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行為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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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29日】父親被非法判刑已經三年多了。聽說又被嚴管兩個多月了,在嚴管期間,媽媽去過一次,沒讓接見,媽媽再三強烈要求,爸爸本監區拒不允許。從這之後,我家人為了減少爸爸的被迫害,多次向本監區打電話質問,不許迫害爸爸,多次遭監區拒絕或用謊言搪塞。這次媽媽建議我們祖孫三代在接見的前一天去,近距離發正念,爭取看到人。

在前去監獄的途中,我反覆問自己:「此行為了甚麼?」如果僅是因為看人,那麼這其中究竟有幾分是站在法上?多半是「情」和「私」的因素在起作用。只有把證實大法擺在第一位,做大法弟子做的,才是大法弟子所為。明確此行是為了證實大法,救度眾生,清除一切不好的念頭,解體一切障礙,堅定正念,純正自己,守住自己的一思一念。

在接見之日,也就是到那裏的第二天,監獄一男一女(王立波)兩惡警出面不許接見,與母親談話,母親強烈要求必須見人,奶奶見兒心切,泣不成聲。我也強大自己的正念,並質問不許見面的因由,惡警藉口嚴管。我問符合哪一條嚴管條例,他們支支吾吾,無以對答,以致暴跳如雷,要報當地拘押我。在我們強大正念的震懾下,揭露這不許見的陰謀。奶奶說:爸爸是講「真、善、忍」做好人,不是壞人為甚麼要嚴管?接見的家屬們紛紛圍觀。惡警灰溜溜轉回工作室,無話答覆。

當時我也時不時的有發怒(情)的因素,衝動、不理智,慈悲心不夠正念不足。我重溫了師父的經文《也三言兩語》。當日下午我和奶奶再一次出面找有關負責人,要求接見,收發室一女惡警推推搡搡滿口污言穢語不許上樓。奶奶據理力爭,和她講善待老人,善待他人的道理。可她還是瘋狂的把我們攆出樓去。我們祖孫三代再一次悟到:我們不是求他們,而是在救眾生。證實大法,反迫害,減少同修的被迫害。清除邪惡爛鬼,境界在不斷的昇華,自然有了新的起色。我和奶奶又到負責人的院內逢人就問就講,要求接見,紀檢負責人譚富華出面答應下星期四讓見人,讓我們先回家,但我們覺得這不是我們的目地。我們不妥協,這次必須見到。

第三天早晨起床後,媽媽給我們背了一段《美西國際法會講法》中師父的講法「如果真的能在困難面前念頭很正,在邪惡迫害面前、在干擾面前,你講出的一句正念堅定的話就能把邪惡立即解體,(鼓掌)就能使被邪惡利用的人掉頭逃走,就使邪惡對你的迫害煙消雲散,就使邪惡對你的干擾消失遁形。就這麼正信的一念,誰能守住這正念,誰就能走到最後,誰就能成為大法所造就的偉大的神。」

我們又去監獄,譚富華滿臉怒氣:你們這樣鬧,我告訴你們兩年不許見,然後又說正式公布不許見。一切我們都不能承認,全盤否定邪惡舊勢力的一切安排,繼續加強正念,在院內不走,果然本監區兩管教出面和我們談話。我們給他們講真象。但這裏也有我們做的很多不足之處,有人心。他們答應我們在本星期四見,讓我們先回去。間隔一天就是星期四,途中往返就得兩天,我們拒絕回去。加強學法,發正念。再一次明確此行為了甚麼。

允許接見時,辦理手續時惡警再一次找藉口干擾。我們正念抵制,結果在嚴管期間不許接見,我們見到了爸爸。

再一次感謝師尊的慈悲呵護和加持。同時也感謝給予我們支持、幫助和正念加持我們的各位同修。我再一次體悟到「佛恩浩蕩」。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這些事情都應該有大法弟子寬容、善良、祥和的表現,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在2002年華盛頓 DC法會上的講法》)

讓我們再一次重溫師父的講法「當邪惡在發揮它那個邪惡的時候,表現是不可一世的,落在實處時是很虛弱的。當然惡人在為邪惡表現時,只要大法弟子無漏的正念表現一強,惡人就心虛,甚至被正念所治,就是這個狀態。」(《2003年加拿大溫哥華法會講法》)

「有的家裏人在迫害中被關、被迫害,你們不趕快和大家一起反迫害、制止迫害、減輕家人的被迫害,還在說甚麼在家裏學法,對學員所做的一切還牢騷滿腹。知道你的家人在被關押中減輕了被迫害、停止被迫害,是因為大法弟子頂著邪惡與危險在反迫害中揭露與震懾了邪惡造成的嗎?當他們出來時,你有甚麼臉面對他們?你為他們做了甚麼?」(《也棒喝》)

我們希望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的家人,都能堂堂正正走出來,反迫害、減少家人的被迫害,直到把我們的家人營救出來。

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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