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馬三家惡警折磨女大法弟子導致乳房潰爛(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10月17日】大法弟子王雲潔在馬三家教養院遭捆綁吊銬及電擊迫害,一段時間後身體局部潰爛,慘不忍睹。

以下兩幅照片是:王雲潔在馬三家教養院遭捆綁吊銬及電擊迫害,一段時間後身體局部潰爛。(兒童和心理承受力弱的讀者請略過): 圖片一 || 圖片二

2002年5月14日下午3點鐘,王雲潔在市場賣貨(工作),大連泡崖子派出所的2個警察和2個保安強行把她帶走,此時他們沒有任何理由而且也沒有向王雲潔做任何說明,只是將其強行帶到派出所。

到了泡崖子派出所後,王雲潔被四個保安看押在一間屋子裏。直到晚上12點鐘,又將王雲潔綁架到甘井子區公安分局。在這期間派出所及所有參與綁架者沒有給王雲潔一口水喝和一口飯吃。

到了分局後將王雲潔與其他10幾名提前劫持來的學員一起關在幾平米的小鐵屋子裏。

第二天早晨王雲潔又被分局送到姚家看守所。

在看守所王雲潔又被非法關押了20天。在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通知王雲潔、更沒有得到王雲潔簽字的情況下,於6月4日就把王雲潔綁架到了馬三家教養院。到教養院後,分局的警察才叫王雲潔簽字。並告知其被非法勞教2年,王雲潔拒簽。

王雲潔就這樣被非法關押在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下面是她在馬三家教養院慘遭迫害的真實過程。

6月4日王雲潔到馬三家後,直接被分到一大隊,惡警王曉峰是大隊長,直接管她的是分隊惡警石宇。

她先是被單獨關在女二所二樓的一間空房子裏,既沒床,也沒有生活用品,不准去洗漱,不准上廁所,甚麼時候看管者允許去才可一起去。晚上12點以後才被允許直接睡在水泥地面上,早上個 5點30分就被強行叫起床,然後被強行帶到晾衣場(曝曬)或水房、廁所、倉庫、地下室等地方,進行體罰、折磨,強迫放棄真、善、忍信仰,並且是全封閉的單獨迫害。

在這些地方,白天由四個人以上協助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惡人(註﹕他們原來也是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由於也同樣經歷了這樣的迫害,在高壓下承受不住,一再妥協,最後發展到被惡警脅迫,成為幫助惡警行兇的工具)一刻不停的逼問王雲潔放棄修煉法輪功,叫她蹲著,蹶著(坐「小燕飛機」),罰站(站軍姿)。一次,這四個人問王雲潔:放不放棄修煉?王雲潔答:不放棄。這時惡警石宇(20多歲)過去問怎麼樣,看管者彙報說:花崗岩腦袋,就是不變。惡警石宇狠狠的一把抓住王雲潔的頭髮,叫囂:「來這麼多人都『轉化』了,就你厲害呀!花崗岩腦袋!」隨後飛起一腳將王雲潔踹倒在地上。

就這樣王雲潔從6月5日到11月中旬長達5個多月的時間裏,從在晾衣場暴曬近20天到強行整天關在陰暗潮濕的廁所裏1個多月(從早上4:30到晚上12:00多,罰站、罰蹲,只有吃飯時才可以坐地上一會兒,吃飯就在廁所裏吃,惡警們隨時都來大小便)。接著又關到水房、三角倉庫、地下室共將近4個月,迫害的方式就像在廁所裏一樣,而且體罰的程度越來越重。

半年後,由於王雲潔仍然堅持信仰不變,又被分到了一大隊二分隊(以前沒入隊)。早上5:30分起床後,由2名看管者挾持到水房、洗漱、上廁所、強制背教養院的各種規定,如果不背就加期迫害,或從寢室拖出去迫害,迫害的方式是長時間的吊銬、罰站、罰蹲。

這樣的日子又過去了半年多,這期間有一次下午6點多,惡警石宇把王雲潔叫到辦公室,因為王雲潔在寢室寫了一個紙條「這是舊勢力安排的」,她看後大怒,糾集另一個惡警任紅讚(6分隊隊長)一起將王雲潔暴打一頓,用腳踹,手持皮鞋打,把王雲潔打倒在地,直到半夜才將王雲潔送回寢室。

而後,王雲潔又因為拒做體操而被吊銬8個多小時。
又一次,王雲潔因拒打太極拳而被強行在操場上曝曬。
還有一次,王雲潔因拒絕抄寫誹謗大法的書被加期5天。

除此之外,還被強迫參加體力勞動,植樹、挖樹坑、扒包米,每天要工作10多個小時,這樣的勞動將近月餘。

2002年12月3日,遼寧省公安廳來了一批「轉化團」,又開始了近一個月的殘酷迫害,來的人都是男的,他們有本溪的、錦州的、撫順的,他們是當地教養院抽調的最邪惡的惡警,領頭的是姓孫的公安廳副廳長,還有原本溪戒毒所的所長郭鐵英等很多惡警。

過程是這樣:「轉化團」從一大隊到三大隊共選了50名堅定的大法弟子,統一關押在綜合樓強行迫害,王雲潔就是其中一個。

剛開始,把王雲潔關在一個單獨的房間,由兩個幫兇看管。晚上,不准睡覺,逼迫王雲潔站在牆角。第二天將王雲潔雙手反銬在椅子上,到晚上又用摩托車頭盔扣在頭上,同時惡警準備了一把筷子,一盆涼水,如果打盹就一盆涼水潑上去,然後再用筷子使勁的打頭盔,接下來的迫害更為殘忍。

兩個本溪的惡警(不知姓名)手持電棍,並叫囂:「看誰厲害」,要用兩根電棍電擊她的乳房相威脅,恐嚇一陣完後,又繼續罰站一夜,第二天早晨,惡警郭鐵英逼問王到底跟誰走,王回答:「跟大法師父走」。

郭立即叫來錦州的兩名惡警和幾名幫兇,把床單撕成布條,強行把王雲潔雙腿雙盤上,用布條把王的手、腿、全都綁上,並將頭和雙腿緊緊的連在一起,成為一個球狀,而且又用手銬將雙手從身後吊銬起來,這樣她在極度痛苦的情況下,被捆綁吊銬了7個小時,鬆開後,她既不能直立行走,也不能正常的坐著。

長期的折磨,她的身體非常的虛弱,可是回到分隊後還強迫她勞動,做的都是紙花等工藝品,都是出口到國外的。過了四個月,又被調到一大隊二分隊。兩個月後,馬三家惡警發現,王雲潔的身體已經難以支撐了,它們怕出事承擔責任,於是強迫王雲潔去檢查身體。回來後第二天,匆匆要家人來接,並和她姐姐要2000元錢。她姐姐說:「人都要死了,我都不想要,還叫我掏錢?」

就這樣王雲潔回到了家中,後來才知道,馬三家以為她就能活兩個月了(因檢查結果不給看),回來後馬三家曾打電話來詢問過,意思是還好嗎?(還活著嗎?)

迫害的直接責任者:

1. 大連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
2. 泡崖小區派出所
3. 馬三家教養院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