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之一:穿心鐵槓
迫害方式:將兩手銬緊,讓人蹲下,兩隻胳膊抱膝,將鐵槓從胳膊上腿彎處橫穿。然後將槓子抬起,放在兩張辦公桌上,此時受刑人面朝上、背朝地。手銬深嵌入肉中,巨痛鑽心。不到10分鐘身上疼得大汗淋漓,地上全被滴濕,一般再強的壯漢,也僅10分鐘就是極限,受刑者往往腿會殘疾,酷刑成招。
河南省南陽市南召縣公安局惡警苗小朋、黃唯(現已調出)曾使此酷刑,迫害大法弟子陳健,時間數十分鐘。
酷刑二:吊大秤
迫害方式:將一隻手戴銬,繩子拴在銬環上將人吊起。將另一隻手再戴一副銬,用繩子用力拉向一邊,拴死在窗戶上,此時受刑者身體呈傾斜狀,如用大秤稱物一樣,此酷刑類似五馬分屍,殘忍之極。受刑人承受極限很短。
河南省南陽市公安局惡警隊長王騰勇等在南陽市永安路審查站對十名大法弟子施用此刑。其中山東大法弟子王懷英在幾個小時之內被活活吊死。王懷英家屬到時,南陽惡警竟蠻橫無恥的勒索幾千元火化費,遭到家屬嚴厲拒絕。
酷刑三:腳鐐內帶尖刺
另外,還有一種很殘忍的迫害方式:腳鐐內設置尖刺,給人戴上後,由兩人架胳膊跑圈,此時尖刺扎人腳踝骨,且尖刺攪動,巨痛無比。
南陽縣大法弟子馬飛,2000年在北京平谷縣監獄受此酷刑。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9/26/52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