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唐山開平勞教所惡警教唆刑事犯人行惡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5月6日】2000年11月初的一天,在唐山開平勞教所有這樣一件事,廊坊大法弟子康淑香,抄老師講法「佛性」《轉法輪(卷二)》準備背。因當時的勞教所裏,惡警把學員大法書、筆和紙幾乎都抄走了,她很艱難地抄了這段法。就在她拿著看時被監管的犯人看見了,她告訴了另一個監管的犯人趙曉紅,趙曉紅告訴了管教魏××。魏叫來4、5個人直奔康淑香,把她按倒在地就從兜裏翻出,搶走了學員手中僅有的師父經文。趙曉紅在勞教所的惡警眼裏算有功,因此被減刑一星期。

事後法輪功學員告訴她幹了一件壞事,她不承認,有一天她做夢,夢見自己在地獄裏。

有個刑事犯人說:「到這裏不壞也得學壞,不然沒法在這裏呆,誰都欺負你。」這就是江澤民反人類的若干形式之一,利用給刑事犯人減期做誘餌,淪喪人的道德,最終把人拉到地獄。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