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長期以來固守的觀念,換一個視角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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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21日】師尊在經文《挖根》中說「我要告訴你們的不是這件事的本身對與錯,而是要指出,通過這樣的事情暴露出一些人,從根本上還沒有改變常人的觀念,還在用人那種人維護人的觀念認識問題。」

很長時間以來我把別人對我的如何當作是人對人的一種表現,當自己的心靈受到衝擊的時候,首先做的就是直接或間接的指出他人的不是,同時還給自己找藉口──遇到問題應該直接給對方指出來,實際並沒有修自己而是掩蓋過去了。

當我能夠靜下心來想問題時,我發現別人對我態度不好的時候都是針對我的那些遲遲不放的執著心來的,而我卻把心用在了別人對我如何如何上了,基點沒有擺正,並不是別人怎麼了,而是自己有問題,別人對自己的態度正是暴露了自己的問題,別人在幫助自己看到問題,不僅不應該責怪人家,還要謝謝人家。

這樣觀念一轉變就不再陷在其中了,應該體諒別人的處境,嚴格要求自己,在問題出現的那一刻應該首先找自己,而不是刻意的逃避使問題更加突出,向內找,找到自己的問題,面對它,去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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