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中國江氏政府宣布取締法輪功。我不理解,這麼好的功法為甚麼要取締呢?2000年2月,我寫了一封上訪信到北京去證實法輪大法好。沒想到,我到了北京就被武警抓住送到分局,分局叫當地派出所把我接回來送進拘留所。蓬萊公安姓曲的人提審我,問我甚麼文化程度,我說是小學文化。他一看信的內容就說:這不是你寫的,小學文化寫不出來,是誰教你的。我說誰也沒教,就是我寫的。他不相信,就打了我幾耳光。他的手打痛了,就拿起我的左手打我的左臉,又拿起我的右手打我的右臉;後來,又用一尺多長、一寸半多寬的木板輪流打我的左右手;然後,用拳頭往我胸口上打;另一個人又踢我幾腳。我沒有恨他們,我想他們還不明白真象才這樣做。我說:那是我寫的,不信你拿筆來我寫給你們看看。他們拿筆和紙來我就寫,一張信紙寫了一半他們拿去看,又要我往下寫,我又寫了一會,他們看看說不用寫了,把我送回拘留所。
我在拘留所裏煉功被武警看見,就推了我一個跟頭,問我幹甚麼,我說我要煉功。他說誰叫你煉的,我說我自己要煉的,鍛煉身體多好。「大法不離身,心存真善忍;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威德》)我背了一段法,他抽起一條毛巾當鞭子就抽我。我說:你先別打,我功還沒煉完呢。他氣得把我的腿扒拉下來走了,不管怎樣我還是把功煉完了。在拘留所裏,有的功友記不住法,我就把我記住的法寫給她們看。有一次被一個姓聶的幹警發現奪去了狠狠地打了我一個耳光。58歲的功友張健榮學法時,被女幹警發現,女幹警罵罵咧咧奪去,用畫報往她臉上打。半個月的拘留期到了,丈夫來交上235元錢帶我回家。
6、7月份的一天,我正在地裏幹活,鄉派出所來我村通知,馬上拉我們法輪功學員到鄉里開會,學習學習就回來。晚上10點多鐘開完會,還不讓我們回家,把我們十多個人關在一所學校裏。蚊子很多,同修們有的睡在小木凳上,有的趴在桌子上,我躺在水泥地上,睡不著時就打坐。第二天,鄉派出所的人問我們還煉不煉,我們說煉,就把我和劉常美又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裏,我和功友背法煉功,惡警決定給我加七天的拘留期,給另外我村的兩位功友加5天。他們沒有嚇住我,我還是繼續領大家學法煉功,惡警把我送進了看守所。
我在看守所裏和一個功友煉功,一個幹警打了我一耳光,又打了唐會先一耳光。然後,給我們帶上手銬,我們還能打坐。又給我戴上腳鐐,我還能背法。他們又用寬膠帶把我的嘴纏起來。功友一煉功,就把我們五六個人的胳膊銬起來,從遞飯的門洞口裏一塊掛上。有的學員手腕勒出了血,一個功友叫吳美蘭,被銬上後暈了過去,把屎拉在褲子裏。
2000年冬天,我和同村的功友王益春又一次進京證實大法。我們在天安門廣場剛打開橫幅,就被警察奪去。王益春高呼:「法輪大法好!」我說:「善良的人們,我們的師父說:『人無德,天災人禍。』」我又喊:「法輪常轉!佛法無邊!」我們又一次被抓進分局,分局叫當地派出所把我們接回來。有個幹警打我倆耳光,扭耳朵,罵罵咧咧地說:「我們因為你們工資開不出去,獎金也沒了。」後來收了我們20元手續費,把我們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裏,我們一煉功,惡人不是打我們耳光扭耳朵,就是戴手銬。有一次把我們四個人用手銬緊緊地銬一起,直不起腰來,蹲不下去。還有一次惡警讓我蹲下要把我銬在床腿上。我剛蹲下,他一腳把我踢倒在牆上,我的臉撞了一個大包,連眼睛都發青。我跟他們說我要小便,他們不給開手銬,問我煉不煉了,我說煉,他們就不給開手銬。把我憋得雙腿跪在地上一天,也沒開手銬。晚上讓我吃飯,我不吃開始絕食,四頓飯沒吃才打開手銬。我在看守所裏一個月,煉了28天功,帶了28天的手銬。有一次幹警放進一個男罪犯揪著我的頭髮打耳光,而後把我拌倒在地,在地上打我,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他繼續打,功友們把他拉開,說:她沒犯罪,不准打。幹警才叫男罪犯出去。還有一個功友叫申玉梅,在北京上訪時,被兩個武警輪流用皮鞋打她,打了半個小時,鼻子流了很多血,昏了過去,又用涼水把她潑回來了。
一個月的看守期到了,三個功友判勞教3年,一個功友判勞教2年。當時,勞教所沒有床位,就在拘留所又住了一個月,才送勞教所。
一個月後我被關到勞教所。開始,隊長不讓新學員見別的學員,也不讓接觸,強迫我們放棄修煉。只要我們堅持修煉,就經常不讓睡覺,直到寫了悔過書、保證書才讓睡覺。當時我去的時候,由於學法不深,受到一邪悟者的影響,放棄了修煉,甚至還影響了一些學員也不修煉了。
很多學員以前有各種各樣的病,後來煉法輪功病都好了。轉化後一些學員舊病復發,她們煉煉功,奇效又顯出來了。我村魏景榮轉化前5、6年沒吃一粒藥,身體非常好。轉化後他喘不上氣來,到醫院治療化了500多元錢,吃藥、打針、輸吊瓶,病還是不好。後來,在家裏煉功,身體又恢復健康。
現在想來,我很對不起這些學員,對不起大法,更對不起師父。我向師父認罪,向大法認罪,向被我轉化的修煉者認罪。我要再一次高呼:法輪大法好!還師父清白!