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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大法弟子自述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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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4月29日】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學煉大法後我身心受益非淺。自從99年7.20電視誣蔑大法後,我就進京上訪,因第一次去沒找到信訪辦在甚麼地方,我自己就回家了。到家我還沒有進家門就被屈普查把我送到派出所,又由洛王派出所教導員馬澤君把我送到湖濱拘留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非法關押期間還逼我交600元的生活費,回家後洛王司法所和工區一夥經常對我們家進行非法監控、跟蹤、看守、侵犯人權,干擾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及小孩的學習。當我對他們說你們這樣做是知法犯法,是侵犯人權。他們卻說沒有辦法,是中央的命令。於是我再一次進京上訪,一定要找到國家信訪局,我找到了國家信訪局,反映了我們通過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沒病了,身體健康了,我們都是做好人,要求還法輪大法清白。就是這樣我被抓回後非法關押在湖濱拘留所40多天才放出來。

我回家後外出打工,在我打工期間洛王司法所所長張毅輝,工區楊林志,楊進初他們一夥經常對我家實行監控、跟蹤、看守,他組織了一夥人在我家為所欲為,打牌、抽煙,搞得我一家不得安寧,他們還經常在我家翻箱倒櫃的抄家。2000年元月三日還下了一個通知無故要我們每人交3000元的甚麼追逃費,我不交錢。張毅輝、李勇飛、楊進初組織十多人非法闖入我家把我家的電視機、錄像機、錄音機及大法書籍搶走。直到2002年才把我家電視機、錄像機退回,錄音機至今未還。

2000年臘月二十日我從外面打工回家過年,在當天晚上洛王派出所所長楊應凡、工區楊林志、楊進初一夥組織十多人把我夫妻倆綁架到車上送到岳陽市一看守所非法關押80天,家中留下幾歲的女兒無人照顧,接到身邊過年的老父親只能仰天長嘆。我們夫妻倆被綁架的那天晚上周圍的群眾問他們為甚麼抓我們時,司法所所長張毅輝造謠說我們已買好去北京的火車票,要把我們搞到一起辦學習班。作為司法所所長國家公務員就可以當眾說謊造假,從這不難看出電視造假誣蔑大法就更易分辨了。

正告惡人,我們大法弟子希望你們趕快清醒再不要迫害大法弟子了,你們也要為你們的未來留條後路,善待大法弟子就是善待你自己,迫害大法弟子會遭惡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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