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修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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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31日】怎樣修煉好?這個問題經常有人問我。討論多次,看法不一。當然是各人層次不同,說法與認識也不相同。在目前我談點個人粗淺看法。

討論這個問題,前提是修煉,首先必須明確自己是法輪功的修煉人,是大法弟子。意思是站在法上認識問題,作為大法弟子就是最偉大的法造就的生命。那麼一定要學法修心,還要堅持煉功,處處事事按照師父教導去做,按照法去做。

怎麼修煉好?師父在《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說:「要說怎麼樣做好,那就是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就是做得最好了。」個人理解,做好三件事,就是修煉好!三件事:一是學法修心,二是發正念,三是證實法和救度眾生。做到了嗎?用法的標準來衡量。

我們是修煉的人,在常人社會中修煉,難免有人心體現出來,是放鬆呢?還是嚴格要求修去呢?我認為出現人心就應該修去,修去自己的不足,抑制自己的不好,清理自己的不好。要用高標準要求自己,還要用更高標準要求自己。不能強調客觀的,他人的,自己脾氣不好等等。要確實做到「經修其心,功煉其身;他日圓滿,真善忍存。」(「同化」《洪吟》)從中心到表皮一點點的修煉自己。在師父法身的安排下,指導下,保護下,走好走正自己修煉的每一步。在目前情況下,注意不要分心,千萬不要妄想幹別的事。特別不要為錢而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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