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話時,我就發正念,不聽他說,不相信他說的話,都是挑撥是非。我就是正念對待。輪到唐建民的班了,看我甚麼都沒有說,就發脾氣,舉拳就打,打了我幾巴掌,把我的嘴打腫了,牙齒打出了血。我就想起《正念制止行惡》中的「正念強會使其拳腳打在自己身上,或使惡警、壞人互相行惡,也可以使痛傷全部轉到行兇的惡人、惡警那去……」
就這樣我被他們折磨了兩天一晚,他們不准我睡覺,不准坐,還是沒有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只好將我送到看守所。在送看守所的時候唐建民說:「我對你提個要求,請你不要把我上明慧網。」其實上不上明慧網的惡人錄不是我說了算的,而是每個人自己的言行而決定的。
在看守所,李勇輝提審了我兩次,最後一次他說:「你賭咒說你沒有參與過這些事。」我說:「我們修煉人是不會賭咒的。我說給你聽的就是真話,不該說給你聽的那就不會說。我們都是在做好人,做好事。我們做的事都在行善積德,不像你們栽贓、陷害,甚麼殺人放火都是栽贓到我們的頭上,我們說句真話,說句『法輪大法好』你們就抓我們坐牢、非法判刑,我們是受迫害的。我們才是真正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他說:「你們有殺人的。」我說:「你李勇輝迫害法輪功學員幾年了,有誰是殺人、放火被你們送進牢房的。」他說:「我今天是執法,要不我就會罵你。」我說:「這就是修煉人與常人的區別,你們開口就罵,動手就打,我們修煉人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我又說:「法輪大法好。」一直到他不說話為止,最後他說你還有甚麼要求,我說:「有,趕快放我回家,你們超期羈押了。」我看他又拿筆記本寫了甚麼,過了幾天我真的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