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後的正念正行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8月12日】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後,有的同修做的很好,正念正行,很好的證實了大法,甚至在短時間內就正念闖出;而有的做得不是太好,還供出了其他的同修。8月2日《明慧網》發表了同修文章《對「供出同修」這一現象的剖析》,我也談談對這一現象的看法,以及大法弟子被抓後應如何正念正行。不對之處,請同修指正。

對大法弟子的非法抓捕和審訊是邪惡利用手中的權力和非法手段對大法弟子的嚴重迫害。大法弟子被抓後,邪惡一般都要進行非法審訊,其主要目地有兩個:一是得到被抓同修的口供和證據,給大法弟子定罪,最終判刑或教養,進一步和長期迫害被抓的大法弟子;一是從被抓同修的口中得到其他同修和資料點的情況,破壞資料點、抓捕、迫害其他同修。被抓的大法弟子要清醒的認識到這是對大法的破壞、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不能讓邪惡的目地得逞,否定和破除這種迫害。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後,最好的做法就是:「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除了講真象外,不回答他們提出的任何問題,不提供他們想知道的任何情況和信息,無論是自己做的正法的事情,還是其他同修和資料點的情況。因為要給大法弟子定罪,利用法律手段迫害大法弟子,要有一定的法律程序,要有足夠的證據和口供,而我們不要主動給他們提供這些東西,尤其是有些情況,我們自己不說,警察和其他人是無法知道的。從法律角度和表面來看,沒有足夠的證據,邪惡是無法繼續迫害我們的,只能無罪釋放,從實質上來講,我們正念正行,破除了邪惡的安排和迫害,達到了標準,邪惡是關不住我們的。這方面的實例很多,許多同修被抓後,做的很好,很快就正念闖出。

同修被抓後,說出了自己或其他同修的一些情況,不僅配合了邪惡,還涉及到一個更為嚴重的問題:由於給邪惡提供了藉口和證據,自己和有關的同修很可能被判刑、教養或長期關押。這樣一來,不僅自己和其他大法弟子受到進一步和更為嚴重的迫害,而且會給整體正法工作帶來很大的干擾和破壞,因為我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不同於簡單的個人修煉,每個大法弟子在正法中都肩負著一定的責任和歷史使命,對絕大部份大法弟子來講,只有在外面才能更好的完成我們的使命,救度更多的眾生。而且如果由於怕心或為了開脫自己而主動供出了其他同修,更是出賣同修、出賣神佛的可恥行徑,還不同於常人中的叛徒或出賣別人,性質和後果更為嚴重。

有的同修被抓後,說出了自己或其他同修的一些情況,並不是因為有怕心或承受不住,或者有意識的配合邪惡、出賣同修,而是因為法理上認識不清或認識錯誤,被邪惡鑽了空子,尤其是迫害初期的時候,大家都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有的同修沒有認識到這是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應該否定它;有的片面的理解法,認為大法弟子講「真、善、忍」,要說真話,不能說假話,結果邪惡問甚麼、想知道甚麼,就如實回答,實際上我們不願意說的可以保持沉默或明確告訴他們:拒絕回答他們的任何問題,這並不違背「真」的原則;有的同修也認識到不能說出其他同修和資料點,面對嚴刑拷打毫不畏懼、坦然不動,始終沒有說出一個同修的名字,有力的震懾了邪惡,證實了大法,但錯誤的認為「一人做事一人當」、「龍潭虎穴也敢闖」,在邪惡已經黔驢技窮、無能為力之時,卻把自己的所作所為一股腦的都說了出來,而沒有認識到自己的情況也不應該說,這不是簡單的個人修煉,更不同於常人中的英雄,結果造成了很大的損失,也影響了本地區的正法工作;還有的同修認為教養院、監獄是修煉的好場所,甚至有機會走脫而沒有意識到,沒有抓住機會。

還有的同修被抓後做的不好是因為有嚴重的怕心,怕受到迫害,實質上也與法理上認識不清有關。怕受到迫害,邪惡就不迫害你了嗎?「心裏越怕,邪惡越專找這樣的學員下手」(《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即使供出了其他同修,惡警認為你還有沒說的情況,還想從你口中得到更多,可能還要對你進行刑訊逼供,甚至反而受到更嚴重的迫害;相反,不配合邪惡,真能達到標準,邪惡反而不敢動你,即使受到迫害,這個關、難也會小得多,因為實質的東西師父已經替我們承受了,這方面的實例很多,許多同修都有親身體會。

邪惡為了得到所謂的證據和口供,除了刑訊逼供外,還經常採取欺騙、恐嚇等手段,比如:說了就放你,否則就判刑、教養。而有些同修為了開脫自己,就相信了邪惡的謊話,說出了自己的情況,甚至還供出了其他同修,實際上正中了邪惡的圈套:正好有了證據判刑或教養,不說反而沒事。

以上簡單分析了同修被抓後做的不好的一些原因,拋開表面現象和原因,根本上都是由於法理上認識不清或沒有悟到而被邪惡鑽了空子,給自己、給其他同修,甚至給一定範圍的正法工作造成了很大損失。從中也可以看出學法、悟法、正悟的重要性,師父也一再告訴我們要多學法。做為大法弟子平時要學好法,遇到關、難時還要正悟,才能真正的以法為師,正念正行。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