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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級助理審判員在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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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22日】[作者簡歷:潘曉江,女,現年40歲,法律本科生。受迫害前任中國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二庭主任級助理審判員。於1998年底喜得大法,僅修煉半年身心即發生巨變,沉痾絕症全消,心性境界不斷昇華。自1999年「7.20」,江氏犯罪集團對法輪功發起政治迫害運動後,潘曉江仍堅信「真、善、忍」,三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好。五年來,潘曉江累遭江氏犯罪集團迫害,身心受到巨大傷害與摧殘:被開除公職;被三次非法勞教(累計三年半),坐牢29個月;遭惡警群毆昏睡21天;為反迫害絕食四次共計24天,被楠木寺勞教所、郫縣看守所的惡人惡警野蠻灌食迫害十餘次;遭成都市白果林派出所惡警逼供迫害四天四夜不許睡覺;被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局一科、西城區、舞鳳鄉等派出所和南充市中級法院等單位及惡人惡警非法監視居住、非法跟蹤3個月並被非法抄家;遭北京、南充、成都等地公安惡警綁架十九次;在看守所、勞教所遭受超期勞役、超期羈押、強制洗腦等迫害;在獄中傳染上嚴重疥瘡;被迫害成心臟病、高血壓,三次發病遇險搶救;誘使因修煉痊癒的絕症復發、加重,生命幾度垂危。為避免繼續遭受無端迫害,從2003年10月起,潘曉江被迫遠離親人、朋友,一直在外流離失所……]

我是1998年底得法的大法學員,曾三次被非法勞教(2000年7月到2001年1月,2001年7月11日到11月9日,2003年7月11日到14日,我三次被非法關押於四川省女子勞教所、五、六、七中隊)。現將我親身經歷的、眼睛看到的江氏犯罪集團爪牙四川省女子勞教所的罪行一一揭露出來,抑制、清除邪惡,喚醒眾生。

四川省女子勞教所位於四川省資中縣的楠木寺村。在2000年7月,我第一次被劫持到該勞教所時,心中沒有絲毫顧慮與害怕。警車直接開進大門,當時還誤以為這裏是一所院校或科研單位,只見大門是兩扇高大寬闊的鐵柵門,門內風景一目了然,門邊並無武警或獄警把守,只在旁邊小屋中坐著一個穿便衣的守門人,出示證件或填張登記表就可以進出了。警車開進大門內,就可看見寬闊的道路邊栽種著樹木花草,環境安靜、整潔有致。警車停在了一道大門旁(慣稱二號門),此門也無警察整裝守衛,側門內有一個人管登記。二號門對面是裝飾一新的所辦公樓,樓下有一半環形小園,設有水池、假山。辦公樓左側的草坪特意修剪成「歡迎參觀」幾個字。在我三次被非法關押於此後,我悟到這幾個字的潛台詞是在告訴外界:我們已偽裝好了,屬於「文明管理」,不怕參觀。進入二號門內依然有花草樹木相映,有「教學樓」、大籃球場。這些整潔有序的外表欺騙著世人。曾托「關係」前來探視我的姐姐見面勸我說:「勞教所的環境優美,幹部講文明,……」但當我第二次被非法勞教,迫害致生命垂危,勞教所通知家裏來人,我姐再次踏進勞教所看到我奄奄一息的那一刻,她心中甚麼都明白了,現在她對人們說:「那裏太邪惡,一切都是偽裝的,我妹妹差點喪了命,所以我現在再也不相信電視上誹謗法輪功那一套了……」

當時該所內設有醫院、護衛隊和六個生產中隊,主要關押吸毒、賣淫、販毒、偷盜者。但隨著江氏集團對法輪功迫害的加重,被非法勞教的女法輪功學員源源不斷的被送到這裏,勞教所裝不下,就只得一邊把許多刑事犯釋放了騰出監獄來關押法輪功學員,一邊就大興土木擴建、新建監樓來專門關押法輪功學員。

