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正行兩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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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1月25日】(一)九九年下半年,我在去北京的途中被劫持到當地公安局。在與警察的對話中,我對講真相的意識還不夠。當初自己心裏只有;師尊決不容侮,大法絕不許污的正念和不畏險阻護師護法的正行,卻忽略了慈悲救人的重大責任。這充份凸顯出自己學法不夠紮實,造成自己那時做出來的事是那麼膚淺那麼不成熟!所以促成了我以後加大了學法的力度,在那以後的一年多的時間中,持續的每月學《轉法輪》十遍,直至2000年12月進京證實法。

2000年底,我到天安門打橫幅,被劫持到石景山看守所。他們總是半夜帶我去一個特別令人毛骨悚然的、陰森的地方。儘管自己主意識提醒自己不要怕,但是我卻怎麼也抑制不住猛烈的心跳。正當我心跳得非常厲害的時候,從裏面房間出來一個惡警,衝著我叫著:「怕甚麼?修煉人能怕嗎?」他喊完九個字後,又返身鑽進裏屋去了,而外間這個警察則坐那,耷拉個腦袋,像睡著一樣。這時我原本猛跳的心不但立即平靜如止水,而且非常非常舒服。感謝慈悲偉大的師尊利用惡警的嘴幫我去怕心,我深深的沉浸在師尊呵護的欣喜之中。

兩個惡警甚麼時候雙雙坐在我面前,我竟渾然不知。他倆一唱一和,妄想達到他們的目地,可我就是軟硬不上當。於是他們吼叫著恐嚇我;「你不說出你的姓名和住址,你死了燒成灰叫誰來認領呀?」我平靜的輕聲回說;「那你們就別燒了,愛扔哪就扔哪吧。」此後他們再也沒有「提訊」過我。他們劫持了我二十天,2001年元月2號,我便離開了魔窟了。

我之所以能如此輕鬆的過了這一關,完全是受益於去北京之前的那一年的時間抓緊認真的大量學法的緣故。師尊在《精進要旨﹒溶於法中》教誨我們「再說清楚點,只要看大法你就在變,只要看大法你就在提高」。由於我對法理的認識提高了,才知道我們的師尊太偉大了,宇宙大法太神聖了,我們肩負的責任太重大了,自己應該義不容辭的捨棄人的一切,護師護法。

(二)我是從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今年60歲。小時因家庭困難未進過學校的大門,可以說是一字不識。然而從1998年起,我通過到煉功點集體學法煉功,利用中午、晚上休息時間向同修請教,刻苦學法,一年時間我就能通讀《轉法輪》及其他經文和大法資料。

自修煉至今,我每天從未間斷過學法煉功。由於我對大法的堅信,從2000年起至2005年,基本上當地居委會、公安局惡警都要到我家來盤查、抄家、抓人。幾年來被非法抄走影碟機一台、MP3一個,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五次,在監獄度過了將近一年的時間。隨著正法速度的推進,身為一名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我感到責任重大。如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我是這樣做的:

我按照師父的要求做,每天除學法煉功外,天天整點發正念也沒間斷。講真相勸三退,我是利用在外買菜、走親訪友,或利用深夜深入到各鄉鎮、山村發真相資料、貼三退不乾膠傳單。

修煉至今,我越來越感到自己的責任重大,無論嚴寒酷暑從未退縮,一心想到做好大法工作。今後我會做得更好,走正自己的路,正念正行,精進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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