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地區的正念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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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4月3日】我們縣城中心的休閒廣場,是該縣最熱鬧的場地。白天,人們熙來攘往,晚上,聊天的、跳舞的、熱鬧非常。每週星期天晚上七點過,就有十幾、二十幾位大法弟子來到這裏,聚集在廣場南面。他們三個、五個、七個、八個聚在一起,或坐、或站、或走來走去,像在聊天、像在切磋,神情自在、安詳、氣氛熱烈而祥和。

他們從2000年10月開始,每週星期日晚上來這裏聚會,已堅持四年了。在這裏,大法弟子們相互啟發、相互幫助、相互促進、相互鼓勵,形成了一個固定的、安穩的在大庭廣眾中的正念之場。這個場,吸引著越來越多的大法弟子走出來,一些鄰近縣市的大法弟子也來這裏交流。

師父說過,修煉的環境是大法弟子開創的。2000年10月,這個縣有幾位同修商議,為了緊跟正法進程,有必要尋找一個合適的可以長期在一起切磋、交流的環境。於是,有的大法弟子想到了去休閒廣場,建議一提出,便得到了其他幾位同修的贊同,一致認為這建議可行:一是大法弟子與世人一樣,享有去休閒廣場休閒的同等權利;二是大法弟子是修真、善、忍的堂堂正正的好人,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用不著畏首畏尾,躲躲閃閃。在大庭廣眾中,只要不給邪惡以藉口,看似不安全,實則安全;如果專找僻靜的處所,怕這怕那,看似安全,實則反倒令人生疑了。三是有師在,有法在,只要大家正念足,邪惡就無空子可鑽。為安全起見,不帶任何資料。

達成了共識,要邁出這一步也並非易事。當時,一些大法弟子身後一般都便衣監視,有的還跟蹤拍照,夜晚,有的家門附近還有蹲坑的。最初,去休閒廣場只有三、四個人,就這樣也驚動了各自所在單位和職能部門。公安便衣、610成員、單位頭頭,居委會主任就在他們身邊不遠處轉來轉去,密切注視,廣場邊開來了警車停靠著,離他們不到十米,然而,他們坦坦蕩蕩,毫不懼怕,「一個不動可以制萬動」,每星期日晚照常來這裏。在他們的帶動下,來廣場相會的大法弟子越來越多,從最初的三、四人,增加至十幾人、二十幾人……每增加一個大法弟子,就給在場的帶來一份欣喜。

這一正念之場對大法弟子走出來提供了很好的條件和方便,也有力的震懾了邪惡。漸漸的,過了一段時間後,公安便衣消失了,單位保安、居委會主任也不見蹤影了,警車也不再開來了。只是610分子還在監視著,還在距離不遠的樓上安裝了攝像頭。一些弟子產生了怕心,不敢出來了,但仍有幾個弟子繼續堅持不動搖。在他們的影響下,不敢出來的,去掉了怕心,重又出來了,610也自覺沒趣,撤掉了攝像頭,不再監視了。正如師父所說:「對宇宙真理堅不可摧的正念是構成善良的大法弟子堅如磐石的金剛之體,令一切邪惡膽寒,放射出的真理之光令一切生命不正的思想因素解體。有多強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大法弟子們真的是在從常人中走出來。」(《也三言兩語》)

每一次到了晚上8點,便整體發正念(沒有形體動作),開了天目的弟子看到廣場上空「法正乾坤、邪惡全滅」八個大字巨大閃爍,金光璀璨,可以想見,另外空間,邪惡正被大量銷毀。

我們地區的做法,主要起到了以下的作用:
1、激勵著越來越多的大法弟子從家裏走出來。
2、提供了一個交流切磋的環境,便於共同昇華、整體提高。便於聯繫、溝通信息。
3、大法弟子開商店、飯店、休閒館所的地方,都成了可以交流的小型正念之場,加強了大法弟子之間的切磋、交流、溝通。有利於更好的向世人講清真象。

當然,各個地區的情況、正法的形勢有一些差別,是不能一概而論的。特別是,只要邪惡迫害還沒有徹底結束,安全意識和安全措施總是非常必要的,這個決不能掉以輕心或者想當然。一念之差會帶來不同的後果。

舉個例子,當初99年的時候,有不少學員被抓到派出所非法羈押時,的確是從高處跳下來走脫的,有的從兩層樓上跳下來,心態非常純正,心中對大法弟子的超常毫無疑問,結果沒有發生摔壞的或者出人命的現象,而是落地輕飄飄的,安然離開。但後來有些學員也這樣做,是帶著怕心、用常人心看待迫害、想逃避更慘烈逼供等常人心做的,或者在從高處跳下來之後的瞬間心態不穩,結果摔壞腿腳的、甚至出現生命危險的都有,還被邪惡作為栽贓迫害其他學員的說辭和掩蓋殺人罪行的手段。

同樣的形式,心態不同,會帶來截然不同的後果。大法修煉是極其嚴肅的,差一點都不行。所以不是方法的問題,而是提高心性、強大正念的問題。如果只摹仿表面形式,可能別人做著效果好,自己一做效果卻截然相反。如果大家都念正了、念強了,那環境一定會好,採取各種不同的方式都能證實法、都能起到清除邪惡、講清真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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