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不是被強迫勞動就是所謂的「訓練」,要麼就是被強迫看洗腦的誹謗錄像或洗腦上課。違者就遭加刑,還要株連監管人員同樣被加刑。這種延期手段要比商朝暴君紂王制定的說話割舌更為殘忍。監管遭株連後立刻對大法弟子實施報復,它們往往暴跳如雷,野蠻的把氣憤全都發洩在大法弟子身上,有時鬧得幾天不得安寧。不僅如此,會上還要當眾批評和進行恐嚇,揚言「給調到更嚴更遠的勞教所……」。
一天晚飯後6點許,大法弟子李淑芬、劉少秀等正在發正念,被監管人員看見。惡警王豔華當場狠狠的打了劉少秀三個大耳光,還破口大罵李淑芬,沒有一點「人民警察」的形像。後來劉少秀又被罰站三個多小時。
被勞教的大法弟子,他們不僅精神上受著非人的摧殘,肉體上受著折磨,親朋好友及領導受著株連,在經濟上還受著嚴重的損失。比如李淑芬,97年有幸得法,幾年時間內為國家節省醫藥費四五萬元。可是因為堅修大法,她先後被罰款兩三萬元。僅98年2月至9月,就六個月沒發一分工資。2004年2月22日,在馬路上只因告訴一個年輕人記住「真善忍」卻被非法勞教一年,害得她有家不能回,有工作卻不能幹,有學生不能教。大法弟子劉少秀被勒索罰款5900元。
不配合、堅決不寫「三書」的大法弟子,被勞教所常年在三樓關禁閉,除監控管制人員,任何人都不叫接觸,不僅沒有絲毫的自由,而且在精神上受著非人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