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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實說話,誰正、誰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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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3月16日】我叫杜秀花,今年56歲,山東省濰坊市人,原開關廠工人,現是華光集團有限公司退休職工。在1996年前,身患過多種疾病:甲亢、心動過速、高血壓、類風濕、慢性腸炎、萎縮性胃炎、神經衰弱、婦科病,經常發燒,查血:免疫功能低。經過多方面治療,仍然無濟於事,病痛的折磨使我產生了輕生的念頭。為了兩個未成年的孩子,我不得不堅持著活了下來。就在這種情況下,我有幸喜得大法。大法使我明白了做人的真正目地──返本歸真,知道了怎樣做人,怎麼樣做一個好人。平時我努力按真善忍來規範自己的言行,再加上五套功法,我的身體迅速的好了起來,全身的疾病一掃而光。從得法那天起,我再沒花國家一分錢藥費,從此扔掉了藥罐子。我不但身體好了,脾氣也溫和了,改掉了跟丈夫吵架耍脾氣的壞毛病,一家人生活的很甜蜜,是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

由於法輪大法的傳出對社會、國家、個人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有關部門統計修煉者的人數超過了共產黨員的人數。這本來是件大好事,但是小心眼的江澤民、害怕、妒嫉、生怕它手中的權力受到威脅,因此而利用它的手中的權力,動用了所有的國家宣傳機器製造、宣傳謊言,來陷害法輪功,欺騙不明真象的群眾。其實,修煉人是道德高尚,且不參與政治的,在江澤民的「經濟上截斷、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的密令下,超過10萬人被非法勞教,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判刑。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打傷、打殘無計其數,被迫害致死的1千多人。罰款、抄家更是家常便飯。短短幾年間,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遍布中華大地。我也是被迫害的人之一。下面把自己遭到的非法迫害公布於世。

華光集團有限公司610華光集團有限公司610的主要負責人:杜世聰、趙友鵬、沈一明,對我進行了種種迫害,不經任何法律、正常程序,強行送我到洗腦班、勞教所。欺騙、恐嚇、監視更是抵賴不了的。以杜、趙、沈為首的610辦公室成員多次去我家或打電話騷擾,不讓我丈夫上班,在家看著監視我,我的妹妹、弟弟、親家公、昔日的同修都受到牽連,他們都去騷擾過。

2001年的2月份,華光集團610想綁架我,在晚上就冒充是我丈夫的朋友敲我家的門,從那天晚上,他們就派人住在我家,要不是因為我睡下了躺在被窩裏,當天晚上就被綁架了。第三天經過我的強烈抗議,他們從我家裏搬出來,在門口監視我。3月2日杜世聰、趙友鵬、沈一明、欒瑩、李××突然闖入我家,當時我正哄外甥,只穿著拖鞋、羊毛衫,外面的衣服沒穿,他們就把我從三樓抬到樓下非法綁架到華光賓館。我質問杜、趙二人「你們這是甚麼行為?我犯了甚麼罪?為甚麼對我這樣?」杜、趙二人的回答一致:「你不是堅持煉法輪功嗎?對你這頑固分子就是這樣。」多麼荒謬的回答,誰不知道信仰是個人自由。我絕食抗議他們對我的迫害,他們又造假文件恐嚇我,趙友鵬拿著假文件說:「你不轉化,公司決定把你送交公安局或勞教。」

華光集團610送我去濰坊市工業幹校(洗腦班)達不到他們的目的,就又指使沈一明、李波送我去昌樂勞教所洗腦。在勞教所我堅持不放棄修煉。他們就不讓我睡覺長達6天6夜。我的腿和腳嚴重浮腫,穿不上鞋了,在這裏看到了同修們所遭受迫害,電棍電、手銬銬、煙頭燒後留下的種種傷痕。這就是所謂勞教所的「春風化雨」。

18天後我堅持不放棄修煉,華光集團610又一次把我送入了濰坊工業幹校(洗腦班),長達40天。在洗腦班我絕食抗議他們對我的迫害。華光集團610為了早一天把我送往勞教所,他們就迫不及待的、氣急敗壞的強行給我灌食,沈一明、夏冰等他們幾個人按頭、按胳膊、捏鼻子、按腿的,沈一明發洩私憤使勁按我的腮,牙把嘴硌起了包,後來摁破了,一顆牙被撬活動了,6天後在我身體很虛弱的情況下把我送入了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

同時華光集團610非法罰款4000元,非法扣押21個月的退休金,並且扣留了我的身份證、醫保卡、工資卡。是誰給他們的權力,可以非法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力?

