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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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8月1日】我是1996年得法的。那時我天天帶著6歲的兒子去參加集體學法煉功。孩子的根基很好,經常可以看到另外空間的景象,如看到法輪,看到消業時另外空間的情況,看到另外空間的人和物等。

1999年「7.20」當日我去北京上訪的途中被抓回之後,我與孩子便失去了學法修煉的環境。在師尊慈悲的點化下,在同修的幫助下,2005年初我終於放下執著,衝破阻力,可以在家裏堂堂正正的帶著孩子學法煉功了。我的孩子已是品性、學習都非常優秀的初中畢業班的學生了。

2005年8月,孩子要到幾百里以外的地方讀高中,很長時間才能回家一次。在中國大陸這樣邪惡的環境中,孩子失去了學法煉功的環境,的確讓人不放心,而這時我對孩子在學習與生活方面的執著卻與日俱增,結果導致孩子的學習生活情況一團糟,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老師甚至還常打電話到家告狀。

集體學法時我把問題提出來,請同修們幫助我從法上提高認識。同修們說,這是我對孩子的執著──情太重造成的,這個情必須放下。當然其中也有邪惡因素的干擾,邪惡在利用和放大我的執著的同時想毀掉孩子。

進入2006年,我努力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大法弟子做好的三件事的同時,不斷的修去對孩子的各種執著心,並發正念鏟除干擾孩子的一切不好的因素。可是孩子的變化並不大。就在那時我的身體也出現「病」態--浮腫。

5月份《明慧網》上刊登的一篇文章給我很大的啟發:一個修煉的母親從千里之外到女兒被非法勞教的地方租房子給被關押的女兒讀法、發正念;女兒很快被歸正並在半年時間裏闖出了勞教所。我與學法點的同修交流,大家悟到:孩子是來得法的,不走師父安排的路就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必須在法上歸正孩子。孩子小的時候不能煉功,大人煉的同時就帶著孩子一起煉了。那麼現在在邪惡的環境中,身為母親的我們必須給孩子開創環境。

我在此後的學法、煉功、發正念時,都加一念:求師父加持,讓我帶著我的孩子一起學法、煉功、發正念。第二天晨起煉靜功的時候,我加上「帶著我的孩子一起煉功,求師父加持」的意念後,淚如泉湧,控制不住我自己,此時頭腦中卻清晰的反映出「母親的職責」這幾個字。此後,每天我都單獨給孩子讀大法,並讀出聲,孩子有其單獨的學法進度。悟到了,做到了,僅幾天,我全身的浮腫就消了。到放暑假前的兩個月裏,孩子的班主任反映:孩子變了,各方面都在快速的進步,班主任在班級裏還經常表揚他。

悟到了並做到了,諸事亦都順了。在此誠心的感謝師父的慈悲救度,感謝同修們的幫助。我把這段過程寫出,與和我有類似經歷的同修交流。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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