記得第一次進到勞教所,當我毫無戒心的隨警察走進入所隊大門時,立即就感受到與外面世界完全不同的對我「無微不至的關懷」(即一切人身自由盡失):首先有人自告奮勇拿著一把剪刀,不由分說將我的頭髮齊耳剪掉,接著就帶到監樓旁的露天壩中讓脫光衣服檢查,隨後叫出兩名「經驗豐富」的刑事犯做我的「包夾」,把我帶上樓關進一套房中鎖上,從此與外界隔絕。吃、喝、拉、撒全在裏邊,一切言行都在兩個「包夾」24小時監控之下,這是勞教所對堅持修煉的又剛劫持來的法輪功學員的「特殊待遇」,這叫一級嚴管,我們被勞教所視為「另類」,對我們沒有任何人權、法律可言。任何一個警察,任何一個吸毒、偷搶的罪犯都可以隨心所欲的毆打、侮辱、咒罵、體罰我們。他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日常用語就是「不准和必須」:不准說話,不准寫信,不准買紙和筆,不准向窗外、門外張望,不准打電話,不准見家人……必須報數,必須戴侮辱大法的胸牌,必須看誣蔑大法的電視、書報……那些惡人惡警的意願就是法輪功學員的「法律」,他們是「出口成章」。凡是國家法律明文保護、倡導的他們就反對、禁止;大肆推行強權意志、暴力,純粹無法無天。一旦法輪功學員稍有不從,即遭迫害。

一、楠木寺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殘暴行徑──酷刑折磨

(一)惡警赤膊上陣,充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

第一次我剛入所就目睹了警察的惡行:當時入所隊軟禁了十名被稱為全所最「頑固」的法輪功學員,正值酷暑天,警察把她們都分別關押,十幾天不許她們出房門,不給水喝,不准洗澡。某天,據說「上面要來檢查」,就把這十名學員帶到大壩裏集體站隊,強令她們十人戴上寫有誣蔑大法的胸牌,十名法輪功學員堅信:我們是好人,不是犯人,不該戴牌子。惡警們抱著「不管你冤不冤,進到這裏就得服管」的歪理,不由分說把十名法輪功學員逐個帶到「生產辦公室」關上房門,我站在外面只聽到警察吼叫:「戴不戴?」然後是警棍「啪啪啪」的放電聲,接著是「站起來!戴不戴?」隨後又是那毛骨悚然的放電聲……十位法輪功學員雖遭此毒刑迫害,但沒有一個妥協。

曾有一次勞教所惡警在大會上誣蔑大法,一位法輪功學員嚴正抗議,並呼喊「法輪大法好!」她被惡警用電棍電擊腰部,導致腰上電出兩個黑洞……

心狠手辣的護衛隊,是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工具之一。護衛隊是全部受過專業訓練的男警,凡遇所上或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中隊要開大會誣蔑、攻擊大法時,護衛隊的惡警就穿著皮鞋,頭戴鋼盔,手握電棍、手銬傾巢出動把會場包圍起來,凡有法輪功學員抗議就會將她抓出隊伍,當場用電棍、狼牙棒、皮鞋、拳腳進行毒打、電擊。女學員們經常被打得遍體鱗傷,有的被打得鮮血噴濺或當場暈厥。2000年7月左右,護衛隊惡警對法輪功學員張玉春、白合林施用電棍電臉,當即兩人的臉被電得腫變了形,惡隊長楊小平還強迫手下用皮鞋繼續抽打白合林,她當場被打昏在地……

(二)利誘、教唆、豢養的吸毒等罪犯充當打手迫害法輪功學員

勞教所從入所隊和生產中隊中精選出身強力壯、心狠手辣的吸毒犯派入七、八、九中隊(現在八、九兩個迫害法輪功的中隊已解散)做「民管」,這些人大多數惡習很深,被警察稱為「人渣」,她們為了一點小利可以不惜一切傷害別人,因此在對法輪功學員行惡時毫無人性和理智,不計任何後果。在警察指使、利誘下她們採用各種方式折磨法輪功學員。如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長期罰站、罰坐,每天從早上5點到晚上11點以後,有的強制面壁或在太陽下曝曬的站立、坐軍姿,「民管」一個盯一個,不許眨眼、閉眼、不許張望、不許說話、不許走動、不許上廁所、不許睡覺……稍有違反即遭辱罵和毒打。

