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得法後受益匪淺,深知大法的博大精深和做人的真正目地,自然對常人電影、電視既無興趣又無時間去光顧。但2001年的一天我和家人一起去看了一場當地某一華人電影俱樂部為賺錢而放映的常人電影。
在看電影的時候我不知道在看甚麼,看完後也不記得看了甚麼。當我看到3-4百人的電影禮堂裏擠滿了的黑壓壓一片中國人時,我在想:我每天午休時去國會山給人發真相資料,面對面講真相,好不容易有個中國人能停下來聽我講,很多時候說不上幾句人家就走了。要是這禮堂裏這麼多的中國人都在這麼專注的觀看法輪功真相片該是他們多大的福氣呀!
第二天我給那個電影俱樂部的一位負責人打電話商量:希望他們下一場電影不向觀眾收費,我們彌補他們的經濟損失,但兩場電影之間必須放映法輪功真相片。這位女士口頭上同意了。於是我們馬上在當地華人報紙等媒體上發出了本週六放映免費電影的消息,並著手各種準備。但就在電影晚會的前一天,該俱樂部的另一位負責人告訴我說,他們三位合夥人當中的另一位死活不答應與我們合作。我問他為甚麼。他說那位合夥人不喜歡法輪功,因為他是練××氣功的。每次當有法輪功學員出現在他的電影禮堂裏時,他身上的功馬上就亂了!當時我真是又樂又急。樂的是常人也見證了師父在《精進要旨(二)》中所說的:「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急的是咱們廣告已出,明天怎麼向幾百觀眾交待呀?咱們大法學員一定該是言而有信的人。當時我有些著急,但我突然想到,我從小喜歡玩各種機械設備,莫不是為我今天正法作準備的?我們幹嗎非要依賴常人呢?於是我們當天去一家電器店買回了投影機等設備。我告訴這位店主法輪功是甚麼,及中共為甚麼迫害法輪功,我們為甚麼準備放電影講真相。店主聽後表示對法輪功非常同情,說我們做的對。後來渥太華大紀元創刊後這位店主還在大紀元上登了他們的廣告。
買回設備當天晚上在家演示並熟悉了放映電影的全過程。
那個星期六,我們成功的在渥太華華人社區舉辦了第一次的免費電影放映活動。350座位的大學禮堂座無虛席,過道裏都站滿了人。沒花一分錢,他們既在電影中看到了博大精深的中華武術氣功,更幸運的是他們系統的看到了「天安門自焚案」的真相。幾百人中幾乎沒有人離開。
從那天開始,五年來,無特殊情況我們每兩週一次的免費電影放映活動從未間斷,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放映了100多場。每次觀眾人數多則400多人,少則一、二十人。我們幾乎放遍了大法學員製作的所有真相片,包括《九評共產黨》,許多保留節目則重複播放。通過精選電影,細做廣告,順著常人心合理搭配大法真相片,我們的免費電影在渥太華華人社區收到了許多意想不到的效果。消除了惡黨謊言對許多人的毒害。當播放洪大的煉功場面時我們常常聽到觀眾中有人讚歎;當播放中共殘暴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相片時我們常常看到觀眾中有人流淚。經常有人在電影結束後向我們詢問如何修煉法輪功,有人從此走上了修煉之路。有的人雖然還沒有開始修煉法輪功,但對大法生起了景仰之心,或為大法直言,或為我們放電影幫忙出力。
在我們的首次電影晚會上,觀眾中有一位剛到加拿大不久的大陸移民,在大陸完全相信了中共的毒害宣傳。當她第一次看到了與大陸中共宣傳完全不一樣的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後,感觸很深,覺得法輪功學員每個人都那麼的善良,祥和,與中共宣傳的大相徑庭,回家後趕快上網進一步了解法輪功真相。隨後,當她膽膽突突的給法輪功學員打電話時,學員的熱情態度和守信用的作風使她放下了警戒線,從此成了一名堅定的大法學員。
