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馬三家迫害法輪功學員實錄(二)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接上文)

六、馬三家的「包夾制」

在警察的授意下,被關押的大法弟子都是那裏犯人看管的重點對像。每個大法弟子有二名犯人看管和包夾,監視每時每刻的行為舉止,主要是煉功、看經文等,是否自傷自殘,絕食等。(註﹕電視裏警察煽動造謠、污衊大法弟子是精神病、恐嚇勞教犯參與迫害),這種叫「明包夾」,還有「暗包夾」,監視包括「明包夾」在內的行蹤,監視「明包夾」是否看管到位,是否時時刻刻、緊緊跟隨大法弟子,及時上報情況。

2001年7-8月間,一個包夾被加期了10天,原因是朝陽市一大法弟子X霞午飯後自己上廁所,包夾沒注意到,沒盯住。在那段時間大法弟子吃飯、上廁所、洗衣服、睡覺都隨時有人跟著,不離左右。同時「暗包夾」監視「明包夾」是否同情法輪功,如果是就加期。

馬三家嚴格執行這一勞動洗腦程序,以趕合同、搶工期或等裝船發貨為藉口,欺騙大法弟子們加班加點的趕活兒。中午加班、晚上加班。22點、24點、深夜1點、2點收工常有。每次趕活完了,不讓休息,早就攬來了新活,新一輪勞役又開始了。

曾有一獄警告訴一同修,像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這種手藝和勞動量,要在外面幹的話,每個月至少得掙一千三四百元錢。由此可見,馬三家靠壓榨勞教牟取暴利可見一斑。

馬三家奴役法輪功學員牟取暴利,舉個例子:2001年期間的夏秋季,在服裝加工的間隙同時插入工藝品掛件的生產。用鍍鋅絲將各色小玻璃珠擰緊,組合成像小樹枝狀的掛件,每人定額要求做5-10個,每天要幹到很晚,或深夜2-3點。警察說:每件僅掙0.2─0.3元錢。據廠商透露,工藝品出口是非常掙錢的,這掛件賣到國外,一件工藝樹折合美元0.2-0.5美元。其中的暴利可見一般。經濟利益一直是馬三家維持延續迫害法輪功的驅動力。

沒有經濟利益的誘餌,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不會延續至今。其實勞教場所生產盈利產品是完全違法的,勞教場所的不許生產福利產品。生產產品不得買賣、盈利進入流通領域。而馬三家長期從事盈利產品的生產,甚至是外貿產品,一直進行這種違法生產。

在馬三家,人人都知道,加期容易、減期難。在這裏無論有病的、殘疾的、精神失常的、有冤的、誤判的,有吃就不放人。動不動就被加期,因為多一個人就多一份上級按人劃分的錢款。同時勞教的勞動又可創造新的價值,廉價勞工──無限利潤。當然樂此不疲。

到每年的3、4月間或五一前後,人員減少時,勞教所會通知或聯絡下面的關係單位,告急:快點整幾個人來,或從外地調配些人來充數。2001年一所從上海勞教所,連夜調來了百餘名勞教人員充數。馬三家的強制奴役環境,人的身體精神都處在一種過度消耗狀態下,人們說:那裏的一天象一年,勞教三年超過外面的三十年。但大法弟子們憑著對大法的堅信,有些展現出的善良、堅忍、忠貞感染與溶煉著周圍的環境。

七、暴力「轉化」

2001年3、4月間,空氣驟然緊張,馬三家又被列為全國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要求達標率是100%。說是以此為例,向全國推廣。自此一場暴力轉化開始了。

強制轉化指令下達後,大法弟子除每天照樣做的奴工活外,天天聽到的都是恐嚇與威脅,謾罵聲不絕於耳。在那樣的氛圍下,很多大法學員都能感受到心理承負著一種無形的壓力,好像空氣中都浸滿了恐怖與陰冷的邪惡因素,時時讓人不自覺地感到心悸與壓力。我憑著對大法與師父的堅信,牢記師尊99年7月20日最後那次法會講法的最後一句囑咐:「一個不動就制萬動」。再艱險再困難的環境下,都要表現得堂堂正正,坦然面對各種險境,一笑了之。