2001年冬天,楠木寺特別寒冷,有一天我從五中隊二樓走廊經過時,看見一個監室中有位五十多歲的成都學員被吸毒犯扒光了上衣,僅穿一條短內褲,被強迫著面牆罰站,藉口是她身上帶有手寫的經文。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張琴芳「轉化」,惡人把她打得遍體鱗傷,並罰其連續站立幾天幾夜不許睡覺,不許動……她的雙腳站得淤血腫脹厲害,後來挪都挪不動了,而且她當時全身長滿了疥瘡,又來「例假」,卻不許她換紙、洗澡,在極度疲勞、劇痛、奇癢的折磨中,張琴芳依然堅修大法心不動。

這些兇惡的「民管」、「包夾」人員還採用每隔半小時強行給法輪功學員灌一次水,然後不許上廁所的酷刑。她們還逼迫學員連做上千個下蹲動作,跑操幾個小時不許停,飛「國內航班」,用金竹棍抽打,坐糞桶,十天半月不許洗澡漱口,夏天曝曬,冬天澆冷水、或不許加衣讓其受凍等種種刑罰折磨法輪功學員。有一個姓張的學員,惡人為逼其「轉化」,在冬天裏只給她穿件單衣,讓其在寒風中受凍並進行毒打,她的腳桿上的肉皮被打掉,露出了骨頭,讓人慘不忍睹。在2002年,八中隊有個法輪功學員遭到惡人群毆,當場手臂被打吊起。

2003年,在七中隊隊長張小芳指使下,一群「民管」把成都市克拉瑪依大酒店的法輪功學員朱銀芳用透明膠封住嘴(因朱銀芳每遇整點或有人對法輪功學員行惡時,她都要大聲聲援被迫害的學員,令惡人膽寒)拖到澡房進行毒打,透過封口膠發出的慘叫聲令中隊的其他人聽得毛骨悚然……法輪功學員朱銀芳被這群滅絕人性的暴徒當場活活打死!

(三)喪盡天良的勞教醫院對採用絕食抗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報復和懲罰性灌食

2000年在七中隊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王玉芝為抵制非法關押絕食30天,被迫害得生命垂危,惡警怕擔責任而對其「保外就醫」悄悄釋放了,但惡警卻散布「王玉芝想自殺升天」的謠言來欺騙、誣蔑法輪功學員。

2002年7月我再次遭受迫害,被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局一科和舞鳳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並判勞教,它們剝奪我的申訴權,用手銬、腳銬將我第二次綁架到楠木寺勞教所。為抗議惡警的無法無天罪行,我一到勞教所就絕食。第二天惡警把我騙到醫院進行灌食迫害,他們邪惡的說:「不吃飯就是抗拒改造。」當時有吸毒犯(其中兩個已變異得沒有女人樣,力氣很大,狠毒異常)、獄警、獄醫五個人一齊向我撲來,其中一個吸毒犯把我猛然抓起摔在病床上,然後有的按腳、按手,有的把我扶起斜坐著,並狠勁的頂住我背心,有的抓住我的頭髮搬我的頭向後仰,把人扭曲到很不平衡、很痛苦的姿勢,接著就有人捏下頜骨,捏鼻子,有的就拿一種鐵製的開口器撬我嘴唇和牙床。我當時面對這一群完全喪失理智的惡徒已沒有語言,只是緊閉著雙眼和嘴,咬緊牙關,橫下一條心堅決抵制惡行,絕不配合邪惡,絕不允許邪惡灌一滴骯髒東西,心中就堅定的背誦師父經文「生無所求 死不惜留 蕩盡妄念 佛不難修」(《無存》)這群惡徒手忙腳亂的倒騰著,有人邪惡的誘惑我:「你給我們講法輪功嘛。」有的撓我胳肢窩、腳心,他們費盡周折強行撬開了我的嘴,並用力撬傷了我的上顎(兩年後傷痕才完全消失)、牙齒被撬鬆,到處是血……但我決然的閉氣,她們將管子從口中往胃裏插,插著管子就自己往外跑,而導致我全身手腳、手臂、腿開始變涼、麻木,後來出現強直,只聽她們慌張的說:「唉呀,她手腳冰涼,硬得搬都搬不動了,嘴和臉都烏了。」這時有人在翻我的眼皮並用手電筒照我的瞳孔……惡人嚇得停了手。但我心中十分清楚:一切請師父做主,我絕不能被她們害死,我還要出去救人呢。就這樣這群惡人使盡了招數花了整個下午的時間,先後六次強行撬開我的口進行插管都未能得逞。當我第六次醒過來時,我看到獄醫、獄警和那兩個狠毒的吸毒犯不知跑哪去了,身邊只有另兩個吸毒犯,其中一個握著我的手,聲音很低的對我說:「別動……」從她眼中我看到了關切和無可奈何的神情,但沒有惡意了。

