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0多歲的老年大法弟子,是1996年開始修煉的,由多種疾病轉變成身心健康的人,親身受益體會到大法的超常,是真正的正法修煉。在1999年4.25和7.20時,大法被蒙冤受迫害,我去上訪為了說句公道話,半路上被公安局警車劫回,培英街派出所民警馬某某到我家逼著寫與法輪功決裂、不煉功、不學法的保證書。同年9月27因去功友家,被培英街派出所民警趙文峰遇上硬說是聚眾串聯,給扣上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非法拘留62天。
2000年2月25日我在公園煉功,被綁架到拘留所。當時有好多大法弟子被非法關在這裏,一次次被罰站,還必須立正站在寒風刺骨的院內,長達四個多小時,而且脫去大衣,有的穿著毛衫,有的穿襯褲,有的被迫趴在水泥地上腳還得翹起來。還有的被惡徒往褲腳倒涼水,棉褲都濕透了,有的大法弟子被惡警用塑料管打的皮膚變成鐵青色,走路都困難。
惡警多次非法提審我讓簽不煉功保證,沒達到目的,就謊言欺騙家屬說本人已簽字讓拿1000元去領人,而且甚麼手續沒有。這次又非法關押我62天。每逢節假日,培英街派出所警察李明超就上門騷擾,看在沒在家,去沒去北京上訪。
2000年12月26日,我去北京,在途中被乘務員叫去盤問:從哪來到哪去?反覆問一直到站才停止,走到天安門廣場又被便衣劫住,強制說不敬師、不敬法的話。因我不說就被強行綁架到警車上,我在車上打出橫幅,喊「法輪大法好」,三個警察搶下橫幅,把袖中剩下的兩條橫幅一起搜去。被劫持到廣場派出所,隨後同一輛輛劫持大法弟子的車到順義派出所,我又被分流到李各莊派出所。
一張姓惡警反覆問我地址、姓名,不說讓站在地中間,睏得站不住。惡警讓脫下棉衣、襪子,只穿襯衣、襯褲,然後送到漆黑寒冷的院子裏,返背銬在大粗鐵管子上,背緊貼上,坐在冰冷刺骨的水泥上,腳還得伸直。一個自稱更夫的人,用偽善欺騙的手段讓我說出地址、姓名,說出去到他家吃點飯,他母親也是學法輪功的,邊說邊摸我露在外面的腳脖子,我不停的發正念窒息邪惡。
第二天我雙手被銬在沙發扶手上,夜間睏得睜不開眼睛,我閉上眼睛他就搬著我頭晃,我就鄭重的說,不要這樣,男女授受不親,同時發出窒息邪惡的正念。年輕的警察也變著法的問地址,你家鄉有甚麼山?甚麼河?盛產甚麼?有幾個兒子?把他們地址留下,有機會到北京來做個朋友好聯繫。我沒有回答,就又被送回順義拘留所,因反對非法關押而繼續絕食,同修們此起彼伏的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師父清白」,七天後無條件釋放。
2002年3月5日,因長春電視插播真相事件,邪惡夜間大搜捕,警察興師動眾共有七十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我家住平房,警察李明超跳進院內(把缸蓋踩壞、缸踩裂了),敲門又敲窗,因沒給開門,第二天又來問為甚麼不開門?之後有一天李明超與王民警又來我家,強行拽手硬抹上黑色,讓我按手印,我緊握拳頭不按,我說不按是對你們好,不讓你們幹壞事,李明超就氣急敗壞的二話不說,抓住我往派出所拽。我據理力爭反過來拽住他倆說,進來我給你們洪法,他倆一聽灰溜溜的走了。其後又來家騷擾,花言巧語欺騙家屬往填好的表上按手印。
2004年12月29日,我去城發鄉發真相材料,被當地惡人舉報,正在路上走著,城發鄉派出所警車追上將我劫持到派出所,之後送到公安局。然後非法抄家,翻走師父法像、兩本《轉法輪》、《經文》、講法帶等,拿到公安局,當時問我都和誰來往,指出同修的名字,問認不認識?我說不認識,他們看我是一個白髮蒼蒼的老太太,無從下手。惡警柴文革卻用邪惡卑鄙的手段踐踏師父的法像……。作為一個公安人員沒有教育好犯人,反而教育犯人罪上加罪,真是邪惡至極。拘留所的管教李強進到屋裏就踩法像,邊踩邊說,他最看不上法輪功。我用善心告訴它們不能這樣做,這是犯罪。
12月31日石海林二話不說硬是給我照相,照完後拽過手把兩掌和十指都印上黑色,往準備好的格紙上按(還沒有填寫),以便他們隨便寫上送去勞教的理由。
2005年1月18日,天還沒亮,柴文革打開門,催促我快起來收拾東西,根本不說往哪去,我一出門就跌倒,他們就拖我上車,柴文革說那也得送,平時講真相怎麼能走。走到半路上與交警發生口角,回到車上:他連罵帶打,說就怨你這個死老太太。
到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檢查身體不合格拒收,石海林與柴文革卻說:先留下,有事打電話,再來接,人哪有沒病的。勞教所的人說:雙陽來一個也是這種情況,到這五天就死了,到現在這事還沒完。聽到這他倆不再勸了,這樣又往回拖,把我大衣扣都拖掉了,胳膊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反過來,柴文革還罵咧咧:你這死老太太,你這一天可合適了,挖個坑給你埋上,誰也不知道。回到當地公安局,看勞教沒送成,又向家屬勒索3000元,沒有任何手續,這才放人。這些所謂的人民警察,吃、穿、用等都靠人民供養,卻整天幹著坑害百姓的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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