2001年4月,馬三家教養院的惡警們見恐嚇威逼大法學員沒有實質效果,就開始酷刑加體罰,將20幾名大法弟子關在一間屋裏,每天強制坐板凳,從早6點到晚12點,強迫聽污衊大法的文章,連續9天,部份大法學員的臀部都坐破了,血痂刮到內褲上,針扎一般的痛。瀋陽的林燕,錦州的劉鳳梅、崔亞寧還被叫出去罰蹲5天。

有一天我也被叫了出去,警察周謙叫我轉化,我坦然告訴周謙,法輪大法是正法,不是×教,根本談不到甚麼認罪、轉化的問題,而且我們上訪的行為是完全符合國家憲法和相關法律規定的,這對社會、對人民也是對自己負責的行為。警察語塞,威脅說:「你等著看我怎麼收拾你。」

當天晚上,我又被叫出來,惡警周謙左右開弓打了我十幾個耳光。我感到臉麻蘇蘇的,火辣辣的,血順嘴角流了出來。第二天開始罰我和劉鳳梅蹲著,面對牆壁,從早6點到晚12點,並讓那些所謂「轉化」的人不斷威逼、利誘我們「轉化」,我的腿蹲得又疼又麻,腿腳都腫了,心裏想到:再苦再難也能忍,決不能向邪惡妥協,決不能走邪路。

有一天,我被叫到隊長辦公室,惡警隊長叫我蹲下,撩起我上衣,拿來一根電棍,在我的後背沿脊柱依次向下電,兩肋、腋窩、頸部等敏感處。我一動不動,於是她又在我頭上狠狠電擊了一陣子,電棍電在身上,像是蛇咬一樣的痛,有種針扎的感覺,身體伴隨電流的脈衝,微微振動,我靜靜地蹲在那裏,心裏面一直背著法。大約有半個多小時,惡警好像累了,停下手問了我幾個問題。我也與她講清楚我們修大法的是做好人的,邪黨給我們錯誤的定性,卻反過來強迫我們修煉人認罪認錯,這不是是非不分了嗎?在道理面前警察無言以對。

回到監室,同修們撩開我的衣服,說後背電起了很多大水泡,亮晶晶的,連續蹲五天,我感到身心有些疲累,又站兩天,坐不能坐,躺不能躺。

那次錦州的同修劉鳳梅也被罰蹲了五天,站了兩天。惡警王豔平、周謙用鐵絲抽她,用兩根高壓電棍電她全身、腳心,使其大腦、身體受傷害很大。

還有一個錦州的小姑娘,叫聶晶,對大法堅如磐石,來馬三家很長時間,惡警也達不到轉化她的目的。2000年8月的一天,2個惡警把聶晶帶到辦公室,叫來一個四防(普通刑事犯人),命令四防把繩子拿來,惡警問:「你轉不轉化?」聶晶說:「修煉法輪功,沒犯罪,轉化甚麼?」惡警看聶晶很堅定,狠狠地把她推倒在地,用繩子把她的兩個腳腕捆在一起,又用繩子把兩個手腕捆在身後,然後叫四防出去了。這時惡警從屋子裏把門鎖上,可見惡警犯罪是不讓人知道的、怕曝光的。這時惡警董彬和張××(指導員)從抽屜裏取出2根電棍,其中一根又粗又長,兩個惡警露出兇相,狠毒的電擊聶晶,電棍啪啪地響,同時發出燒焦的氣味來。一直把聶晶電得前胸、從脖子到後背再一直到腳心,全部都是大水泡。聶晶睡覺趴不能趴、躺不能躺,腳的泡破了直流水,走路鑽心的疼痛,就是這樣,惡警還威脅聶晶說:「以後天天電你,看你轉不轉化。」

後來同修痛心問她是怎麼堅持過來的?她說:心裏面只有一念,堅決不能背叛師父背叛大法。

為反迫害,聶晶在2001年5月份,連續絕食23天。絕食第4天時,惡警董彬把她帶到辦公室,拿著電棍問:你為甚麼不吃飯?聶晶說:我沒犯罪,你們迫害我,我不吃這裏的飯。惡警兇狠地說:這可是你自己找的。說著再次對她下毒手,用電棍在她身上電擊。隨著電擊的啪啪響聲,聶晶身上又發出一陣燒焦的氣味。

