑夜的逼著我們看誹謗大法和師父、顛倒黑白的欺世謊言,不停的洗腦灌輸。一個月後,因我們不聽邪惡的謊言,把我們送到東南邊一間小屋裏,還有大法學員隋淑香,我們四個人被強行關進一個小屋裏。供六、七十人吃飯的煙筒從這屋裏通過,熱得透不過氣來。
十多天後,610內部以王成會為首的惡人見我們都不「轉化」,每天就給我們每人一個一兩三的饅頭,四人就給一小壺涼水,大小便都在屋裏。
47天後,他們強行叫我下樓吃飯,下樓後,仍然白天黑夜不讓睡覺的洗腦灌輸。在高壓迫下,我承受不住,動了人心,寫了「三書」,做了違背良心,損害大法,對不起師父的事。即使這樣邪惡之徒還不放過我,陰曆八月十三,我要求回家看望臥床不起的老父親,在家期間610人員三番五次打電話讓我回去,我不聽惡人的恐嚇,就在家看書學法。我的良心受到了譴責,大哭了一場,對丈夫說,再掉了腦袋也絕不寫一個損害大法的字。為了彌補損失,我又從新走上了修煉的路。這次非法關押共四個月零七天,被勒索一千三百元。
二。第二次非法關押:毆打、灌食迫害
二零零一年冬月二十七日下午,村委木海路帶領派出所劉福輝、刁福建還有一個姓趙的,還有刑警大隊的四個人非法闖進我家,非法搶走大法書籍和香爐,把我和丈夫,還有本村大法學員陳紅岩一起拖上車,帶到派出所。惡警逼問口供,我們不回答,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但不聽,還將書捲起來兇狠的打我的臉和嘴,打出了血,又按著我的頭,逼著我蹲馬步,蹲了一下午。
在石良鎮派出所非法關押了36小時,又把我們三人強行送進下丁家洗腦班,剛進去我與陳紅岩被關在一起。因我不配合邪惡,他們就把我關進西北邊一間小屋裏。十天左右,又送來了大法學員殷淑雲,我倆被關在一起,一天吃不上兩頓飯,後來我倆開始絕食。
四天左右,惡人王治安、姓魏的、還有不知名的門衛,把我們強行拖上車,到醫院灌食,當時參與迫害的還有戚壯大、金汝歧,和姓劉的參與拍錄像,用於誹謗大法。灌完食又到610洗腦班。第三天晚上十點多,又拉到醫院掛吊瓶,直到天亮才回610洗腦班。
在師父的呵護下,臘月二十八日,由鎮政府的車把我送回了家。
三。第三次非法關押:正念除惡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江鬼來南山的前幾天,政府人員姓江的還有市政府一男一女,不知姓名,把我和本村大法學員張梅英強行送進610洗腦班。在洗腦班裏,我們不配合邪惡,發正念、背法、煉功,惡人於永祿拿起鞋底打我的手,我給他講惡有惡報的真相,他不但不聽,還說心甘情願做惡。第二次發正念,於永祿還拿刀鏈打我和張梅英的手。
五月八日晚上,送進來一名姓邢的大法學員,是被下丁家鎮政府惡人孟之義打的不省人事,又送到洗腦班的,他們把他丟到床上就不管了。我們要求給他治,惡人無奈的找到醫生。醫生看了看,甚麼也沒說就走了,大法學員們都要求送醫院治療,因唐祝強帶頭要求,惡人為了威脅我們,把唐祝強拖到樓上進行迫害。唐祝強在上面喊「法輪大法好!」樓下大法學員聽到後都齊聲喊:「法輪大法好」,有力的震懾了惡人。惡人嚇壞了,逼我們都回到屋裏。我在屋裏發正念,於永祿看到後踹我的腳,他踹了我三次,我三次都從新把腳搬上。因我不配合邪惡,他就找來王治安與姓黃的,他們扭著我的胳膊,按著脖子,把我帶的護身符搶走。為了恐嚇我,把手銬掛在我的床頭上。因我沒有動心,惡人也就不管了。
直到五月十日石良鎮政府才用車把我和張梅英送回家。
龍口市610迫害大法學員的惡人有:王成會、戚壯大、金汝歧、田紀飛、張學連、拍錄像姓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