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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開平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種種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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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5月7日】被河北省唐山開平勞教所(河北省第一勞教所)關押的唐山市豐南區女大法弟子劉麗華、滄州市女大法弟子程桂君、秦皇島市女大法弟子趙玉環、廊坊市男大法弟子楊建坡,僅僅因為他們上訪、說真話,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就被多次綁架、關押。現在他們正在唐山開平勞教所遭受迫害。唐山開平勞教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有關規定。具體如下:

該勞教所強制大法弟子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

大法弟子絕食抵制迫害,該勞教所不按憲法辦事,而是從肉體和精神上對他(她)們進行滅絕人性的迫害。幾天幾夜不讓睡覺,有的甚至六天五夜不讓睡覺。這種行為違反了《憲法》第四十三條剝奪公民「休息的權利」的規定。

該勞教所對絕食的大法弟子野蠻灌食。成盒的往胃裏灌,還不允許被超量灌食的人上廁所,故意讓大法弟子把大、小便拉、尿在褲子裏。這種行為違反了《憲法》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是對人身自由的侵犯和對公民的陷害。

該勞教所警察用膠帶紙封住大法弟子的口,不讓說話。這種行為違反了《憲法》第三十五條中公民有「言論自由」的規定。

該勞教所在天氣還很涼的季節,就把全部門、窗都打開,整天整夜凍著大法弟子;對絕食抗議的大法弟子每天打罵、折磨。這種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關於人民警察不得「刑訊逼供或者體罰、虐待」的條款;違反了第(五)款中不得」非法剝奪、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條款。

該勞教所對大法弟子打罵,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條第七款不得「毆打他人或唆使他人打人」的條款。

按照《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大法弟子上訪、講真象、散發真象材料、印製真象資料都是合法的,無罪的。而濫用職權的江××對法輪功實行的滅絕政策才是真正違反憲法的,有罪的。所有勞教所的工作人員,請你們做出理性的思考和選擇,不要充當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工具,不要做助紂為虐、害人害己的事情。相反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會讓自己和家人擁有美好未來。

建議張家口地區、廊坊地區、滄州地區、秦皇島地區和唐山地區全體大法弟子每天晚上8點鎖定關押河北省北部地區大法弟子的唐山開平勞教所、唐山荷花坑勞教所,「解體所有黑手爛鬼」(《正念除黑手》),讓被關押的大法弟子早日匯入正法洪流。建議國內外同修用電話向上述兩個勞教所的責任人講清真象,救度他們。

兩個勞教所的有關電話:
河北省唐山市開平勞教所(河北省第一勞教所)0315-3363939 0315-3363751 0315-3363752
所長: 許德山 宅電 0315-2020980
副所長:阮大國 宅電 0315-2011861
女隊長:秦小燕 宅電 0315-2810490

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責任人電話:
所長: 楊樹豐(主管迫害法輪功) 0315-5931111
副所長:王勇 0315-5931058
副所長:韓連成 0315-5931068
副所長:付強 0315-5931166
所長值班室: 0315-5931103
勞教處處長室:0315-5931057
駐所檢 0315-593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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