馬三家教養院每次把大法弟子電刑迫害後,都被關在小號裏,封閉起來,怕其他的學員知道此事。聶晶在馬三家教養院呆了三年多,這三年多對她來說,無論是身體上還是精神上的迫害都是巨大的。馬三家教養院的惡警們,不但執法犯法,不責己過,反而推脫林燕的「自殺」所謂的違反院規隊紀。給林燕加了三個月的期,並哄騙、威脅家人交了8000元的醫療費。正是殺人害人者無罪責,被害者傷身損財,後果自負,這僅僅是中共流氓迫害大法弟子中的冰山一角,相信更多的迫害事實也會逐漸被揭露出來。

本溪大法學員張會雙,50多歲,被一大隊惡警張豔(一米六幾的個頭兒,短髮、50多歲,現任一大隊四分隊隊長)罰站40多天。一晚,惡警把她叫去,從下午五點一直電到晚上12點,電擊7個多小時。據張會雙講,有一種刑非常痛苦,叫「五馬分屍」或「抻刑」,她在當地本溪拘留所、看守所等受過這種刑罰。被受刑者全身的骨架像被抻散了一樣,她說:這種刑讓人生不如死,痛苦得用人的語言是形容不了的,就像把人抻碎了一樣痛。只有中共邪黨才幹得出來。

在第一輪的強制「轉化」後,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被送到一樓的三大隊,這個三大隊關押的全部是法輪功學員。三大隊大隊長李××(現在30多歲,因迫害大法弟子禍及親人遭惡報,她的母親突然死亡,哥哥車禍死亡。)

後來了解到,到了三大隊,不「轉化」惡警電棍就不拿下來,還有一部份人被送進「二進攻」分隊,有幾個人被送到女二所繼續酷刑強制「轉化」。送到女二所的法輪功學員有:
蘇菊珍(綏中人,2006年4月8日被迫害致死);
陳麗豔(34歲,身、腦已受嚴重損傷);
劉梅(丹東東港人,現關押在大北監獄老殘隊);
潘奇(大連人,醫生,多次被惡警灌食和精神病類藥物後情況不詳);
王會豔(葫蘆島人);
王滿麗(本溪人)。

惡警欺騙說:送過去的人到那兒就「轉化」了。後來有二所過來的人說:那幾個人到了那裏受到更加非人的凌辱和折磨。天天蹲著,蹶著,有的被折磨致殘,有的被逼瘋在馬三家,我親眼見過被逼瘋的有:劉慶香(鐵嶺)、李景華(朝陽)、李玉蘭(阜新),還有後來的鄭舉香。

在一次次瘋狂無理的迫害中,大法弟子不能再容忍那邪惡的迫害,有的開始絕食,有的依法申述維權,遭到更加強暴的鎮壓。惡警王豔平帶領大隊警察,四防犯人,翻號、搜身,搜走紙、筆。

惡警王豔平藉口59歲興城大法弟子何貴芹有高血壓,強迫她吃藥,何說自己沒病,不吃藥,王便命令二名犯人劉波和××,一個掐脖子,一個在身後用膝蓋頂住後腰,只聽「嘎吧」一聲,老人當時背過氣去了,惡徒這才停手。

對絕食反迫害的學員,惡警將她們拖到醫院,用膠管撬嘴灌,或用鼻飼灌食(用管插鼻孔下胃管)。當時惡警是隱蔽性的秘密執行,聽一些「包夾」回來講,看到那種灌食的場面後,噁心的吃不下飯,太殘忍了。她們說:「我們也不想參與啊,真看不下去。」惡警們宣揚說這種所謂的灌食是出於人道救生。實質上是摧殘,折磨大法弟子的肉體,精神與意志。

在一所期間,被強迫野蠻灌食的有:大法學員張會雙(本溪)、齊振榮、王滿麗等。

大概2005年5月,那天大家正在車間勞動,突然四防犯人來到車間,讓提前收工,說是組織學習。我們被帶回監室,在一間屋裏,由犯人看守著,大家不知何故?猜想可能是外面來人檢查了,後來得知,是中共當局為欺騙海外媒體做的戲,粉飾和平,掩蓋迫害大法弟子的真相。(待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