到了晚上她們把我手腳銬上強行輸了六大瓶液體。在輸液中我就給守我的吸毒犯講真象,她們都靜靜的聽著,不干涉我講話……後來勞教所吳所長(女)領著兩個警察打著哈哈進來了:「哎呀,潘曉江,你躺在這裏好享福喲,這麼多人關心你,還有人陪著你。」我十分平靜的對吳所長說:「吳所長,請你也來享受一下,我願陪你一百天。」只見吳所長一怔,似乎一下清醒了這是她們在犯罪,她語氣馬上緩和下來,言不由衷的說了幾句話匆匆就走了。第二天再沒有對我灌食,吳所長單獨找我談話,問我為啥絕食,我講了南充警察非法綁架判我勞教並強行剝奪申訴權,勞教所又沒收了我的紙和筆,我的申訴權形同虛設,並責問她:「勞教所不但不為民伸冤,依法維護我的正當權益,反而助紂為虐用灌食來迫害我,將來誰來承擔這個責任?」吳所長忙接話表態:「你有申訴權,我們應該支持你,你把申訴書寫出來,我們一定及時送往省勞教委。」並勸我要吃飯保重身體。我想我是利用一切機會告訴人們真象,使她得救,並不是與人爭鬥的。於是對吳所長說:「我們法輪功人最珍惜生命,在外面你看到有哪個法輪功不吃飯而自找苦吃的?沒有。我們在遭受非法迫害失去自由的情況下,為了反對迫害才被迫絕食的,這是一個公民的正義之舉。當然勞教所同意幫助我申訴我可以吃飯,等到申訴有了結果再決定是否繼續絕食抗議。」後來勞教所給我紙、筆讓我寫了申訴並上交給省勞教委,很快上邊派人下來向我核實申訴事實,在我的申訴快滿三個月期限時勞教所將我以「所外執行」釋放了。

(四)勞教所各生產中隊用強制勞動,奴役法輪功學員,實行經濟壓榨

勞教所之所以不遺餘力為江澤民效力積極迫害法輪功,其重要目的是為了現實利益:保住官位、飯碗,有錢可賺。

勞教幹部李××對我講:「每收一個法輪功學員,國家都有一筆專款撥給勞教所。因此多收一個法輪功學員,就多得一筆錢財。國家還另行撥款修建監獄、獎勵『有功者』(對大法行惡者)……」然而勞教所並不滿足這些利益,為了進一步謀取非法利益,勞教所還直接通過奴役法輪功學員,強迫其為勞教所賺取利潤。

我第一次被劫持進勞教所,在入所隊被單獨囚禁半個月後,因堅持修煉而被強制奴役勞動,凌晨2點後才能歸隊(中間除了集合、吃飯,在途時間,一天允許上2─3次廁所外,沒有單獨的休息時間)。遇到工作量重、交貨時間緊還常常被強迫著通宵加班,事後也無補休。有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磨寶石(工作量、勞動強度更大、更苦),有的被強制著揀豬毛、鉤花、粘藥袋。有的法輪功學員不承認這種奴役迫害,不願為勞教所賺取非法利益幹活,而拒絕勞動、反對迫害時,就會遭到各種辱罵和酷刑折磨,有的被關「小號」、被罰款,還有的受到延教迫害。

二、勞教所管理科、教育科濫用職權,迫害法輪功學員

為了達到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目的,勞教所管理科、教育科濫用職權,制定了專門針對法輪功的「土政策」──一日不放棄修煉與信仰延教三日。

每一個被劫持到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都會被反覆而肯定無誤的告之這一「政策規定」。此規定危害極大,其險惡、毒辣之處在於──它是想摧毀修煉人的意志。許多學法不深,人心重的法輪功學員被洗腦「轉化」,被迫放棄修煉,大多都是受到此「政策」的暗示、恐嚇,讓人失望、絕望,失去信心;讓人認為勞教所權力很大,可以左右一個人的自由、命運。若是意志不堅定,注重眼前利益者很容易受此「規定」的恐嚇,導致信念動搖甚至放棄信仰。