濰坊市工業幹校洗腦班因為我堅持修煉法輪功,華光集團610三次、開發區公安局兩次送我去工業幹校洗腦班。在洗腦班派專人看管,把我單獨一個人鎖在屋裏,不讓和任何人接觸,大小便在屋裏,強迫聽誣陷大法的廣播,開始我散盤著腿坐在屋裏。洗腦班的傅進賓、郭圍國、郭靜、婁金洪,看到後非要我把腿抻開,我不抻開,他們就拽擰我的腿。後來我在屋裏煉功,傅進賓、婁金洪、郭靜就狠狠的拽擰我的胳膊和腿,他(她)們從屋裏把我拖到院子裏,從院子裏拖到屋子裏。我的襪子刮壞了,拖我時牛仔褲磨的一道道痕跡。有一次我正在煉功,郭圍國用力把我推向屋裏的桌子上,結果碰到桌子上倒在地上,痛得我20多分鐘動不了,大口、大口喘粗氣,從此,發低燒,肋骨痛了20多天。

在洗腦班,同修們絕食,傅進賓、婁金洪、郭靜、王好文等齊上陣,按胳膊,按頭,捏鼻子,每次都是傅進賓坐在絕食者的腿上。我曾經兩次受到這樣的迫害。在2003年的12月份,他(她)又對我採取了這一套,牙撬活動了,我也不配合他們,他(她)們就給我插管灌,一連插了四次沒插進去,這時我的鼻子和嘴裏往外出血。在這樣的情況下,傅進賓命令插管的人,今天無論如何也得給我插上,又連續插了兩次。

傅進賓要送我勞教,叫我去查體,我不配合他們,譚××就氣急敗壞罵我,用力擰我的胳膊。他們送我勞教我不去。傅進賓、開發區公安局的一位警察、婁金洪,他們一齊擰我的胳膊,當時的感覺胳膊斷了似的。以後不能拿東西,飯碗也端不起來,再加上在寒亭看守所的迫害,現在我的胳膊有時伸不好,裏面就像翻筋一樣痛,往後伸不起來。我的身體受到傷害,精神上也受到摧殘。傅進賓下流話經常掛在嘴上,行為上極端惡劣,摸女的鼻子、大腿、肩、胸、緊貼女同志坐著,不覺羞恥。有兩次我似睡非睡的狀態,傅進賓掀我的被。這就是610對待善良修煉者的流氓行徑。他們連修煉者的家人也不放過,經常把看望的家人扣留在洗腦班,還以勞教來恐嚇親屬,向家屬貪婪的要錢,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2003年的5月、12月,協同華光集團610扣留兩個月退休金。這就是當今的「法制培訓中心」的所作所為。

公安執法部門在這幾年裏,國家的信訪辦成人抓人辦。公安的警察不敢管違法亂紀人員,專管煉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煉功人。1999年12月份我去國家信訪局上訪,還沒等到信訪辦大門口就被抓了起來。當時在信訪辦濰坊地區負責的警察,問我哪裏來的,我沒回答他,在大街上當眾對我拳打腳踢。來自各地的合法上訪的很多修煉者,都遭到這樣的對待,北京的市民可以見證。

2000年10月,我去北京上訪半路被截了回來,非法關在了奎文區治安拘留所。我們當時集體絕食,王所長就強行對我們灌食,我跟他講理,他就掄起手打我的臉。打得我兩眼直冒金星。還有一次,王所長要迫害一位姓張的同修。我們屋內五人阻止他,王所長就沒頭沒臉連打帶踢,打累了他脫下皮鞋打我們,張的腰被踢的不敢動了,頭髮被撕下一把來。兩位姓時的年輕同修被他踢得肚子、肋骨痛。王的手被打腫了,我的頭被打起了包,嘴出血了,肋骨痛了20多天。有位姓雷的老太太,嚇得站在牆邊,王所長打完我們,又朝雷老太太打去。用皮鞋打臉,嘴出血了,當天晚上被打得犯了心臟病。王所長經常耍威風,看誰不順眼就打誰,有一個姓譚的同修被他一拳打腫了眼。一腳踢紫了姓張的同修襠部。這就是執法部門幹部人員的行為,難道他們不懂法律嗎?

