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了半天才弄明白,原來此樓住著一位腿有殘疾,曾經體弱多病,為人善良祥和的法輪功修煉者於小紅。黑龍江省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李軍等人得知小紅煉法輪功,想進入人家圖謀不軌,但人家不給開門,最後想出了一個辦法,叫來了消防車。最後搭上梯子,爬上樓房,弄壞人家紗窗,強行闖入房間。當時嚇壞了她和年幼的孩子。惡人翻出抄走了有關法輪功的書籍,將小紅強行架到車上,孩子不願意離開媽媽也一同被帶走。樓下一70多歲的老太太,只因跟上小紅家串門的母親打聲招呼也被抄家帶走。
圍觀的,知根知底的人議論紛紛,罵聲不絕:「一個殘疾人,原來有那麼多病,都吐血,煉法輪功身體好了,抓人家幹啥?人家在家煉礙著他們甚麼事?真壞!真損!真惡!要是抓壞人、殺人犯這麼賣力就好了。」緊接著又有人說:「你不知道,這不又有錢撈了!拿錢才能放人的。這不明擺著為了錢嗎!」
所見所聞不由令人感慨:這就是「人民警察」的所作所為,這就是「人民警察」在人民心中的「光輝形像」。「人民警察」如此「愛」人民!為了一己之私,為了執行惡黨和江氏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泯滅良知,冒天下之大不韙,迫害一個身患殘疾,只為追求身體健康,道德高尚,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實在可悲又可憐。悲之於害人者毀自己,憐之於毀己者毀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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