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中旬,我喜得大法,學法煉功一個星期病狀神奇般的消失,對於一個長期病魔纏身的人來說,無法用語言表達對恩師的感激。我知道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才明白生命的珍貴和存在的意義。正在這時,99年7.20電視等謊言宣傳,真象當頭一棒,整整一個月我才冷靜下來,重新對照電視審查自己的思想,重新拿起《轉法輪》與其對照,最後落到自己身心的變化上,事實證明法輪功是好的,強身健體沒有錯,做好人沒有錯。我知道了我師父是被冤枉的,做為一個明白真象有良知的人,在師父與大法遭到誣陷時能不站出來講真話嗎?我在向人們講法輪功真象時,於2000年11月24號被江蘇省蘇州市友聯派出所綁架,送蘇州第一看守所,以下是長達一年半在看守所的被迫害經過:
我被送進江蘇省蘇州市第一看守所502監室(重刑犯監室),房間很小,監室窗很高,把我們煉法輪功和刑事犯關在一起(有殺人犯、賣淫女、吸毒犯、經濟犯、盜竊犯等),夏天人多的時候,關了20多人,空氣沉悶,給我精神造成的壓力無法用語言表達,挨著我睡覺的是一個患有嚴重梅毒性病的女犯人。
第一個星期提審我時問為甚麼要發傳單,我善意對它們講「我是在說真話,法輪功是好的,請政府從正面了解法輪功,還我師父清白,並給我師父恢復名譽,釋放所有的被無辜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給我們一個和平的、合法的煉功環境。」一個月後,它們就給我下了逮捕證,就這樣它們把我視為頑固分子,開始了長期的關押迫害。
關押中,給我上殺人犯的重刑、腳鐐等,強迫我吃激素,5、6個獄醫、獄警、刑事犯把我按在地上強行注射不知名的針劑,使我身體出現了嚴重的不良反應,身體衰弱,出現大小便失禁,行走困難。惡警不讓我和其他人說話,女管教尤紅梅,多次用惡毒的語言侮辱我,並給我念亂七八糟的東西,想搞亂我的思想,說我馬上就不行了要走火入魔等等鬼話,誣蔑師父和大法。不久它兩次遭到惡報,一次是出車禍導致不能行走,一次是保溫杯爆炸手受重傷,它還問我是不是報應,這是我親眼所見。
迫害中,我被強迫長期坐板床,一天長達13個小時,嚴管時,一個月不讓下地行走。2001年4月中旬時,我感覺行走困難,到8月時更加困難,腿和胳膊肌肉出現萎縮,眼睛看不清東西,耳朵聽不清聲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從此我不能行走和站立。
2001年10月中旬,江蘇省蘇州市虎丘法院開庭,它們沒有通知我的家人,而其他人都通知了,我已癱瘓,是被兩人架上法庭的,非法判我八年。法院通知可以辦保外就醫,實質上是在走形式。
2001年11月前後,我自己出錢在蘇州市第四人民醫院做了核磁共振,它們不告訴我和家屬檢查結果。看守所管教尤紅梅突然通知我,上山(南通女子監獄)服刑,還揚言我是沒病裝的。
2001年底,看守所把我和其她兩名大法弟子送到江蘇省南通女子監獄服刑,這時我已經完全不能生活自理,被退回看守所因我的血壓很高。所內怕出現問題而承擔責任,不停地讓我吃降壓藥,我的脈搏每分鐘跳125次,持續一年之久,讓我吃激素,我被折磨得不像人樣。在我身體最差的時候,它們怕我出問題,給我戴上腿鐐,一戴就是20天。後來,腳鐐神奇般的自行脫落,它們還向犯人調查了很久,最後不了了之。
事隔一個月,它們第二次送我到南通女子監獄,再次被退回,看守所也知道我有生命危險,它們怕擔責任,往出推我,可蘇州市610辦公室死不放人,又第二次做了核磁共振,同樣它們沒有把結果告訴我及家人,並且從此嚴密的封鎖了我的一切消息。過年時連一張明信片都不讓寄出去,再三調查我寫的東西,一天天的拖延著時間,家裏的人根本不知道我的一切情況。
直到2002年4月,我突然感到呼吸困難,這時管教告訴犯人說:趙素琴一有事,馬上報告。24小時的叫犯人摸我的脈,這時它們才通知家人接我出去,以推卸責任。
我回家後每天都在死亡線上掙扎,突然一天發生異常狀態,呼吸困難,大小便失禁,全身是黑的,危在旦夕。我在死亡線上掙扎了一個星期,是師父再一次救了我,只有我心裏明白。以後找到專家醫生說,這種情況能活下來,是醫學上的奇蹟,按醫學講,只有往下發展,直到缺氧窒息,不可能恢復,並且問我用的是甚麼藥,其實我甚麼藥都沒用,在這過程中,我只有一個信念:我不能死,我要修煉,我念著「師父……」
在關押期間它們不許我練功,給我上殺人犯的重刑。刑具非常殘忍,24小時不能動。四肢被固定,上身在腰間纏一條12公分寬,厚約1公分的硬皮帶,把兩隻手在腰間一邊一只用鐵銬固定在腰帶上,不能做任何事情。下邊兩腳被用鐵銬死死銬住。鐵環直徑約16公分,還帶很重一個鐵塊,用鐵銬的鐵鏈把兩隻腳連在一起,只有半步長固定在板床上。不能動一動,24小時坐在板床上,吃喝、大小便完全要犯人幫著。不能正常睡覺、翻身。一個星期後才給我鬆開。
2003年5月26日,我又一次被內蒙古錫盟太僕寺旗公安國保大隊綁架。從江蘇省蘇州市回到內蒙古家鄉。它們也沒有放鬆對我的迫害。長期進行監視:這天我在我妹妹的服裝店內看書,內蒙古保昌新華派出所惡警胡曉東突然闖入(這是第二次)要我交出手中的書。之後,他看後一個電話叫來了公安局國保大隊趙寶明,曹毅等人,不出示任何證件,曹毅帶頭便在店內亂翻,並且強行綁架我到公安局。
審訊時,強迫我坐鐵椅子(刑具的一種),我不配合,趙寶明氣急敗壞的強行與其他警察把我塞進了鐵椅子:過程中我的腳心、胳膊、後背多處皮下淤血,當即在鐵椅子中出現抽動,休克狀態。它們趕緊送我到醫院,不經檢查6名公安把我摁在病床上往下脫衣服,準備注射藥物(我隱約聽到又是甚麼關於神經方面的藥,說不能動一點,往脊髓注射的)。我便提高聲音,強烈制止迫害。因病房內有許多住院的病人,我聲明我是煉法輪功的,你們已經把我迫害成這個樣子了,還想迫害,如果我有甚麼事,你們就是兇手,包括醫生。這時醫生一聽猶豫了一下,轉身就走了。它們只好把我抬回公安局。2天後把我送到了看守所,我抗議它們對我的迫害,絕食絕水。到第四天看守所怕出人命,看市給我強行輸液。把我(它們指使犯人動手)用一寸粗的繩子將我的兩腳分開成大字與板床固定,又把兩手一邊一隻向兩邊拉開向上死死固定,由於我不配合它們,不停大聲喊、抗議強行輸液,藥水流到了外面。我整個胳膊上部變成了黑紅色。我絕食到第6天,警察開車把我送回了家。我在母親家兩年來,被寶昌公安局長期監視、電話被非法監聽,經常因為串線外面有事打不進電話。嚴重的干擾了家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