管理科、教育科在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延教、加教迫害時花樣翻新,也可以說是隨心所欲。比如:法輪功學員拒絕勞動、在獄中煉功、學法、絕食抗議、拒寫「悔過書」等,惡警們認為是不服從「管教」的都要延教、加教,期限也無一定之規,不是幾天幾天的加教、延教,而是一個月、兩個月……半年、一年……的延。遇有法輪功學員集體抗議邪惡的延教、加教迫害,就會遭受種種酷刑折磨……當然動手打人的事,管理科、教育科的惡警不用親自動手的,但它們的邪惡本質的危害性和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的損害和痛苦比打手更狠、更惡,由於表面上這兩個科室的警察「有教養」、「素質高」,因此很容易迷惑人,也因為它們的種種偽善的表演欺騙了許多人心重的法輪功學員走向邪悟,可悲的放棄了修煉,背叛了自己的信仰……

我也曾遭受非法延教一年的迫害:2002年11月9日勞教所以「所外執行」把我釋放後。我為了不給家人增加痛苦與負擔,為了生計,我趕到成都請曾經當過經理的同修張亞瓊找一份工作,被跟蹤同修的惡人告密,遭成都市白果林派出所楊緒強、楊俊良所長、警察高原、劉亞林(女)等人劫持到成都市郫縣看守所,又藉口我身份不明(因反迫害我拒報姓名)非法關押一年零七個月。但終因非法長期關押沒有任何法律和事實根據,使行惡者「騎虎難下」,在查出我身份後,派出所、看守所和青羊區610惡人田××等遂與勞教所惡意串通,把我秘密劫持進勞教所,勞教所即強加罪名對我實行「延教一年」的決定,以此來掩蓋已經非法關押我一年零七個月的罪行。

三、勞教所偽善、殘忍的集中表現──扼殺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的信仰

楠木寺勞教所採用酷刑和偽善的兩面手段,對法輪功學員強行洗腦,強迫她們放棄修煉,扼殺她們對「真、善、忍」的信仰,這種思想迫害比直接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更殘忍、更毒辣。因為一個人的全部尊嚴和崇高的歡樂就在於思想,人一旦失去了信仰和思想,恰似航船失去了方向,生命失去了希望,人就失去了做人的本質意義,變得迷茫而無生機,形如走屍、槁木……

勞教所教育科是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思想迫害的主要機構,而勞教所其它的組織、機構對大法徒的種種暴惡行徑,目的是配合教育科的強制洗腦迫害。教育科的所作所為既隱蔽又狡詐更具誘惑、欺騙性,因而教育科對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罪業更深重,其危害性廣泛而持久。勞教所的種種偽善、掩蓋、欺騙行徑也就集中在教育科的所作所為之中……

教育科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思想與信仰的犯罪中起著骨幹作用,除了全所各部門不擇手段、不遺餘力的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配合它的工作之外,教育科自己還有一整套「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手段。但全部都建立在謊言欺騙之上。

教育科從各中隊的吸毒、賣淫、偷搶騙拐、殺人的勞教人員中選出一些人,教唆她們看誣蔑、詆毀法輪功的電視、錄像片或書,向她們灌輸對法輪功的仇恨,然後安排這些人員兩個、三個一組去跟定一個法輪功學員,每天24小時不離其左右,並指使這些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各種洗腦迫害。這些人員被稱為「包夾」。教育科把法輪功人員的轉化率和「包夾」的教期掛鉤,誘逼「包夾」為了一己私利而不遺餘力的採用各種方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思想、精神迫害。

「包夾」惡習深,罵人語言豐富,她們對剛被劫持來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圍攻或輪番攻擊、謾罵,全是講的侮辱人格、干涉信仰、誹謗大法的語言。她們在牆上隨處寫一些歪理邪說的句子讓你面壁站著,逼著你看。經常強迫法輪功學員看或讀或聽攻擊大法、誣陷、誹謗大法的書或邪悟之人的書信言論。遇到「新聞聯播」或「焦點謊談」中有誣陷、栽贓破壞大法的內容就在警察指使下強迫法輪功學員看,並強令其寫出或談論觀後感,每週或半月還要組織小組開「民主」生活會,誘逼法輪功學員表態、暴露思想,有的還被強令每半個月或一個月寫一份檢查、彙報、小結。若有法輪功學員不這樣做,就會招來辱罵、毒打。

