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好自己」,鏟除「自我間隔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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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5月30日】目前,正法進程突飛猛進,人世間已布滿了大法的場,「三退」大潮之勢迅猛推進,一切邪惡的因素在迅速解體。隨著時間的快速推進,救度眾生的歷史重任就更具有艱鉅性和緊迫性。要完成好這一歷史重任,在正法修煉中,更要修好自己。

師父告誡我們說:「你們在救度眾生的時候啊,不要忘了修自己。(鼓掌)三件事都要做。大家平時保持著正念,經常面對邪惡、面對一些情況的時候要發正念,要講清真象、要救度眾生,更要修好自己。」(《2005年曼哈頓國際法會講法》)我理解:要修好自己,只有在正法修煉中不斷歸正自己的一思一念,不斷純淨自己,徹底鏟除「自我間隔」因素,全身心的真正「溶於法中」,才能更好的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甚麼是「自我間隔」因素?我個人認為:人在迷中對「名、利、情」的追求形成的各種後天的變異的觀念、各種執著、各種慾望、各種情感等等。這些因素從人的外在表現看似乎是人的某種認識、追求或某種感應,是精神層面的範疇,是抽象的東西。其實它在另外人體空間中,是實實在在存在的物質。因為「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轉法輪》),它是一種物質的存在,也是一種生命的存在。這些生命因素基本都屬於負面因素的生命,它們的負面生命之「主根」是「自私」,是舊宇宙基本屬性決定的。

這些負的生命因素(人心、觀念、執著、慾望等)在體內佔的比重大小不同,範圍不同,起的作用不同。在一定環境或條件下,它可任意變化,也可被消滅。當你某種觀念強或某種執著心大時,給了它滋長擴大的因素,於是它在體內(思想中)會迅速膨脹、擴張成一個網狀人形,直至蔓延到人體,形成一個新的觀念「自我」,與人體重合。如果你的觀念執著、人心、慾望等等都特別強烈,它們在體內空間場都能形成各個「自我」,如「自我妒嫉」、「自我顯示」、「自我歡喜」、「自我爭鬥」、「自我驕傲」、「自我安逸」、「自我猜疑」、「自我仇恨」等等等等。它們都有個體的性能,都能被放大,放大後它都有能力干擾你、操控你。

如果你放縱這些負面因素,它們會重疊交織在一起,與體內業力因素攪和著,加上各種情的因素的浸泡,形成了「自我間隔因素」,一個「黑色物質群」,把你的「真正生命的本性」與「宇宙的特性」隔離開。它們在「自私」的支配下,任意所為。有時又與「外來因素」的負面生命「狼狽為奸」,助紂為虐。在正法修煉中,它們極力的想干擾你、控制你、操縱你,直到把你拖到地獄。你如果分不清,在正法修煉中不歸正它們,不清理它們,就要上當摔跟頭。你可能想:真的是這樣嗎?有那麼嚴重嗎?在此我僅舉「安逸之心」的干擾,你就明白了。
「安逸之心」就是修煉中的一大負面生命。不是嗎?你學法呢,外來因素「睏魔」勾著「安逸之心」一齊上來,讓你迷迷糊糊,主意識不清。學著學著,「甚麼也不知道了,身體交給別人了。」(《轉法輪》)你坐累了,它讓你「躺看舒服」。

你煉功,它給你頭腦中的信息是:累了就歇歇,做一遍就行了,何況這功還自動演化呢。你打坐,它讓你後背靠點甚麼,得勁。然後讓你放鬆主意識,坐著坐著,「甚麼也不知道了,身體交給別人了」。

你發正念,也是如此這般安排。還有一個損招兒,它直接把你交給「想像魔」來擺弄,不讓你主意識參與除惡正法,而是參加「演戲」或「看電影」。

你要出去講真象,它讓你在家「懶得動彈」。走在街上,它讓你「懶得張嘴」。見到有緣人它讓你不屑一顧。當你與幾個人講了真象時,它在意識中催促你快回家吧,一天講兩個就行了。

當你靜下心來向內找自己時,它打給你的信息是:天天找累不累呀?哪來那麼多執著?於是大腦陷於僵化,狀態茫然一片糊塗……。

它的種種表現似乎是為你好,不讓你吃苦,處處「關照」你,讓你過得「自在」「舒適」,能「享受」體感的「安樂」與「舒爽」。其實,它是軟刀子,想害你,使你修不成。它用心險惡,不易識破。它在你空間場中活動頻繁,以偽善的心態和你大腦溝通。往往博得你的好感,順從它,漸漸被它操縱、擺弄,它牢牢的抱住你精進的大腿使你不能「自拔」,使你放鬆對自己的要求。在修煉中必然「意不堅 關似山 咋出凡」《洪吟(二)》,長此以往,你還有修煉人的「金剛志」嗎?

上述實例證實你體內空間場中所有的負面生命形成的「間隔因素」,就是要消磨你的意志,讓你放棄「真善忍」,放棄修煉。

怎樣鏟除「自身的間隔因素」「修好自己」?就是多學法,在法中認識,在法中提高。認清各種因素的本來面目,否定它,歸正它,清除它。只有不斷鏟除那些「自我」因素,挖去「私」根,不斷洗淨自己,才能更好完成「救度眾生」的歷史重任,才能達到新宇宙覺者「無私無我」的境界與標準。

否則,「如果大家修不好自己就沒有威德,講出的話不在法上,救度眾生那都談不上,講出的話沒有威德、沒有力量就不起作用,邪惡也會鑽空子。」(《2005年曼哈頓國際法會講法》)

同修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精進。在正法修煉的最後路程中,走好、走正。
層次有限,認識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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