幾年來我們的電影晚會直接或間接的在改變著中國人對法輪功的看法。一次我在一所中文學校徵集支持新唐人電視在加拿大落地的簽名,一位大陸移民一邊簽名一邊對我說:「你們法輪功為咱們華人社區作了一件大好事兒!」我問他指哪一件。他說:「你們長期為我們放映免費電影呀。」接著周圍許多華人也簽了名。在放映新唐人電視台全球華人新年晚會錄像後,有多人前來詢問衛星接收器的購買安裝情況。
蒙特利爾和渥太華的大紀元報紙是同一版面。有時遠在蒙特利爾的華人在大紀元報上看到我們的免費電影消息後還專門開車兩個小時來看我們的免費電影。也有蒙特利爾的華人向當地法輪功學員抱怨說:你們怎麼也不在蒙特利爾定期給我們放些免費電影?省得讓我們看到渥太華的免費電影消息而眼饞。
我們每次的電影廣告都貼在當地的華人網站上,這也給我們提供了一個講真相的好機會。有時在我們的電影廣告貼後面有人會跟貼說:「不要去!他們是法輪功的!」還沒等我們回應,往往就有觀眾替我們講真相:「法輪功怎麼啦?這年頭哪個團體給咱們免費電影看啦?」
有被共產黨整怕了的人在網上說:「俺比較發怵的是,國家安全局的人會不會去錄像或者法輪功自己會不會錄像啊?有些怕。」接著就有人安慰說:「沒事,俺去過好多次了。」
平常在街上發真相資料時許多華人不接或不敢接,但他們很樂意自己取我們放在電影院門口的光碟等真相資料。
師父在《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說:「其實,如果你們念很正,走在街上、生活在你的城市裏,周圍一切的環境都會被清理。你的存在就是在起著救度眾生的作用。」
有一次,我們換了禮堂。保安人員在電腦上找不到我們的名字,說甚麼也不給開門。他說上次在沒有憑據時,他就為人開門結果設備被盜。他不想為此丟了工作。我說很能理解他的難處,要不我回去從電腦上打印一份預訂憑據。他上下打量我一番,還沒等我自我介紹,就說「我一看你就覺得是個好人,我相信你。」接著他馬上給我開了門,從而使我們的放映時間沒受耽誤。
一天晚上在放映電影前來了一對舉止不太一般的老人。那位先生悄悄的告訴我說:看你面慈心善的樣子就知道你是值得信任的人。接著,他告訴我說他是某某某。原來他是一位小有名氣的新聞記者、作家。他告訴我說,《九評共產黨》寫的真好。了不起。你知道嗎,當年共產黨成立了一個專門的由多少多少名作家組成的寫作班子,工作了多長多長的時間才寫出了「九評蘇共」。它們的「九評」與你們的「九評」沒法比。你們法輪功中人才不少啊!趁電影還沒開始,我進一步給他回答了一些疑問。但他走時不願意留給我聯繫電話。但第二次再來看電影時,他很高興的留給我他的聯繫電話,並答應了今後有機會來參加我們的研討會並為大紀元投稿。
明白了真相的華人也會自覺或不自覺的幫我們講真相。有一位常來的觀眾,他經常早來。當我在忙於設備安裝時,他便向其他觀眾介紹法輪功受迫害的情況。一次電影晚會後,他叮囑我下次一定別忘了給他帶幾本《九評共產黨》,因為他要在回北京參加老同學聚會時送給他的老同學們。回來後,在我們的電影晚會上,他告訴我說他在北京的很多老同學都已經收到並讀了「九評」,所以他只給出了幾本。
幾年來在放電影的過程中不時的會碰到方方面面的干擾,但這些邪惡的干擾不但沒有阻止我們反而進一步促進了講真相,進一步提高了我們的心性,加強了我們學員對大法對師父的堅信。
有時渥太華的天氣十分惡劣,常有人建議取消當晚的電影晚會,但我覺得哪怕只有一個人來了解了真相也是值得的。當然最差的時候也至少有一、二十個勇敢的尋求真相的觀眾。五年來無論狂風暴雨,冰雨冰雪,我們沒有耽誤一次放映的機會。
有一個星期六的早晨,我煉完靜功後開始瀏覽明慧網,看見有位同修在交流心得體會時說她修煉大法後不久就摘掉了近視眼鏡。我想我已經修煉了這麼多年了,也許我也不需要戴眼鏡了。於是在這種執著心的驅使下,我把我的近視眼鏡取了下來。剛把眼鏡取下來,我馬上就開始覺得頭暈、噁心、嘔吐,並且越來越嚴重,幾分鐘後我甚至無法在椅子上坐穩,只好跌跌撞撞地回到床上躺下。這是我97年開始修煉以來的第一次「病業」反應。師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時說「任何一顆心都會促成很大的魔難,千萬不要起任何心!」嗨,我怎麼把師父的話又忘了啦?