2001年5月23日,我在大街上貼不乾膠,被不明真象的人舉報,在四平路派出所非法關了兩天,在這兩天裏,王、李所長把我銬在聯椅上,王所長穿著皮鞋踢我的腿,並在上面捻。

2003年4月13日,我在街上講真象,被警察帶到開發區公安分局、警察們把我綁在椅子上,用拳頭打、用腳踢我的腿,兩條腿被跺的青一塊、紫一塊,有個警察郭汝才打我時累得滿頭大汗,4月份穿襯衣打我,襯衣被汗水濕透了。我去找他們領導,他們領導說:「誰打你了,你是長皮膚病。」兩天後他們給我起了一個假名字,把我送入了寒亭看守所。那裏的警察命令犯人扒光了我的外衣,我絕食抗議,他們就強行給我插管灌食後把我銬在十字架上。有一個惡警只要他值班就不讓我上廁所,讓我大小便在褲子裏。有一個姓唐的大夫(女)每天去問我一次:「告饒不」並且說一般人銬上十天腿就殘廢了。當時因為銬在上面一動不能動,一動銬子就越緊,腿被銬的破了皮,手腫的像饅頭,後背被下面的木板硌的又麻又痛,後來起了皺,現在背上、腿上的傷痕還有。七天七夜把我放下來後,在以後的兩個多月裏,我不能正常行走。兩隻胳膊不能壓,只能平躺睡覺,只要一側臥,胳膊裏面就像孔滿了針一樣的痛。

2001年8月6日華光集團的610辦公室主任、沈一明、四平路派出所的李所長和2003年5月19日由濰坊市610辦公室洗腦班的主任:傅進賓、開發區的警察,他們兩次把我送往山東省第二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裏24小時不讓睡覺。在我神智不清時騙我說:「轉化是你師父安排的路,沒錯。」我聽信了謊言寫了三書。被強迫聽、看、誣陷大法的電視和邪悟者的胡言亂語,誰不聽就罰站。在2003年裏我不配合她們對我的迫害,她們就罰我站,我找副大隊長張翠雲講道理,她說:「你不聽話就罰站。」並且踩著我的頭髮打轉。曲大隊長、張翠雲、於××、張××隊長,因為我背法,她們就用膠帶封我的嘴,利用邪悟者罵我、打我嘴,扒、摁我的嘴往裏塞手帕,嘴裏破了皮。兩條毛巾對著嘴把我拴在床腿上。不讓我睡覺,從床上把我拖到剛擦過的水泥地面上。不讓和任何人接觸,不讓上廁所。我還親眼看到劉桂蘭同修堅持不轉化,把她用手銬銬在兩床之間,兩條胳膊成一字形,從早上銬到晚上。用膠帶封著嘴。還看到了被電棍電過抽修身上留下的傷痕。身體上的痛苦呀咬咬牙就過去了。精神上的痛苦是無法形容的。當時我的神經已經到了崩潰的邊緣。每個大隊都有在精神上承受不了的、被逼瘋了的人。勞教所強行勞動到夜間11─12點鐘,有時2─3點鐘。這只是我知道的一點。這就是勞教所她們大會、小會喊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政策,從另一方面講我們是好人也用不著她們教育。做好人不讓,那不就是把我們轉化成做壞人!

這幾年來,我的肉體和精神都受到摧殘,他們也非法剝奪了我的生活費。除了華光集團非法剝奪我21個月的工資罰款4000元外,1999年7月21日北園派出所非法罰款100元。2000年10月2日在北京的路上,被博興派出所搜去1800元。1999年12月20日駐京辦人員非法搜去了260元,2002年9月13日,山東女子第二勞教所非法扣留100元。

五年來,因為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家人受到牽連。單位居委會、勞教所都給我丈夫壓力,他是個膽小的人,怕失去飯碗,精神上承受不住,被迫無奈的情況下和我解除了婚約。我原本幸福的家破裂了。我現在只能和女兒住一起。這就是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煉功人的又一鐵的事實。

善良的人們,誰能相信,執法人員執法犯法,人們信賴、敬佩的警察利用手中的權力為非作歹,助紂為虐,迫害說真話的好人。我身體上的傷痕別人看到後,都異口同聲的說:真打人啊!我告訴你,真是這樣。希望人們不要相信江澤民集團散布的種種謊言,沒有一件是真的。為了你的未來和家人的幸福,抽時間看看我們的真象材料,或找本大法書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明白真象後幸福會永遠伴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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