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法弟子在世間證實大法應按照師尊的教誨去做,走最正的路。師尊2003年「在美術創作研究會上講法」答弟子問時明確講:「……說到草體,嚴格的說,是對人負的一面放縱的心理表現。過去神幫助人造字時是沒有甚麼草體的……」,「……但是這個草體呀,我覺得太放任人的一面了,太多人的表面因素了,人真的正念善行時是寫不出來的,主要是放任人的觀念時寫出來的。嚴重時心態會有些發狂,正的一面不足。」我認為如果將片名字體改用楷、隸或其他正統字體為好,其他大法真象資料也應如此,因為真象光盤不單內容上要講清真象,同時也帶有另外空間的信息,都在給世人造成不同的影響。
個人理解,不對之處請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