我有兩次從勞教所出來,都是因它們將我迫害致重病,生命出現了危險而不得不放人。但它們每次都不敢直說放我,而謊稱「要轉中隊」。試想一下:若「堅修者被釋放了」的消息傳到為了早日自由而違心「轉化」的邪悟者、「幫教」耳朵中是個甚麼樣。她們還會再相信教育科灌輸的「不轉化的一個都不放」的謊言嗎?所以我兩次被釋放時,我就故意高聲與周圍認識的警察、「包夾」、「幫教」打招呼,告訴她們:今天我要回家了,法輪功學員是好人,本來早就該走了。我還設法請明白真象的「包夾」轉告「幫教」(那些昔日的同修),告訴她們:我真的被釋放了,叫她們快清醒,師父還在盼望她們。

勞教所、教育科慣用的迫害手段:把堅定修煉者單獨關押,使她們失去切磋、共同精進的環境。間隔之後就對被拘禁的法輪功學員全面封鎖消息,並掩蓋一切妨礙她們「轉化」的真象,然後不斷的被軟禁的法輪功學員灌輸謊言,製造各種謠言,干擾動搖你的正念,再尋機迫害倒你,逼你放棄修煉。

法輪功學員王玉芝採用絕食方式反迫害,立即就被隔離,並封鎖了她當前狀態的一切真實消息。她被野蠻灌食30天後生命垂危,勞教所怕擔責任悄悄釋放了她。但教育科李志強科長卻自欺欺人的在法輪功學員中散布謠言,誣蔑「王玉芝是自殺,想求圓滿」還造謠說「連丈夫都不要了,沒有人性」,並以此攻擊大法。而對它們如何採用野蠻、殘忍的方式對王玉芝進行灌食迫害的醜行卻隻字不提。

我曾受教育科李志強偽善、謊言的欺騙,由於當時人心重,學法不深而理智不清走向邪悟,並做了惡警的幫兇,後來我清醒過來,在明慧網上嚴正聲明自己要重新回到大法中修煉,並全盤否定了「邪悟」和在此狀態下所幹的一切壞事……李志強得知後十分氣恨。當我第二次被劫持進勞教所時,它就一改前次「溫文爾雅,以理服人」的表情,陰沉著臉在我面前攻擊大法、辱罵大法師父。它明知我已清醒,並一直堅修大法,但教育科卻極力封鎖我的正面消息,還不斷的把我「邪悟中所寫所說所幹之事」,大肆在勞教所宣揚、傳播並誇大其辭,幾年來它們一直用這些謊言在煽動、欺騙毒害學員。當有學員澄清事實,證實我現仍在堅持修煉時,它們又造謠說我「已經死了」,暗示煉功害了我。而我第二、第三次受迫害進勞教所時,我就抱定要「反轉化」李志強和那些「幫教」,想救救她們,結果他(她)們都避而不見,說「不想轉化」我。

勞教所尤其是教育科將罪惡的行徑延伸到勞教所之外,給四川省許多地方的法輪功學員造成重大傷害,也帶來了社會危害。

勞教所和教育科的邪惡之徒為了撈取個人名譽、政治資本,不計後果的死心塌地的執行著江氏犯罪集團的邪惡政策,不僅瘋狂的迫害所內法輪功學員,還把黑手伸向社會,伸向所外……

教育科與四川省許多地方、部門的迫害大法的機構、組織及其中的惡人惡警緊密勾結,帶著它們訓練出的「幫教」到各地看守所、公安局、勞教所、洗腦班等地去「轉化」那裏的法輪功學員,對他(她)們實行邪惡的洗腦迫害。

如在2000年到2001年教育科帶著「幫教」劉旭東等人先後到成都市武侯區、彭州市、資中縣等地散布邪悟、謊言,大肆詆毀師父、攻擊大法,對當地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思想迫害,逼迫、誘惑其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由於楠木寺對堅修的法輪功學員主要採用單獨關押實行「一級嚴管」迫害。故以上所述,受環境所限,我僅僅見證了楠木寺勞教所對大法、法輪功學員犯下的滔天罪行的小小部份,如「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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