最初我們每次放電影都得動用幾個學員。為了儘量不佔用其他學員的時間,我們精簡了設備,現在運、攜、安裝、及放映等整個流程只需要一個學員。當天晚上還有電影晚會,我們的廣告早就打出去了,我只好聯繫另一同修準備幫忙。雖然同修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但後來我想到他肩負著十分重要的項目,而且對我們的放映不熟悉,也不能因為自己的過關而耽誤別的同修的正法項目。所以我最終沒有讓他幫忙。但無論如何也不能取消當晚的電影晚會,從而讓前來了解真相的觀眾失望。我在心裏對舊勢力說:「我修煉中有漏,我有師父管,我會承受該我承受的難;但如果因為我有漏,你就來干擾今晚放電影講真相的正法活動,你就沒有存在的價值。」
我不斷發正念。沒法坐起來就躺在床上在心裏發。後來稍微能坐起來就坐起來學法,能站起來就站起來煉動功。正如師父2005年在舊金山講法時所說的:「不管怎麼樣,你就正念正行,你就沒有過不去的關。」我那天雖然一整天沒吃東西,但當天晚上在準備放映之前好像甚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當我看到幾百華人認認真真的觀看著真相片時,眼睛有些濕潤:感謝師父再給了眾生一次機會。
不久前我們為華人社區放映了一部名叫《公雞下蛋》的常人電影。雖然並沒有看到公雞下蛋,但那天晚上我卻見證了更大的奇蹟。當我把一切設備準備就緒還差十分鐘晚會就要開始的時候,我才發現我忘了帶手提電腦的電源線了。我們的整場晚會是兩個半小時,而手提電腦的電池平時只能連用一個半小時。當時就我一個學員在場,觀眾中碰巧沒有一個我認識的人,所以不能脫身。又碰巧當天換了場地,打電話請太太把電源線送來,可她怎麼也聽不懂我在電話裏描述的電影禮堂的位置。我在心裏不斷發正念求老師加持,希望到時候有我能夠託付的人前來看電影我好回去一趟,結果那天晚上沒有一個我認識的人來。當時我也沒有想到給其他同修添麻煩,我覺得我自己的疏忽造成的麻煩就應該自己承擔。
在放映過程中我不斷的發正念,不時的看著電腦上的電池指示燈。我想在放電影的中途一當電池指示燈顯示只有一半電量時我就悄悄的回去一趟。結果大家可能都猜中了:在電影結束的時候電腦上的電池指示燈還是顯示出的充足的電量!
回家的路上,寒冷的渥太華的郊外一片漆黑,路上幾乎沒有車輛。我不覺孤獨,因為在正法的路上師父時時刻刻都在弟子的身旁。
謝謝師父!謝謝大家!
(2006年加拿大法會發言稿)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6/7/5/75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